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前些时候长春有线电视被插播法轮功真相录像一事,海外知名学者曾评论道:“在强权暴力下,一切旨在维护基本人权的和平抗争都是合法的。”
据香港“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消息,6月23日晚7点10分左右,在山东省莱阳县为中心的部分县区内,中央电视台第三套节目,电视机画面突然出现“法轮大法好”横幅,持续了15分钟。在山东烟台部分地区中央电视台第一套,第五套节目又出现约5秒钟的“法轮大法好”的横幅。另据未经证实的消息,湖南卫视的节目在6月25日早晨8点左右也有两分钟时间被法轮功节目覆盖,但覆盖地点不详。
“如此长时间、大面积干扰,在世界上是罕见的。”有关技术人员称。鑫诺卫星于1998年由长征三号乙运载火箭发射升空,服务国家广电总局“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中国海上石油、国家气象局、中国联通和中国吉通等数十家用户。
一位海外华侨在电子邮件中说,“其实在中国,根本就没有法律。中国的法律只不过是掌权者手中打人的棍子--想打击谁,就煞有介事地搬出‘法律’;如果掌权者的行为不合法,那么就制造使之行为合法化的法律,另一招就是通过造谣宣传,为其非法行为找‘合法’的借口。”
纽约居民王女士在大陆有很多朋友,她听到中国十几个省的电视台都收到法轮功真相节目的消息之后很高兴,她说:“我想,听到发生在大陆的电视插播的消息,除了佩服这些有勇有谋的正义之士,最让人欣慰的还是十几亿深受谎言毒害之苦的普通百姓有了了解事实真相的渠道和机会。那么,反过来讲,让人们知道真相的人就更令人钦佩、更受人尊敬,因为做这件事的人心里装的是老百姓。”
林先生移居美国之前经历了反右、文革等一系列政治运动。他现在是一名法轮功学员。当听到卫星插播的消息后,林先生说:“中共的舆论机器主动提供的情况都是为其政治目的服务的,根本不顾事实,也不讲依据,他们霸道惯了,没有百姓知情权这个概念。几十年来,他们搞运动、愚弄群众,都很有一套。”“从综合迹象看,大面积插播成功的事肯定有,遮不住了,中共才拿来‘宣布’,只是已经扣上了大帽子。三年来,有勇气这样出来说真话、想方设法把真相告诉中国同胞的,估计只有法轮功学员,是不是海外的就不得而知了。”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10/239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