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灯塔市法院非法重判四位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3年3月13日】99年7.20以后,“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受到了惨无人道的镇压。99年底大法学员刘剑峰与妻子魏洪艳怀着对政府的信任踏上了到北京信访办上访之路,然而在途中即被江氏爪牙抓捕,并非法拘留。二人被勒索罚款3000元后被释放。

2000年底正在家中做饭的魏洪艳被灯塔市公安局恶警非法抄家、抓捕,并被送马三家劳教。当时刘剑峰没在家,恶警没抓到他,从此他有家不能回,被迫流离失所。

2002年9月刘剑峰与被非法劳教释放的妻子刚刚团聚就被佟二堡公安分局非法绑架,同时被绑架的还有大法弟子关文江和王玉秀。当天晚上佟二堡分局的恶警伙同长春610的一恶警对他们四人进行了残酷折磨、刑讯逼供。大法弟子刘剑峰被恶警用鞋底子抽打其面部,拳脚相加,造成面部被抽肿,左侧肋骨被打着两根,关文江也被打得鼻青脸肿,左侧耳鼓膜被打坏……。他们四人被送到辽阳看守所后继续遭到恶警与犯人的迫害,魏洪艳因绝食抗议被迫害得尤为严重。

日前,灯塔市法院秘密开庭对刘剑峰、关文江、王玉秀、魏洪艳四人进行非法审判,四名大法弟子义正词严,法官哑口无言。最后审判员编造出一些子虚乌有的罪名草草结案,刘剑峰、关文江、王玉秀被非法重判13年,魏洪艳被非法判刑4年。

附:被迫害人简历:
刘剑峰,男,32岁,住址:辽宁省辽阳市灯塔。
关文江,男,30岁,住址:辽宁省新民县。
魏洪艳,女,刘剑峰的妻子。
王玉秀,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