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三年多来遭受迫害的经历

【明慧网2003年2月6日】我在1999年7.20以前一直在某公司工作,是单位的骨干,先进工作者。

1999年7月底,公司总部下达文件,坚持炼功者一个月内将被开除。我于8月底被迫辞职,公司分的一套二室一厅的住房也被公司收回。

辞职后,派出所仍然常来骚扰,片警说公安分局要求他们掌握我的行动,确保我不去上访。1999年9月底,正好中秋节和国庆节是一天,我要回老家过节,月饼都买好了,派出所所长竟然带人来看住我,不让我回家!我说“我没犯法,为什么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你们是执法犯法。”所长竟然说:“我就是执法犯法!我就是不让你回家。”他们24小时看着我,每个班4个保安人员(2个治保会的和2个镇政府的),这件事是公安分局和当地镇政府一起策划的,计划非法看押我到10月5日。

9月30日晚我趁他们吃饭时堂堂正正地走出治保会,连夜去了北京。在北京经过8、9天的思考,我决定去信访局上访,反映中国媒体捏造事实、栽赃法轮功的情况和我受到的迫害。没想到各地公安恶警堵在信访局胡同口,不让法轮功信访者去信访局,并把信访者扣押在各地驻京办事处后通知当地派出所连夜来人领回原地。当地派出所的民警领出我后,把我在宾馆铐了一个晚上(他说是分局的命令),第二天回到派出所后,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在关嫌疑犯的隔离室里非法扣押了我8天,并威胁我把户口迁回老家,被我拒绝。后来在我拒绝签字的情况下把我治安拘留了15天。

2000年9月,因为我从网上下载大法书籍被非法刑事拘留了一个月。不知他们为什么这么怕人看法轮功的书籍。公安分局逼着我的家属交了5000元罚款,威胁说不交就把我劳动教养。从拘留所出来后我到分局要收据,某领导竟然说:“我这么辛苦,还打什么收条。”当时抄家时我包里的手机和BP机既不退还、也不给收条。

2000年10月,当地派出所以“谈谈”为由把我从单位骗到派出所,然后送到洗脑班,扬言三个月后不决裂就劳动教养;并要家属交一万元“学费”。我绝食抗议9天,在医院里抢救了3天才被家人领出。从此流离失所(因为一同被领回去的其他功友在家里养了没几天又被抓回去了)。

2000年12月,我去天安门广场打条幅、和平请愿,在天安门广场被武警用警棍当众打得头破血流。因为我拒绝说出名字和户口所在地,被送到北京郊区的劳教所,我绝食半个月后被狱警送上火车释放。在绝食期间因为我拒绝输液,恶警、狱医和刑事犯还打我。

2001年1月,我在某家属院发传单时被当地派出所非法扣押,并遭殴打,被送去拘留所,但因头部有伤而被拒收。回到派出所后绝食3天,恶警假装释放我然后派便衣跟踪,被我识破并甩掉。

2001年3月,我在某功友家交谈时被当地派出所绑架至洗脑班洗脑,洗脑后又被扣押了半年才获释。(我已在明慧网上声明在洗脑班的一切言行作废。那是在压力下和理智不清时所做的,不能代表我真正的思想。)

2002年11月,当地派出所找到我的单位领导“谈话”,使得我又一次下岗。我现在仍在家待业。恶警竟然还跟踪我的家人,监视我的亲戚,监控家里的电话。使我的亲戚们也承受了很大的压力。

在江氏政府近四年的残酷迫害中,我三次被迫下岗,一次被抄家并被没收物品不给收条,一次被罚款并不给收条,两次被送进洗脑班,两次被非法关押,三次进拘留所,四次被迫绝食,多次被警察殴打。在中国大陆,被迫害的法轮功群众比比皆是。呼吁全世界所有有正义感的人们协助制止这场邪恶的迫害,将祸国殃民的江泽民送上国际法庭,送上历史的审判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