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江泽民对法轮功发动了史无前例的邪恶迫害,不准修炼“真善忍”做好人。当地派出所强行把我从家中抓走,强迫我放弃修炼法轮功。我极力抵制迫害,被无理关押三个半月,无数次遭到毒打、电棍、警棍、体罚、早训,三九寒冬,只穿内衣,光脚站在冰上雪上。法轮功学员指问警察:“打人犯法。”他们说:“江××让干的,爱哪告哪告去。”并勒索家人二千余元钱。
法轮功学员纷纷上访,相信国家、相信政府,希望能够正面了解法轮功,给我们一个合理的修炼环境,我也是其中一员。不料却遭到第二次的非法抓捕、关押,记不清多少次毒打,两次强迫参加洗脑班。在烈日下曝晒、跑步、不给水喝、不给饭吃、只给能勉强充饥的又涩又苦的小土豆,强制吃盐。强制看诽谤大法的影片,不让睡觉,又将我非法劳教。教养院指使诈骗犯人毒打法轮功学员,我忍受着非人的虐待。最为可怜的是我八岁的女儿,在我被非法教养期间,我丈夫与不三不四的女人搞在一起,要跟我离婚。女儿哭闹着不肯,不让爸爸与妈妈分开,孩子幼小的身心在双重压力下病倒了,住进了医院。医生用药不当,孩子双眼红肿看不见,险些失明,辍学一年。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家中又被勒索一万余元,本不富裕的家庭如雪上加霜欠下了外债。这都是天天喊着“依法制国”、却妒贤嫉能的小人江××对法轮功的迫害给我的家庭带来的恶果。他根本不配享有“国家元首豁免权”。中国古代尚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而他作为一个曾经的“国家元首”干尽坏事,那生活在中国的老百姓的生命不就象小鸡、蚂蚁一样,说抓就抓,没有一点的自由生存环境,整天提心吊胆,生活在恐怖分子领导的国土上吗?其实,江泽民害了中国的老百姓,也骗了全世界的人。
我真心希望所有有正义良知的法官、律师们,不受强权左右,匡扶人间正义,维护人类道德尊严,将江泽民早日送上审判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