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邪恶的江犯开始迫害法轮功,并罗列了许多不实的罪名,把一群善良的群众推向了政府的对立面。法轮大法救了我们全家。面对这样一种情况,我们去向政府说一句真话:人们需要真、善、忍,我们要做好人,法轮大法是正法。我们三姐妹和其他同修一起,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决定到北京去向政府反映我们的心声。然而他们封锁了所有交通要道和宣传工具,根本不给人说话的权利,我们好不容易来到了天安门,还未找到信访办就被警察无端抓上了警车,带到了天安门分局。然后被送到市驻京办事处。第二天县公安局和镇领导把我们一起押回了县看守所。把我们三姐妹分别和其他刑事犯关在一起,强迫劳动、背监规等。他们封锁我们的一切对外联系,亲人来了也不能见,并借此机会敲诈勒索家属钱财,叫家里人交什么取保候审费一万元,非法押送费6000元,他们还叫家属请“律师”。而律师也是跟他们同流合污的,根本就不允许替法轮功学员辩护无罪,这样家属又被骗走了2000元。我们被非法抄家,而且当天县、区、乡的干部还非法审问我在家的父亲。
我父亲善意地告诉他们,法轮大法是教人重德,向善,道德回升的好功法,可他们不但不听,反而为了个人私利,毫不讲理的就把我们七十岁的父亲非法关押一天,第二天下午才放回家。当时只有母亲在给我们看家,连母亲都不知道我父亲当晚到哪里去了,父亲回家后才知道他被非法关押了一天。这种目无法纪随便抓人的行为,我想全世界都找不到第二个。就这样,这些人给我们的家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和经济负担。
我三妹在监室里炼了几个法轮功动作,被看守所所长及那里的管理人员把她铐在了死囚犯才用的死刑床上三天。然后,把她和另外一个同修面对面把脚铐在一起,没法上厕所,站、坐、睡都很困难。炼几个动作就用上了死囚犯才用的刑具,国家所定的各种法律条文好象成了他们自己家的,可以随意践踏,真的是无法无天了。就这样被关押二十多天后,才把我们放回家。
后来我们三姐妹和另一个同修一起到县公安局去找他们,并和他们讲道理,我们学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希望他们还给我们大法的书和炼功带,告诉他们不要再错下去了。可他们不但不听,反而把我们又一次非法拘留十五天。我们绝食抗议他们的无理关押和对我们的不公正待遇,就这样,五天后才被释放。在拘留期间,他们连家里人都没有通知,也没有任何手续,随意非法拘留。
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法轮大法的真相,我们第二次进京上访,和上次一样,刚到天安门广场就被抓了。押送回当地后,把我们非法分别关押在三个不同的异地看守所。一个月过后,他们又把我们押送回当地的看守所,几日后宣布判我们一年劳教,要劫持我们去劳教所。当时我们不去,因为我们是做好人,是修炼的人,而劳教所是关坏人的地方,并给他们讲道理,劝他们少做恶,多做好事,不要与人民为敌,要有是非观念。可是他们哪里听得进去,为了他们的私利早已丧心病狂。于是王局长和一个科长派了两名全副武装的持枪警察和十来名武警兵毫无人性的强行把我们的手反铐起来拉上了囚车,送到了劳教所。
他们所做的一切,没有通知我们家里人,到劳教所三天后,才通知家里人。当时我父亲知道后,一夜之间变得苍老了,头发也白了。我们三姐妹的家庭重担全落在了六十多岁的母亲身上,要照顾孩子,里里外外还要承受各种人的各种眼光,生活的重担压得她喘不过气来,精神受到了重大打击。大姐夫患有严重甲亢病,骨瘦如柴,有时躺在床上不能动都没人照顾,险些家破人亡。这些公安简直没有人性,他们在我们被非法劳教期间,还想拉我们三妹夫去泡“小姐”,并说,你在家太寂寞了,还是去开开心吧。我三妹夫坚决反对,并劝他们要讲道德,要为家庭负责。因为他心中有真、善、忍,不会去干那些不道德的事。
在劳教所,我们被分在各个中队,把我们和其他劳教人员关在一起,但我们还要被吸毒人员“包夹”,每天强行劳动十多个小时,不准炼功、学法,不准和同修讲话,谁要炼功就要遭到吸毒人员的毒打。这些吸毒人员还偷大法弟子们的钱、物,她们受管教干部的唆使,把法轮功学员拖去关小间,用水龙头冲。成立七中队后,把全所的法轮功学员集中起来进行洗脑迫害。如不妥协就晒太阳,大热天不给洗澡,做下蹲,每天坐“军姿”十多小时不准动,还动用护卫队用电棍、胶棒子、手铐、脚踢等折磨。唆使吸毒人员毒打我们与同修,还用亲人来威胁。手段极其恶劣,用尽人间最卑鄙的手段来进行残害。
一年后,我们三姐妹陆陆续续被放回了家。回家后也不清静,当地派出所、乡政府、街道、居委会经常来监视,走亲访友都要被他们盯梢、盘问,完全侵犯了一个公民应该享有的权利。不知江犯要把中国人民引向何方。所以我们敬请“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彻底追查中国这些以江犯为首的迫害法轮功的邪恶之徒,将他们推上正义的审判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