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总理阁下:
您好!
我是加拿大公民又是一名法轮功修炼者。
得知总理阁下月将去APEC峰会,在此我请求总理先生就12名加拿大居民的家人和亲属在中国被迫害的情况给予关注。这其中有我的弟弟黄剑刚,他现在被关在江苏省盐城大丰方强劳教所。他是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坚持真善忍而无辜被抓去劳教的。又由于他不接受反对真善忍的洗脑,一年半的劳教期被延长至两年。根本没有经过任何审判、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我弟弟黄剑刚原来是南京一家中日合资企业的电子通讯工程师,并是项目负责人。
他于1997年下半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他找到了多年以来苦苦寻求的人生真谛,走上了返本归真的新的人生之路。修炼以后,他的身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严重的肝炎病消失了,再也不需要服药,身体健康,充满了活力,工作出色。但在99年7月后屡遭迫害,先后4次被非法关押迫害。
1999年7月20日后,由于江泽民的一意孤行,在中国取缔了法轮功,铺天盖地的舆论攻击、诬蔑。他知道政府这样做是错的。他和功友们去市政府上访,被关了10个小时,滴水未进。在2000年3月中旬,他独自一人去了北京信访办上访。作为一个公民,应该讲真话,上访是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可是他却被扣押,由南京当地警察去驻京办事处把他押回,关在派出所。由于公司以及我父母的双重担保,三天后他才被放出。
6月中旬,我弟弟早上去公共场所炼功,被警察抓住,并且被判15天拘留,把他和杀人犯、盗窃犯关在一起。在拘留期间,因为他仍然坚持炼功,被戴上了脚镣,那些罪犯在警察的唆使下打他(罪犯可减刑)。为此我弟弟以绝食绝水面对这些邪恶。在他绝食的第6天,警察怕出人命,提前将他释放。公司遭到警方及当局的压力,取消了他的合同。他失去了工作。尽管经历了这些磨难,他自始至终坚信大法、坚信真善忍。
由于北京信访办已成了抓人办,7月,他去了天安门广场以打坐的方式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再一次被警察抓住,同上次一样被押送回来后,又一次被拘留15天。不允许亲戚探监。他的近万元的电脑被没收。数天后,他被放回家,由警察押送去医院看精神科医生,家长随行。当几天后警察又要求他去医院复查时,他拒绝了,我父母也不赞成。这样,才没有成行。他为了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却差点被送进精神病医院。
12月中旬,他与功友一起去北京,半夜警察搜查了他们的住处,所有的人都被抓。由于他不愿配合邪恶,坚持不报姓名,因而多次遭到毒打,并被用冷水从头浇到脚,开了窗户挨冷风吹,那时气温低达零下20多度。后来被去北京的当地警察认出,押送回居住地,费用由家人承担。
他因此被判劳教一年半,于2001年3月初被遣送到江苏省盐城大丰方强劳教所。现在,我弟弟仍被关在劳教所遭受迫害。他曾多次被换队。他还被查出肋骨曾经被打断过。在七大队被恶警指使的劳教人员毒打。劳教所邪恶至极,不给大法弟子睡觉,常用高压威逼等手段。采用监督岗,联号制度对大法弟子实行24小时监控,不准炼功,强迫超时劳动,强迫转化。在劳教所里,为抵制迫害,他曾多次绝食抗议,多次遭到野蛮灌食。
2001年5月2日他所在的四大队大法弟子绝食抗议警察违法对法轮功学员折磨,四大队从劳教所医院里找来医生对学员进行灌食,灌食时故意首先使用最粗的皮管,在明明插不进去鼻孔的情况下,故意用力猛刺,学员的鼻腔全被捅破,流了很多的血,最后看实在插不进去,才用了稍微细一些的皮管。然后在所灌的流食中加入不知是什么很刺鼻的药水。今年春节期间,一个所谓的“转化团”去劳教所演讲,我弟弟站出来抵制他们对大法、对真善忍的攻击,演讲未能如愿进行。又由于他平时对大法的坚定,使劳教所决定继续加重对他的迫害,非法加期六个月,将一年半的劳教期延长至两年。我弟弟以绝食抗议迫害,劳教所对他进行野蛮灌食,手段残忍。
中国宪法明确规定了,人民有信仰,言论,集会,结社自由的权利。他从没有做过任何违法犯罪的事;相反,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国家宪法允许的范围之内,他是无罪的。
从我弟弟黄剑刚的经历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国江政府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完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在联合国签署的联合国人权公约,是对公民基本人权的践踏。
作为姐姐,我非常担心我弟弟的生命安全。您一定能了解我此时的心情。三年多来,由于中国江政府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使我无法与家人团聚。
我之所以给您写信是因为您是加拿大的首脑。总理阁下,我们需要您的帮助。我想请求您在2002年10月的APEC峰会上会见中国主席江XX时,公开地谴责中国对于法轮功、对修炼真善忍的无辜人们的严酷的迫害,并关注加拿大居民的亲属在中国受迫害一事,要求中国政府停止对法轮功学员及家人的迫害,无条件释放千千万万被关押在中国各地劳教所、监狱里和正在遭受严重的虐待和酷刑的法轮功学员。您在法轮功问题上的善良、正义之举将受到全世界人民的敬佩与尊重!谢谢!
诚挚的,
黄丽敏
加拿大法轮功修炼者
200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