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非法判刑2人 李永胜3年 程玲7年
被非法劳动教养21人
被非法拘留及强行洗脑51人,达105人次
被非法罚款203人,罚款金额41000元
沟门子镇610办公室、派出所直接参与迫害责任人:
镇党委书记:穆德全,电话:0421-6829771,手机:13942116671
610办公室主任:庞雨俊,电话:0421-6483151
手机:13052646225
610办公室副主任:程光临,电话:0421-6489278
派出所(原)所长李国强(现调松岭子乡派出所)
电话:0421-6101661,手机:13942186042
派出所(原)副所长:张金秀(现调三道河子乡派出所)
派出所干警:许双(现调松岭子乡派出所)
电话:0421-6488989,手机13942146877
派出所干警:杨贵敏(现调三道河子乡派出所)
电话:0421-6534221,手机:13188165919
派出所干警:田福来,电话:0421-6489034
派出所干警:裴仁
派出所现任所长:郭文华,手机:13904916245
派出所现任副所长:张云彬,手机:13052603161
派出所现任指导员:李贺广
沟门子镇派出所值班电话0421-6489004
恶警:抗志一凌源市公安局一科副主任,粮店门市电话:0421-6835626,车号辽N60516
宅电:0421-6836289,手机:13704916862
辽宁省凌源市前进乡派出所恶警阎国军多次夜间跳墙,非法进入民宅,强行搜查,强抢彩电等财物,敲诈勒索,无恶不作。(派出所电话:0421-6232436、前进乡书记电话:0421-6232001、乡长电话:0421-6232068)
李元伟,辽宁省凌源市劳改分局局长,50岁。自99年7.20以来,直接参与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先后在热水汤、朝阳教养院、凌源联合中学、凌源发电厂办“转化班”;指使凌河公安分局恶警抄大法弟子家、绑架学员、勒索钱财、刑讯逼供、拘留、劳教等,对大法弟子家人也施加压力;指使恶警抓捕一名姓张的大法弟子,并用上老虎凳等恶刑摧残迫害。今年7月份,一名叫阎国华的大法学员被遭绑架,李元伟亲自监审,用老虎凳等刑具给阎国华上刑,逼迫他放弃大法,至今已被关押5个多月。
李元伟住址:劳改分局生活区,文化路63号38栋1单元3楼2号,家庭电话:0421-6821698、0421-6881118、手机13704216168
家属:妻子宋兰芝,50岁,一汽汽车配件门市部会计,地点,101国线一汽门市部,电话0421-6829781。大女儿李春华,在南京工作。二女儿李舒宇,在北京交通大学上学,成人自考本科。
马振江,是凌河公安局副局长,42岁。家庭住址,建平汽车站附近,单位电话0421-6881234。
犯罪事实:自1999年7.20以来,马振江追随江氏,不遗余力地参与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以达到他往上爬的政治目的。几年来,多次非法绑架大法弟子送拘留所关押,监控大法弟子行踪,设监控器抓捕大法弟子,电话骚扰,张贴污蔑大法的标语。在拘留所经常殴打大法弟子,严刑逼供,用老虎凳给大法弟子上刑,手段极其残忍。现已由二监狱的保卫科长提升为凌河公安分局副局长。
刘庆臣,是凌河公安分局局长,现年60岁,家住分局生活区西摇派出所楼。电话:13904916821,办公室电话6881238
家属:女儿:大连某公安局,儿子,大连警校。
犯罪事实:自1999年7.20以来,追随江氏直接参与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抄家、绑架、拘留大法弟子50多人次,刑讯逼供,指使犯人殴打大法弟子,勒索钱财10万多元。
杨春林:是辽宁省凌源市万元店乡派出所所长(恶人)
电话:0421-6951068
家属:父亲杨志,电话:0421-6951178
妹妹:杨素莲,电话:0421-6952693
儿子:杨召,辽宁省凌源市第十中学初二
王素仙: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卜寨村书记(恶人) 电话:13833528696
主任王洪纪,电话:13930383992
村长赵庆春,电话:13084532709
于志勇: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派出所所长 电话:13903345125
开发区政府区主任办公室电话:0335-8380878
朱卫国:河北省秦皇岛市公安分局科长,宅电:0335-8057481 手机:13933501170
局长陈大伟,手机:13313331144
刘国付:辽宁省凌源市河坎子乡所长(恶人),单位电话:0421-6588033
宅电:0421-6483100,手机:13842109203
副所长张红斌,宅电:0421-6828766,手机:13942106178
裴凤,单位电话:0421-6588297,手机:13842166890
张明,手机:13942152861
高艳,手机:13842126556
610人员刘永超,电话:0421-6588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