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上的迫害同样严酷。六名法轮功学员被开除公职,失去工作;更多的人被抄家、绑架,停发工资或退休金。有的法轮功学员被断绝了经济来源,生活非常困难。青年教师何永明、袁斌等被逼流离失所,有家难归。恶徒们向大法弟子及其家属勒索钱财,抄走值钱物品,罚款动辄数千元、上万元,洛带镇有个姓丁的女法轮功学员交不起罚款,公安分局的恶人把她家地里的葡萄砍去。
全区还有数十人被绑架到洗脑班长期折磨,兴龙镇的李建英、区财政局干部朱敏等人现在还被洗脑班关押。航天062的张次芳夫妻,是退休干部,生性善良,纯朴正直,热爱生活,因为讲真相双双被非法拘留,出狱回家就被停发了退休金,后来又关进洗脑班3个月。龙泉区教委一位善良的退休教师朱德珍全家遭迫害,幸福美满的家庭被破坏:她和她的妹妹、儿子、媳妇被非法抄家、拘留,公安分局国安科非法处罚她的儿子媳妇罚金一万多元,区610还指示单位停发她的退休金,只发生活费。后来儿子媳妇分别被银行和电信部门开除了公职,她的儿子还两次被非法劳教。她和她的妹妹两次同时关进洗脑班,时间长达5个月。旭光科技有限公司的一位法轮功学员的老伴本不是练功人,也被扣发退休金,那些恶人扣发的理由是他要负连带责任。
我们来看看龙泉“610”的洗脑班都干了那些坏事:
政法委、“610”、和公安部门对所有法轮功学员的表现进行过仔细的调查摸底,结论几乎一致“法轮功信徒平常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和不良嗜好”,然而,却要对他们“进行教育转化”。是否转化的检验标准是什么呢?其标准一是写不练功的保证书,二是抽烟、喝酒、骂人,甚至给从不喝酒的女法轮功学员灌酒。它们要把做好人的人转化到哪里去?转化班其实是转坏班。
说是进行“法制教育”,它们没有向任何一个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宣布他们触犯了哪一条法律。它们将法轮功学员分别关进一个个房间,由两个帮教人实行24小时的“包夹”,不停地放诬蔑和栽赃陷害的电视节目,长时间的提审。不转化就捆绑、毒打、揪住头发往墙上撞、往身上浇冷水、克扣饭食,不准睡觉……。它们害怕转化不了法轮功学员,还在关押法轮功学员的房间大量放映色情、暴力的录像片。
2002年“610”在柏合镇国税山庄洗脑班三个月时间挥霍了财政拨款22万元,2003年6月开设在宏远山庄的洗脑班几个月时间挥霍财政拨款42万元。这还没有计算从被洗脑的法轮功学员家里以及单位按被绑架人数敲诈的(2002年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所在单位每人每月出资2万元,2003年所在单位被迫每人每月出资5000~6000元)。它们不但派遣民兵作打手,还支使民兵深夜出动去偷农民的水果,干的尽是坏事。
法轮功学员根本就没有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所做的都是叫人为善的。是迫害法轮功的人在违法犯罪。四年来善良的大法弟子在残酷迫害和血腥镇压下,一直以大法弟子的慈悲之心,理智和平、耐心地向被江氏政治流氓集团邪恶谎言蒙蔽下的百姓讲述着法轮功的真相,期待着世人能清醒,明辨是非和真伪。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对那些恶人的挽救。令人遗憾和痛心的是直到今天它们中仍有一些人执迷不悟,继续干着伤天害理之事。2003年11月末,“610”继续在各居委会社区负责人会议上悬赏举报法轮功学员(举报一人可获奖金500元),同期,它们抓捕了贴不干胶真相标语的法轮功学员施兰芳,12月8日又抓捕了洛带镇新民乡的樊林普。12月中旬,它们将在洗脑班拒绝转化的李建英秘密转往别处关押,现下落不明。
劝告那些干着伤天害理的坏事的人,不要以为自己很有本事,凭借着工作人员的身份,再加上一点权力,就可以为所欲为了,迫害好人的人绝不会有好下场。到时候,谁干的谁获罪。人不治罪,天还要治罪呢!这就叫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唯一的出路是立即收手,悬崖勒马,弃恶从善。
除了过去已经在“法网恢恢”网站公布的一些恶人,我们这里继续公布一些恶人名单,里面有“610”、洗脑班头目,也有长期热衷于监控、抓捕法轮功学员,随意抄家的公安、保卫人员。
何锡文(610办公室主任,区政法委副书记)手机:13518213633
电话:028-84861296(宅)
李浩(610办公室副主任)手机:13198592811或13308198760
陈德才(司法局副局长)手机:13518122871电话:028-84854104(宅)
邓晓东(公安分局国安科长)电话:028-84882831(办)
罗和平(区政法委副书记)
罗军(610成员)
金洪彬(区法院审判长)电话:028-84875415(办)
黎明(区检察院起诉科)手机:13881712696
郭晓禾(062派出所)
张成颜(062派出所)电话:028-84808310(宅)
区法院的牛队长
成都旭光科技有限公司公安科长朱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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