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六盘水市何敬明、王何琴母女遭迫害事实

【明慧网2003年10月28日】2002年3月29日,家住贵州省六盘水市的已退休的粮食助理统计师、大法弟子何敬明,因被恶人举报,被市公安局非法抄家。

当天上午,学校政保科科长蒋国海带着便衣来喊门,因为女儿在市一中教书,她以为是老师带家长来讲孩子读书的事,便在毫无防备下开了门。谁知一开门,楼下便冲上来十二个恶警,强行冲进家中坐着,等着打电话办抄家手续,等了两个多小时才把抄家证拿来,叫何敬明和她的女儿签字,她们不签,恶警便开始强行抄家,把家里翻得乱七八糟,抄出两本《转法轮》和一些资料及手抄本。何敬明难过地哭了,她到恶警手中抢书,没抢到。在她跑下楼的途中,她一路高喊“法轮大法好,修真善忍,做好人,全世界知道”。后被恶警追到,四个恶警分别抬着她的手脚,拉扯着将她强行绑架拖进了警车。当时在校的两百多名学生和一些老师都亲眼目睹了事件的经过。

在绑架上警车后,恶警们大打出手,将她打得全身紫一块青一块,鼻子被打出了血,腰也直不起来了,还被强行戴上手铐。到610办公室后,他们又将她从车中拖出。在610的六天五夜里,她不仅被几帮恶警轮流洗脑、辱骂、折磨(在地上拖来拖去),还常常吃不到饭或吃的是已经发酸了的饭。但她一直坚持向来骚扰她的人讲清真象,有的人被她说得不再说话了,有的听到真象则对她又骂又叫,用很难听的语言恶毒地攻击她。由于她不写所谓的保证书,恶警们便大肆辱骂,说她不要脸,大白天脱裤子。因为此间她被恶警们打得人事不省,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这样骂她。第三天,她突然想到当时恶警绑架她将她拖上警车时,她听到恶警李德高大声说:“把裤子拉上来。”她当时已是有气无力,看见自己的肚脐露在外面。想到此,她质问恶警:“什么叫脱裤子,你们把我绑架来,铐上手铐,怎么脱裤子,这是疯子才说的话。”此后恶警们再也不敢这样诽谤辱骂她。

2002年4月3日,她被非法送到了37拘留所。由于长期被折磨,在拘留所的办公室里,她已是全身抽搐、麻木,动弹不得。恶警们一边骂骂咧咧,一边找来五个被拘留的犯人把她抬到关押的地方,此时已是晚上六点。第二天,里面的犯人问她为什么被抓来,她们看见警察送她来时在她的衣兜里揣了张纸,并提出想看一看纸上写的是什么,她点头同意了。看过之后,她们问她为什么炼法轮功,她就开始跟她们讲真象。她们听后都说好,并告诉她,警察叫她们抬她进来的时候特别叮嘱她们,说她炼法轮功炼疯了,所以那时候她们不敢靠近她。她们说:“你不要怪我们。”何敬明平静地说,不知者不为过。同室的犯人都鼓励她,说她是个好人。

被打后,何敬明起不了床,只有白天黑夜地躺在床上。可就是这样,拘留所的所长还不放过她,叫犯人们强行将她抬到外面去跑操。可是此举遭到了犯人们的一致反对,她们不愿意抬,以抬不动为理由拒绝。

在拘留所里,恶警们把何敬明女儿送来的衣裤扣下不给,拘留所所长还扬言要整死何敬明,饿死她、冻死她,把她折磨死。在何敬明的女儿被迫交了拘留所150元的生活费和30元的被子费后,何敬明却连洗脸工具都没有得到,最后还是一个好心人将自己的洗脸用具拿给她用。拘留所知道后,将洗脸用具拿了来,强行收取了25元的费用,但人人都知道,这样的用具在外面只要花上5元钱就可以买得到。这里的白糖也是天价,5元一斤,而在外面才卖1.5元。

在拘留所的第十三天,恶警李德高(科长)和一个恶警到拘留所,强迫何敬明写保证书签字,并恐吓她,如果她不写不签,就开除她女儿、儿子、儿媳的工作,停发她的退休工资。但何敬明没有屈服。第二天早上十点左右,学校的小车和派出所的警车到拘留所把她接送回家。

回到家后,何敬明坚持学法炼功,100天左右才能下楼。

事后何敬明才知道,被抄家的当天她同为大法弟子的女儿王何琴也被恶警带走。因为王何琴是教高三的一位班主任老师,在学校校长的请求下,公安没有将她带走,而是留在学校的一间屋子里单独审问。她六岁多的小外孙没有人管,只能一个人站在学校的墙边,好多看到此情景的学生都忍不住哭了。最后是一名好心的学生将她的小孙女带到家中同住。当天半夜,女儿承受不住恶警的精神迫害,被迫写下了所谓的不炼功的保证,才被放回家。第二天,她在课堂上申明自己是迫不得已的,是为了不耽误学生的高考才写的。其实在此之前,当地610、政法委、居委会、派出所、市教委、学校等经常骚扰王何琴,她也一次又一次耐心地跟来人讲真象。今年9月开学时,学校通知不写所谓的保证就不让上课,并威胁说不写就下岗。王何琴理直气壮地找到校长,并向他讲明了真象。最后,在她的争取下,校长同意她继续回学校上班(到图书室),但免去了她的班主任的工作。

据悉,举报她们的恶人卿晏安于2003年10月1日猝死。当时打何敬明最凶的那名恶警当天就住院开了刀,一直不能翻身。

如今她们一家坚修大法,继续着她们救渡众生,随师正法的神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