湖南省耒阳市大法弟子受迫害事实

【明慧网2002年7月29日】我们是耒阳市法轮大法弟子。自2000年4月8日,我们因进京上访而被非法拘禁,并遭到不公正的对待(关押、殴打)。4月10日—15日,被耒阳市公安局非法拘留一周至半个月。后又被分别罚款达4800元至7000多元不等。紧接着,是国家干部的被强行开除党纪,并被免除领导职务。国家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自由和上访自由的权利被强行剥夺。

2000年5月至8月,又有大法弟子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因不服执法者知法犯法,在绝食抗议的过程中,大法弟子遭受了种种非人的酷刑。她们被3至5个外劳人员强制施行灌高度盐水,有的被几个外劳人员用脚踩在地上,被人将灌食器强行插入鼻中,致使个别大法弟子几近昏厥。2000年8月市政法委恐怖组织610办非法举办洗脑班,大法弟子所属单位分别派专人监管跟班。特别是对进京上访过的大法弟子大肆迫害,实行跟踪。强令每个大法弟子表态,谁表态再炼,就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仅凭市政法委书记一声令下,当场戴上手铐,送往看守所刑事拘留,全市共有3个大法弟子被这样刑拘达22天。后在家人的多方努力下,才被保释出狱。

“强制改变不了人心”。2000年12月下旬,大法弟子在人身权益受到侵害的不公正对待下,仍从善的角度出发,以和平的方式陆续上访,希望能有大法弟子讲理说话的地方,然而得到的更是变本加厉的迫害,就连大年除夕在家准备过春节的老人,或因偶然事发未在家的大法弟子,统统被公安机关喊去问话为名,强制非法刑拘,且拘留时间分别达3至5个多月不等。对被迫流离失所的大法弟子,全市上下,下令通缉,处处围追、查找。大有“掘地三尺之势”。凡是从北京遣回,属第二次进京上访的,都被强制判处劳教分别达1—2年不等。此外上访大法弟子还被处以1万元的罚款。

下面是部分大法弟子遭受非法拘捕的具体例子:

1. 大法弟子:欧阳翠兰,58岁。2000年3月份因向市委领导写信反映自己修炼法轮功的真实感受,被以为法轮功翻案的“罪名”罚款1000元,并强制写所谓的保证书。2000年8月,该同修在洗脑班上,因表态坚修大法,被刑拘22天。2000年9月,欧阳因在外撒发大法资料,被人出卖,遭非法拘捕,开除党籍并被非法判1年6个月的劳动教养。在送株洲白马垅女子劳动教养所时,被查出患有高血压而退回耒阳市看守所。2001年2月,其家人以3千元的高价将其取保候审。结果仅仅8天,只因她“擅自”外出理发,置办年货(春节购物)未向其监控人报告一声,(事先她并不知谁是其监控人),就被指控有继续上访行为,被勒令收留。直到2001年6月份才出狱。
2. 大法弟子:梁凤英,74岁。2000年底,她在家准备过春节时,在无任何其它行为的情况下,就因其是大法修炼弟子,被公安人员传唤问讯,骗至看守所非法关押达5个月之久。
3. 大法弟子:段细英、罗煦猛夫妇,年龄均在60多岁以上。2000年除夕夜,双双被非法刑拘,老段被非法刑拘四个多月,老罗则被非法判劳教1年。
4. 大法弟子:梁素娴。2000年12月下旬,因偶然事件外出,2001年元月2日被公安机关以传唤问话为名,遭非法刑拘。拘留时,经检验已有2个多月身孕。可是因为她2000年4月份进京上访过,不法警察就强行非法刑拘这一孕妇达81天之久。完全视国家的法律于不顾,大搞以权代法。并强逼其在保证书上签字才被取保候审出狱。
5. 大法弟子:资英,57岁。2000年12月28日除夕之夜,被公安机关人员从家中骗去问话,被强行送往看守所刑拘达4个多月之久。
6. 大法弟子:陈满英,42岁。2001年2月份春节除夕,被公安机关人员从家中骗去问话,被强行送往看守所刑拘达4个多月之久。

其他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同修,均有同样遭遇。一句话,大部分大法弟子都有过类似的不幸和遭遇。他们所受的迫害,终将成为历史的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