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后,号长郭兰英不让我睡觉,同时还强迫我站着值班一整夜。次日早上郭醒后,又对我拳打脚踢,耳光如雨点般地打,在场的一位广东大法弟子大声说:“不要打了”,郭回手又将她打倒,接着又恶狠狠地举起牙刷猛戳我的头顶。抡起拖鞋发疯似的向我劈头盖脸地打来。用满满的矿泉水瓶猛击我的头部,直至将我打昏。她才住手,我醒来后头又晕又痛。脸部青紫色。双耳聋了十多天。
又过几天,预审科一个姓沈的警察提审,他让我头朝下撅着,我不从,他便掐着我的脖子,揪着头皮,把我的头狠狠往墙上撞,我头晕眼黑,但仍没说出地址姓名,他看没达到目的,便带我回女干警值班室,对姓王的女警(都叫她大王)说:帮我收拾收拾她,大王马上叫来“托管”,命令4筒9号的犯人全体坐板、不许看电视、不许洗澡。这时我才知道犯人打我是干警指使的。为了不让犯人因我受到体罚,我说出了姓名和地址。
2001年1月我被押送至盘锦看守所拘留,4月6日押送到盘锦教养院。5月20日恶警开始强制洗脑,强迫我背雷锋日记。背不下来就不让睡觉,对我进行蹲、跪、马步、双手抱头等各种姿势的体罚。5月29日晚,大队长刘静上楼大叫:“还不转化不打死你们也得扒层皮。”说着便大打出手,打我的耳光。然后把我带到楼下一个黑暗的房间里,房间里有四个警察:蔡丽、齐霞、王妍、羿秀艳,她们逼我写悔过书,我不写,四人就按着我的手写,但没有达到目的,于是羿秀艳下令:打,蔡丽用两手轮番打我耳光,打累了才住手,齐霞说:我还没打过瘾呢,便劈头盖脸地向我打来,我两耳轰鸣,两眼冒金星。齐又用电棍打我手和脚,痛的我难以忍受,左手被打至抽搐不止。然后又强行扒掉我的裤子,四人一齐将我大腿内侧、后背、脚下等处象野兽般残忍的乱掐乱拧,结果全部被掐破流血。还不解恨,四人又都拿起警棍打我臀部和两腿,打一阵后将我拽起问转不转化,我说不转化,于是四人又接着打。就这样,我被无数次拽起、按倒,忍受着非人的折磨、摧残和凌辱……当四人打累时,我被折磨得不能说话,连摇头的力气都没有了,
这时羿秀艳在值班室说“上边有令,打死算自杀”。刘静说:还不转化,上楼继续“飞”(一种体罚动作),于是经过如此残忍的毒打和折磨,她们又把我拖到楼梯口,此时我呼吸困难,失去了知觉。苏醒后她们又拽起双脚将我拖回暗室,这时,我的手脚、面部、胸口感觉麻木、舌硬,呼吸将要停止,恶警见我奄奄一息,害怕我死她们担负法律责任,立即叫来救护车,输氧时我再次昏厥。这样,他们把我送到医院输液,次日早晨苏醒过来,我才知道自己已经被进行了一夜的紧张抢救。
后来蔡丽、王妍将我带回教养院。由于我连续高烧两天,6月1日便去盘锦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臀部两侧打破裂,出血过多,需手术排放淤血。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做了手术,臀部两侧放血600毫升左右,刀口下引流管引流多日,疼痛难忍,真是生不如死。住院25天我家人全然不知。后来,我母亲、姐姐、嫂子来看我时,嫂子说邻居问她,“你家老三被打,你家人知道吗”?嫂子说:“不可能,如果打得那样,教养院不可能不通知家。”然后问我是真的吗?我没有回答,便脱下裤子让嫂子看,看着青一块、紫一块伤痕累累的下身,嫂子流着痛心的泪水说,看来外边发的传单确实是真的。当时,刘静在场气急败坏的说:“就你这样,不打死你都不解我心头之恨。”
