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恶行
主犯:
武宏孺,男,劳教所所长
周晓红,女,所长(主管迫害法轮功)
高明旭,男,所长
王艳,女,所长
郭红岩,女,管理科科长
陈兰英,女,警械科科长
犯罪记录:直接策划2001年年底对劳教所全体法轮大法弟子的“上绳”[一种酷刑]事件,将全体120余名法轮功弟子折磨得生不如死,遍体鳞伤。
从犯:
姜艳玲,女,二大队队长
闵玉梅,女,队长,
应美玲,女,队长,
陈兰英,恶警
张楠,恶警
犯罪记录:
参与迫害大法弟子杨永生、王德平、白娥、富红霞、樊金平。
2001年上述罪犯将以上大法弟子拉去“上绳”;
2002年底恶警姜艳玲指使吸毒人员将王德平毒打一顿,又拉去上绳,把她吊起来头朝下,胳膊、腿全被捆住,折磨得生不如死,至今腿和腰部还麻木无知觉;
2002底,张保菊因写信揭露邪恶所长武宏孺的罪行被拉去上绳;
2003年3月初,大法弟子赵喜莲(明慧网曾对赵喜莲被迫害、跟踪的情况作过报道,赵喜莲为河南省农大员工)因心跳过速、吃饭呕吐而不能干活,姜艳玲、闵玉梅、应美玲三恶警以上绳相威胁逼迫她干活。为抵制迫害,赵喜莲绝食并拒绝干活,在绝食近一周的情况下,姜艳玲、闵玉梅、应美玲三罪犯叫来保安连拉带拖地拖下楼,头部损伤几处,鲜血直流不止,又用绳子把赵喜莲骨瘦如柴的身体捆紧,吊起来旋转几圈、毒打直至昏死过去,失去知觉,赵喜莲回来后仍精神恍惚,有些异常,走路直不起腰来,身体非常虚弱。姜艳玲、闵玉梅、应美玲三罪犯仍不闻不问,继续非法关押。姜艳玲、闵玉梅、应美玲三罪犯还指使吸毒人员以赵喜莲的名义写了一份“保证”,拉着赵喜莲的手按下手印。
恶警陈兰英、张楠两罪犯直接毒打、折磨大法弟子赵喜莲。
从犯:贾美丽,女,三大队队长;
胡兆霞,女,三大队队长,主管迫害法轮功;
犯罪记录:
直接参与2001年底将三队全体坚定信仰的法轮功弟子拉去上绳,把他们折磨的死去活来,腿走不成路,还被强迫做操、军训、劳动。大法弟子王桂花被连续上绳四天四夜不让睡觉,回来后腿部受伤,站立不稳、经常摔倒。
贾美丽、胡兆霞二罪犯多次参与迫害,将不参加所谓“政治考试”的大法弟子大面积加期3-6个月(约三十来人);
2003年3月,大法弟子阎爱英为抵制迫害,将劳教人员床卡撕碎,被恶警拉去上绳,胳膊、腿严重受损。阎爱英被折磨后仍被逼迫参加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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