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公民呼吁国际社会营救被大陆劳教所劫持的姐姐郑州

【明慧网2003年2月27日】

姐姐不应该被关押

我的姐姐郑州因为修炼法轮功而三次被非法抓捕。2001年10月她再次被带走判劳教,至今已经一年零四个月了。在这个过程中她和她的家人遭受的身心折磨与摧残,是常人难以承受和难以想象的。

她96年开始修炼。在最初的日子里,她用了近两个月的时间反复阅读《转法轮》,经过一番认真的思索,她选择了修炼的路。

她炼功学法都很精进,以至在不短的时间里身心受益。有一次她帮我妈买面,一袋面粉200斤,她扛起来就走,穿过两条大街,大气不喘地送上四楼(那楼层比一般高),对我妈说:您说放哪咱就放哪。

母亲病重后期,需要每天送医院治疗。这来回四楼抬上抬下就落在我姐身上,三个男人看着都一筹莫展。我妈临走前说:我能活到今天全托大法的福。家庭的重担几乎她一人承担,那时还遭跟踪监视,还要讲真相印传单。在重压之下,她时刻把自己当作修炼人,清醒地处理遗产事宜,她付出最多,但分文不取。

她有个小本子记录着所有亲戚朋友,朋友的朋友,朋友的儿女,亲属的儿女的状况。哪些人经她讲真相,明白了;哪些人还差点。由于条件的关系,她不能及时地看到明慧网和新经文。她说:我所做的一切就凭一个信。在那严酷的日子里,亲朋好友看到她的言行,无不盛赞她的品行,而没有一个站到大法对立面的。

姐姐有个非常美满的小家,丈夫和她早期同在一间工厂工作,是工厂里少有的技术能手,业务骨干。他们的一项技术发明,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就获法国尤里卡金奖。姐姐的公公婆婆是高级知识分子。能干的婆婆退休后几乎承担了全部的家务,使她有更多的精力照顾他们的儿子,使他成为一名品学优秀的医大学生,在就业万分困难的年代被一间著名的肿瘤医院研究院录用。

姐姐天资聪慧,初中时就是全年级数理化第一名,又能歌善舞,常常领一帮同学来家里练舞。从小帮我妈洗衣煮饭,照看弟妹。记得她常给我们讲些做人的道理:一个聪明人善于接受别人的教训,笨人只接受自己的教训,傻瓜是谁的教训也不接受。

99年迫害开始,一夜之间骨干辅导员都被抓了去。姐姐立即行动起来组织转移了一批大法书籍,上访,印发真相传单。她三次被抓,被开除公职。家庭受到24小时监控,电话遭窃听。她的家被抄,儿子常被劫持训话。丈夫说:“一年中加起来能见到她两个半月就不错了。我亲眼所见她炼功后身体的变化,一心向善所带来的家庭和睦,我从来就支持她。而这无端的镇压造成我妻离子散。”

2001年10月她被安上“扰乱社会治安罪”再次被带走,劳动教养。在那里被强迫超时劳动;由于长期的营养不良,使得她严重缺钙和视力下降。织毛衣常出错而改熨衣服,手上烫的全是泡。亲人见到她,说她瘦小到已经无法找到一件合适的衣服了。

姐姐是个修炼中的人,一心向善,慈悲宽容。一个努力向善,按照真理标准做好人的人,还要往哪里转化呢。回顾她的往事,没有一条构成犯罪,没有一个理由被关押劳教。好人不应该被关押在那里!

家人上访,据理力争

姐姐在2001年10月被带走后,音讯全无。我的姐夫便开始了上访找人的历程。从街道到片警,从派出所到公安局,从区政府到市政府,从地方法院到市中级法院及各级610办公室。不久我的弟弟也从加拿大赶回北京一道上访。

他们每到一处,摆事实讲道理,历数政府部门非法关押非法绑架非法判劳教的种种不法行为。他们天天上访,天天打电话,他们在写给北京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处的信中说:“因练法轮功,郑州于2001年10月第三次被抓走,去向不明,两个多月里家里没有她的任何音信,与家人无任何形式上的联系,我们有理由认为,她与家人通信联系的权利被剥夺了,这是违反联合国人权宪章的行为。”当他们向派出所了解郑州的下落时,被告之:“法轮功家属无权过问案情”(北京西城区甘家口派出所内墙上张贴)而不予答复。这是剥夺在押人员家属的人权。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不能过问?为什么不能公开法轮功人员的案情?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呢?

在郑州的《劳动教养决定书》写着什么:郑州伙同黄XX,窝宿外地法轮功人员XXX。事实上她只是帮助来自外地的熟人电话联系住处。任何人帮助他们来京的朋友问一下住处这能算违法吗?当家属向派出所所长解释这条罪状不成立时,所长还无理搅三分地说:就是没有这条照样判她一年半。他这样说根据什么呢?当家属问到能否请律师时,答复是:“能,据我所知,两年来还没有一个律师敢为法轮功辩护的。”如果这是真的话,那以法治国岂不是一句空话?

