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6月9日,我先生下班后与同事聚在一起吃饭,晚上回家的路上,我先生骑着摩托车被一辆弯道来的小轿车撞上,摩托车报废,我先生的头撞在小车的右侧门上,门被撞进一个大坑。我先生昏迷过去,小车司机叫一辆出租车将我先生送进医院。到了医院后,我先生有点清醒过来,医生检查后说必须住院治疗。
当时我得知先生发生车祸后没有害怕,第一念就是我是大法弟子,有师父呵护,师父讲过一人炼功全家受益,我的家人也不会有问题。事实上我爱人前额被撞起大包、右眼青紫肿起、牙床松动,没有其它损伤。这对于一个五十多岁的人来说就是一个奇迹。
虽然这次车祸责任方是小车司机,但我爱人一点也没有讹人的想法,三天就出院了,而且也没有要求索赔摩托车(四千多元)及医药费。通过这件事,我们向小车司机洪法,他很感动,他亲眼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神奇伟大,感受到法轮大法就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