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东潍坊大法弟子,女,今年38岁。自1997年修炼法轮大法亲身受益难以言表。现将我自1999年7月20日后遭受的种种酷刑迫害曝光于世人,望得到世人的援助与支持。
1999年10月,我因进京上访被公安强行带到驻京办事处,随身携带的2000元钱和一本大法书被恶警强行搜走,回当地后又被非法拘留15天。
2000年元月5日因集体炼功,我们6个功友被强行带到潍城区于河镇政府综合治理办公室进行强制洗脑(当时市里开会口头传达,对待炼法轮功的学员只要不打死就行),在那里遭到了十几名打手的毒打。他们都是镇政府的工作人员,看样子他们是早有准备。其中有派出所所长,不分青红皂白对我们拳打脚踢,然后恶狠狠的说:脱去棉衣。接着上来几个人把我们按坐在地上,伸直双腿,有一个人把我们的毛衣和内衣掀起,露出后背,用扫地笤帚狠狠的抽打,有的用脚踢,有的用脚在我们的腿上狠狠的踩,嘴里还吼叫着:“还炼不炼?”只要说“炼”,就不停的打。当笤帚打在我背上时,顿时断为两段。暴徒们就这样反复的打,笤帚都打碎了4、5把,后来又换上胶皮棍。因为我坚持信仰,最后十几名暴徒轮流毒打我,直到把我打昏为止,然后再用凉水往身上泼,过了一会总算苏醒过来。经过这次毒打,我全身青一块紫一块,后背肿的连胳膊都不能动,数日生活不能自理。在我受到百般折磨的同时,我不修炼的二弟被火车站派出所抓走,逼迫他拿上1万元钱,第二天才被放出来。
我们被非法关押在于河镇十几天后,于河镇的大法弟子李永谦因进京上访被非法抓捕押回镇政府。他刚进门就被本镇政法委书记王新民带领的一帮政府工作人员轮流毒打,一根6公分的木棍被打断。暴徒王新民一边打一边喊:“往死里打,打死我负责。”在王的指挥下,其他暴徒们更加凶狠,直到把李永谦打昏,再用凉水把他泼醒后,再用炉子上的热水从领口倒进内衣,然后将他的衣服脱去,只剩一件衬衣,将他拖到厚厚的雪地里去,这时大约已在晚上九点多钟了。就这样暴徒们还不罢休,又到外边将他打了一顿,扔了那里好长时间没有过问。等他们想起来过去一瞅,发现李永谦已昏死过去,后经医院抢救勉强脱险。据说他的两条肋骨被打断,四十多分钟没有血压。李永谦被打的整个过程我们全部看在眼里,记在心上。这时只听暴徒们怒喝一声:“你怎么办?”我没吱声。这个暴徒二话没说,上去揪着我的头发,按在地上再次毒打我。血、水、碎木板、打碎的笤帚遍地都是。我们在这里被非法关押的28天中,除挨打外就是受罚。我们经常被强迫站在雪地里,两胳膊伸直,这样的姿势一冻就是2、3个小时。
2000年夏季的一天,我们几个功友不约而同的来到另一个功友家,正在吃饭时,火车站派出所的几个警察突然闯进来,强行把我们带到派出所进行审讯。恶警问我们为什么在一起吃饭,谈论的什么事等。荒唐可笑的审讯让我们感到江XX一再吹嘘的“人权最好时期”竟然达到了这种程度。
2000年初秋,我到文登市联系业务,晚上顺便在功友家住下。晚九点多钟突然听到敲门声,一开门便闯进了两个民警来,强行把我带到派出所去。第二天我被劫持到文登市公安局,在遭到恶警毒打后被拘留。恶警因找不到抓我的证据,他们就把从当地没收的一份法轮功真相材料硬说是我带去的。由于我坚决不承认,恶警气急败坏的对我拳打脚踢,最后就从抽屉里拿出一只鞋(专门打人用的)狠狠的抽打我的脸,我的脸很快就变形了。当不法警察通知潍坊火车站派出所接我时,因找不到证据,就硬把他们准备好的一份假材料塞进了档案袋,作为我所谓的“罪证”。回潍坊后因我被几次毒打,加之绝食4天,身体非常虚弱,独自行走困难,潍坊火车站怕承担责任,因此将我释放。
2000年9月底,我家被无故查抄,从此被迫流离失所。