家属来到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处反映情况时,接待人员还说:“通常都是电话接待的,我亲自来见你,已是给你老大的面子了,我不知道郑州的情况,可以帮你查一下。这已经是额外为你们做的了。”任何家属都有权向执法机关了解和反映情况,电话接待本就不妥,人被抓走两个多月,通信电话的自由被剥夺的情况下,家人想了解一下情况不应该吗?我们作为家属不需要什么人给什么面子,只是要求我们家属被公正的对待。

通过大量的走访,我们来到了劳教所,当我们向负责人了解姐姐的情况并向她解释《劳教决定书》中与事实不符的问题。回答是:人刚来,我们只了解她来劳教所以后的情况,对来前的情况不太了解。究竟由谁来解决这些不合理问题呢?

我们终于见到姐姐了,精神还好,身体明显不如从前(因为不准炼功),姐姐曾经车祸双腿受伤,通过炼功,身体全好了,脾气也好了,她总说:凡事要先想到别人,要先人后己。我们看到了她炼功后的积极变化,是法轮功给了她健康的身心。我们不禁要问:不准炼功,她的健康谁负责任?我觉得政府也应该听听炼功人和家属的声音,客观的对待法轮功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与姐姐的谈话中,我们发现,家属手里的判决书和给姐姐判决书内容不一样。这更加看出此案的冤情。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没有什么事实证明法轮功人员他们干了什么坏事。只知道有很多高级知识分子和国家干部都在练法轮功。希望各位领导能明查此事。给我们一个公正的答复。希望国际人权组织介入此事。还好人一个公道!”

能找到郑州能见到姐姐,是国内亲属和海外亲属正念正行共同努力的结果。他们始终不同意对姐姐的任何判决,他们始终认为好人不该被关押,他们每到一处都大赞法轮大法给家人给社会带来的好处。姐夫说:我亲眼看到太太学了法轮功身心的变化,我就支持她炼法轮功!公安办事人员理屈词穷处处回避躲闪,最后在他们正念之下最终让他们见到郑州。这之后到目前基本保证每月让家属探望一次。

新一轮的迫害 新一轮的上述

初到劳教所接待室,满墙的电视监视器从不同角度收录着每个探望和被探望人的一举一动,管教跟随其后,(其中一个是马三家劳教所调来交流迫害经验的)发现任何可疑可随时中断取消探视。亲属提出不服关押时,回答说:我们就管来后的表现,其他不管。

很快,家人了解到:在中国,劳教所已成为一个庞大的劳教管理行业,每年有十几万人被关押和释放,有三成以上劳教管理人员以此行业为生,养家糊口。它们把不够条件和不够年龄的人抓进去,强迫超时间劳动以榨取高额利润。这就是他们不管来前原因,只管来后表现的因由。

这种情况随迫害法轮功而进一步恶化。江xx挪用巨款在全国建立”洗脑基地”,挪用巨款监听法轮功学员电话。全国警力,各单位,街道派人跟踪,看管,监视的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至少有几百万。这些人一年的开支(工资,奖金,加班费,悬赏费)有几千亿元。这些钱来自于人民的血汗。

进到劳教所姐姐就被挂上了“严管”的牌子,强迫每天超时间体力劳动和洗脑,身心受到严重摧残。不久就出现体重减轻,严重缺钙,憔悴,视力下降等症状。家人去看她时,发现她手上烫的全是泡,身体瘦小到找不到任何一件合适的衣服,而精神上的折磨更令人恐惧,常常不让睡觉,接受长时间洗脑,强行灌输颠倒黑白的歪理邪说,苦不堪言。

家人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不服关押积极上诉。按照99年新法规定:刑事问题关押不得超过15天,更无理由判劳教。然而,区级法院驳回上述,中级法院驳回上述,高级法院驳回上述说:是不符合新法规定,但是按照58年劳动教养法仍可关押一年半。家人据理力争:按照大法管小法,新法管旧法,新法一出58年旧法就应被废除。邪恶却说:58年的劳动教养法就拿来对付你们法轮功。所长还气急败坏地找到姐姐说,你的家属太厉害弄得我们无法工作。由此变本加厉想方设法加重迫害。新年前后,我们寄往劳教所和北京家人的所有信件被扣。到底是谁在违法,谁在践踏人权不非常清楚了吗!

在不久前的网上,我们看到这样一篇文章:一位哈佛毕业生的母亲被关押在与我姐姐同一劳教所内,受尽酷刑折磨关入水牢,大字绑在床上等图片,我们非常担心姐姐是否遭受了同样痛苦?我们决不能容忍亲人再受这样的折磨。

我们再次向各国政府,国际社会,所有善良的人们呼吁:帮助营救我的姐姐,帮助我们再次拥有一个完整的家,还她儿子一个完好的母亲,还给我们的姐姐!

同时向“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发出呼救,请帮助我们查清迫害我家人的罪魁祸首,请帮助我们追查直接折磨迫害我亲人的恶人,请帮助追查迫害导致上千法轮功修炼者死亡的凶手,将元凶绳之以法!要凶手偿还血债!让冤魂得以安息,让我们的亲人回家,让成千上万的法轮功修炼者的家庭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