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21日,我与功友在广场炼功,被县公安人员无理驱散。22日我与另9名功友在广场炼功被公安人员连拖带打地关进一看守所,关了我们15天,交伙食费500元。
1999年10月11日,我与嫂子进京上访,在火车站候车室,被值班警察强行退票,押回本县,警察抢走我包内三百元钱至今未还。我被关押28天后,家人交了2000元钱罚款和400元伙食费(现有收费票据为证),才被放回家。在那28天里,我常常因为炼功或不背监规被打,被他们揪头发往墙上撞。
2000年初三晚11时左右,我被街道书记等人吵醒,硬说我要“围攻县政府”,见我睡在床上,只有无趣离去。
2000年1月期间,一科以问话形式骗我到一宾馆,恶警们把我打了一顿后当晚就把我关到二看守所,在那里我又被关了15天,交伙食费500元,在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又收我100元“保证金”。
2000年中旬,610歹徒无故到我家威胁我丈夫交书,我们不交他们就强行抢走我们的宝书。
2001年12月27日,半夜1点左右,清泉派出所来了六、七人到我家要抓人,吵得邻居不得安宁。
2002年中旬,因两名功友到我家,被610歹徒碰上,以“串联”为名抓我们到公安局,逼我在“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上签字。因我不肯,他就动手打我,打得我满口是血他也不让我吐。我找他们要上次强行收走的书,他们非但不给,还拿棒子打我,我的手背全被他们打青了,棒子被他们打断了,他们才罢休。
2002十六大期间,派出所两个警察找到家里来说:“我们不讲理,你什么也不必说,只有配合,按手印。”我当场就拒绝了他们,于是没过几天,两辆公安车开到我家门口,七八个恶警冲到我家,连抬带拖地把我塞进车,当时我的上衣几乎被他们扯掉,双臂被他们扯得青紫,二十多名群众围观,9岁的儿子吓得在窗口直叫“救命啦”。我被强行关到了洗脑班,在那里恶警们不许我们讲话,我通过绝食抗议他们对我的无理关押,要求他们放我回家与家人团聚,并要求他们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恶警们把我送到二看守所。在那里,警察又逼我按手印,我坚决拒绝,他们气得直叫:给我关!在此我声明,我一直未签一个字,有的签字是公安人员自己填写的。
11月下旬,家人交了200元伙食费,他们才放我出来。在放我出来时,他们借我丈夫来接我的时候又把我丈夫抓走,说是问问话就放人,丈夫身上仅有的几个硬币被恶警抢走,一家人谋生的运输工具也被强行收走。丈夫被他们抓到县宾馆,恶警为了能从我丈夫嘴里问出话来,对他又打又骂,不许他睡,不许他眨眼睛,后又把他关到二看守所。我带着70多岁的老母和两个孩子,一个13岁、一个9岁到公安局要人,他们不给我们任何交待。2003年1月,家人借了3000元钱再加上伙食费500元钱,共3500元交给了一科,丈夫才被获释。
我家上有70多岁的老母,下有两个未成年的小孩,全家人都靠丈夫一人挣钱糊口。当地恶警无数次的关押勒索使我们经济上陷入困境,全家精神上压力也很大。我们真希望我们的最基本人权不被践踏。停止迫害法轮功,让善良的人们和平幸福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