8月7日,教养院开始对我强制洗脑。放音乐的声音震耳欲聋,又强制背雷锋日记,并罚站直至双脚肿胀,不能弯曲。后又强迫坐凳子,腿伸直,小腿肚子下一个凳子,背不能弯曲,此时正值夏天,臀部出汗,塑料凳子不透气,导致皮肤脱落,可见血丝,钻心的疼。就这样早上4点起床,凌晨2点睡觉,每天22小时,40多天的体罚,使我一看书就头痛欲裂。
羿秀艳说我与她对抗,于是把我送进小号,左手离地面半尺左右,右手高过头顶,在身后将双手分别反铐在水管上,无法站起也无法坐下,身后是一个水坑,阀门漏水,两脚踩在坑边,往后一点儿就掉到坑里。给我上了这样残酷的刑罚,我两臂酸痛不止、腿肚颤抖抽搐。到第四天晚上,我再次头晕地转、恶心呕吐不止,他们才将手铐打开。11月份,迫害折磨坚信大法的我继续升级,我被关在楼上10平方米左右的房间里实行“定位管理”,四人三张床,不准相互说话,门窗都用报纸糊住,不透空气也没有阳光,白天门窗紧闭,晚上门上锁,吃住大小便都在屋里,简直令人喘不过气来,我在这里又被禁锢了50多天。
2002年3月18日,由于盘锦邪恶的干警使尽了招,如何毒打和折磨都没有丝毫改变我坚信法轮大法的心,我与其他二十几名同修被遣送至马三家集中营,在那里,大法弟子失去了一切人身自由,一切都是强制的。如不出操、不上课、不打预防针、干警就会指使叛徒拖出去强制执行。不穿劳教服的大法弟子双手被捆绑,不准洗漱,不准去厕所,不准家属接见。一日三餐都吃玉米饼咸菜。
6月24日,我认识到用不穿劳教服这种方式来证实大法没有错,我没有违法。于是我脱下劳教服以示抗议,干警便不准我下楼吃饭,犹大端上来的饭我不吃,我坚决要求穿我自己的衣服,否则我就不吃饭,这样,从6月28日强制给我灌食,插管鼻饲的滋味难以忍受。我拒绝灌食,拔管。她们将我双手双腿绑住,固定在床上,动弹不得。几天后,队长王秋菊带领几名叛徒将我头按住,用钢勺撬牙齿灌食,我咬住舌头不张口,王便掐住我的鼻子不让呼吸,直到我舌头出血,已近窒息才松手。
有一次在值班室,大队长张秀荣,队长王秋菊准备好了钢勺木棍,叫来几名犹大将我按在椅子上,再次掐我的鼻子,用钢勺将舌头撬出一道口子。两队长还说:“这个钢勺太软了,找把硬的。”当时我已近休克,浑身松软无力,她们才松手。我被这样死去活来地强制灌食4次。
一次张秀荣和王秋菊在值班室对我说:“我告诉你,让你死不了,活不起,活受罪,就折磨你。”
8月19日开始每天灌食一次,指使叛徒将我剥光衣服,王秋菊大声叫着:“胸罩也别留下,当时只剩下一条短裤,她们又强行把劳教套在我身上,并把我所有的衣服都搜走。中午,晚上叛徒将我头低脚高地抬到食堂,我仍拒绝进食,她们又让叛徒把我从三楼拖到一楼,我臀部,腿部被楼梯碰的青紫。
在这期间我姐姐来探视,见我很瘦便问王秋菊一天几次灌食,她说一天三次,身为执法者她信口雌黄,欺骗家人。
9月23日起又改为每日三次灌食,因我总是恶心、呕吐,胃胀,鼻出血勉强进行两次,直到2002年11月29日,我绝食达5个多月,身体极度虚弱,体重减到60多斤,全身仅剩6克血色素,教养院害怕承担迫害我致死的责任,立即通知我家人赶快接回去,这样我才获得了自由。
绝食期间,教养院用于迫害我所需费用达一万多元,其中3000元是威胁家人索要的现金,如家人没带钱就不让接见,其余的是借据。基本用于给我灌食和输液。
回顾我从北京到盘锦又到沈阳马三家的这条洒满血和泪的正法之路,我虽然受尽摧残,屈辱和折磨,但是在师父的呵护下闯过了道道难关,绝不配合邪恶,坚定大法堂堂正正走出了一条正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