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月11日】辽宁省大石桥市的大法弟子杨国谦(男),2002年四月初,他答应女儿到车站送钱。未料被事先已埋伏好的警察抓捕(在此之前,恶警认为他是资料点的负责人,已开始注意他),至此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大石桥市看守所。2002年12月25日,不法之徒竟秘密开庭审判,当天未判出任何结果。等到2003年1月4日,他们在不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宣布判处杨国谦十年徒刑。近日,家属探亲时才得知此情况。大石桥地区恶警在大法弟子方面一直非常卖力,望广大同修正念清除这里的另外空间的邪恶因素,不要使迫害继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