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发芬:女,33岁,生于1971年10月10日,家住濛阳镇3村4组。
2002年2月被非法绑架到濛阳镇政府,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濛阳镇政府4个多月,期间遭受毒打。后来逃出濛阳镇政府,流离失所,遭彭州市国安、濛阳镇政府、蒙阳派出所通缉追捕。2002年10月7日在中江县发真相资料时被非法抓捕。送回到濛阳镇政府,遭到濛阳镇政府加倍迫害,打得遍体鳞伤,后又送彭州市洗脑中心。
2003年3月3日被非法判劳教2年,送四川资中女子劳教所。在劳教所仍然受到非人折磨直到劳教所看人实在不行了才叫当地政府接回。但当地政府不接,劳教所怕唐发芬死在里面担责任,就亲自派人把她送回当地政府。濛阳镇政府又才叫唐的家人把已经奄奄一息的唐发芬接回家,回家两天(即2003年4月12日5点过)遭受严重迫害的唐发芬去世。家中只有年迈的父母及九岁的儿子,丈夫仍被非法关押在彭州市拘留所洗脑中心。家人希望政府官员能让唐发芬的丈夫回来处理唐的后事,但毫无人性的610不同意,直到最后也没让唐发芬的丈夫回来见上一面。
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及它操控的610、劳教所对大法及大法弟子的迫害罄竹难书。这是濛阳镇政府歹徒和楠木寺劳教所恶警欠下的又一笔血债。
濛阳镇的老百姓知道此事后无不说政府太黑了,太无人性了,她们一家都是好人啊!老实人啊!
将唐发芬迫害致死的相关人员及部门:
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
教育科科长:李志强
八中队队长:李奇
七中队队长:张小芳
濛阳镇政府办公室:028-3829145(政府办),028-3829146(党委办)
濛阳镇610犯罪成员:郑贵华、白美春、黄仁松、蔡云龙、谭延柏、刘正芳、乔立君、周平宽、张宗俊、罗秀友、郑弘明
彭州市610办公室:乔立君、杨建华、王东、罗科、杨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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