2000年10月底我再次进京上访,被公安带到天安门派出所,在这里受到非人的折磨。最卑鄙的是他们把新疆的一名50多岁的功友同我关在一起,恶警问她说不说地址、姓名,并指着我对那位同修威胁说:“因你年纪大,不够打,她年纪轻就打她吧。”说完因同修依然不报姓名,三个恶警就开始了对我拳打脚踢,耳光重重的打在我的脸上。打一会问同修说不说。从同修的眼神中可以看出,她想征求我的意见(可能她对我的挨打看不下去了),我对她摇头示意不要配合他们。就这样反复不知道多少次。恶警们认为这种办法达不到目的,然后又采取了更下流的手段,竟然无耻地说:“别人能干的,我们公安也能,什么都会做出来。”这些流氓企图当着同修的面侮辱我,动手来掀我的衣服。我拼命抵抗,两名恶警就开始把我往里间里拉(警察休息室),想对我施暴,我警告他们:“对你们没有好处。”就在这时,那位同修用尽全身的力气向墙撞去,恶警们惊呆了。但是人性丧失的恶警立即将同修拖到隔壁去,分头折磨。那边不时传来阵阵打骂声和喊叫声。这边恶警用电警棍电我的头,变着花样毒打我。直到我倒在地上不能站立,他们就用脏拖把在我脸上抹,弄的我满脸都沾上了脏物。就这样,恶徒们从下午一上班一直折磨我到深夜。经过十几个小时的酷刑,我感到头脑昏沉,浑身疼痛,已不能行走。两个恶警将我拖回牢房。
第二天下午恶警又对我非法审问。我对他们提出条件,因为我没做错什么。我提出:“我自己来的,自己回去。”他们一听不肯讲话的我终于开了口,立即答应,并作了“保证”。结果答应我的条件变成了骗局。两个小时后,潍坊公安就来了,将我送到潍坊驻京办事处。几天后将我送回潍坊火车站派出所。从这次被抓到回潍坊共6天中,我一直绝食抗议,当时身体状态恶劣,他们不想承担罪责,当晚又将我释放。
2001年2月我同弟媳到文登购货,回来途中,暴徒们将师父法像放在地上,让人踩过去才放行。因我拒不配合他们这一卑鄙恶劣的举动而被扣留,2小时后被释放。事后才得知被放的原因:当时我被扣留,我弟媳同他们讲理要人,而被公安卡住了脖子,使她喘不过气来,后来把她带到另一间房子里。弟媳在恶徒们的胁迫下,违心地毁了师父的法像,这样我俩才被放出来。
2002年8月底,我到青州市发真相材料,被恶警发现后,将我带到王坟派出所。因我不报姓名,又被转押到青州市公安局“610”办公室,后被非法刑事拘留。当晚就遭到4名恶徒的毒打。第二天晚上,我趁看守不备,抽脱了手铐,光着双脚,脱离了魔掌。在这被抓的4天中,我一直绝食抗议,后流离失所至今。
在3年多的被迫害中,我的身心受到了极大的摧残。我本来是经商的,由于市公安局及火车站派出所到处抓捕我,我不得不将家庭的唯一经济支柱———收入可观的商店转让于他人,经济受到严重损失。
自99年7.20以来,我的亲人们也遭受了邪恶的疯狂迫害。我母亲今年66岁,因99年10月份进京上访,在昌邑市被非法拘留15天。回饮马镇后,又在计生办被非法关押20多天。更为残忍的是,恶徒们还将我不修大法的父亲骗到饮马镇派出所后,又将他非法关押在镇计生办10天。自此以后家无安宁之日,经常受到村委及派出所的骚扰。我父亲的精神受到严重伤害,长期处于恐惧之中。
我那不满12岁的女儿,在她3岁时失去了父爱。3年多以来,我这个当母亲的由于邪恶的迫害被迫流离失所,她又不能得到应有的母爱,不但失去了温暖的家,而且在学校还要受到被邪恶谎言蒙骗的师生们的歧视,有时走在路上还要受到公安便衣的堵截与讹诈,使她幼小的心灵受到严重的伤害。
与我类似情况的在我的身边就有许多,被打死、被非法劳教、判刑的也不在少数,为了制止对修炼真善忍好人的虐杀,让善良的人们真正了解法轮功的真相,揭露江氏犯罪集团的欺骗宣传,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我恳请国际法庭、世界人权组织,能帮助我们伸张正义,惩恶扬善,把江泽民这个人间败类及其追随者押上历史的审判台,尽早结束这场灭绝人性的浩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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