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市警察接到开枪密令 揭示中国退回无法制时期

【明慧网2002年7月9日】法轮大法信息中心7月7日报道── 中国大陆消息,继3月份长春市公安接到向法轮功学员开枪的命令后,辽宁锦州市公安在6月底又接到密令:夜间可开枪打死散发真相材料的法轮功学员。而5月份,在法轮功学员死亡人数最多的山东省,也出现夜间警察枪击学员的暴力行为。

据来自辽宁锦州市的消息,锦州市公安在6月27至28日之间,接到上边秘密会议精神:对法轮功学员逐个抓捕或盯梢监控,夜间发现有散发法轮功真相材料者,可当场开枪打死。记者打电话到锦州市一派出所核实此事,该派出所所长告诉记者:“你要了解开枪的那件事,不认识的人是不敢告诉你的。”

另据山东消息,莱西市店埠镇派出所的警察在5月12日晚,为了抓捕法轮功学员张晓臣和张波,开枪射击。知情人透露,这两位法轮功学员在悬挂法轮功横幅时,被蹲坑警察发现。警察在追捕他们所驾驶的摩托车的过程中,开枪射击。摩托车在追逐中翻车,张晓臣口鼻出血,当场被抓。张波在被围攻过程中逃出,去了外乡镇的一学员家中,但第二天上午,这位学员突然遭到抄家,张波亦被抓捕。目前二人仍被关押在莱西市看守所,多次遭毒打,张晓臣头部被撞伤。记者打电话去核实,接电话的警察说:“不要管他们的事,也不要再打电话了。”

据法轮大法信息中心的资料显示,此警察枪击学员事件在全国并非首次,黑龙江省密山市警察杜永山在2月12日早两点钟左右,公然开枪将法轮功学员姜洪禄的腿打断。2002年2月16日,辽宁鞍山市警察在抓捕三位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使用手枪射击,一警察连开四枪并击中了一学员的腿部。

评论家指出,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镇压从来没讲过法律;使用秘密方式下达命令,正是因为其行为是完全违法的。传达命令的“610办公室”是纳粹盖世太保恐怖组织的再现,不受法律约束,完全效忠于独裁者江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