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洪浩远在华师大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毕业后参加工作一向成绩突出,受到单位领导和同事的好评,在家庭和亲邻更是公认的好青年。
1999年7月20日以后洪浩远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被当地公安非法拘留,在拘留所经常受狱警和犯人拳打脚踢。后于2000年初进京为法轮功上访,被非法劳教三年。
洪浩远先被关在潮州红山拘役所一个月,号里的犯人在恶警指使下轮流狠打他。后转潮州市铁铺收容所,在这里更受狱警的残酷折磨,如用木棍殴打,冬天扒光衣服,用手铐锁在树上淋雨一个晚上到天亮,第二天继续干化工重体力劳动。2000年5月,洪浩远被转押到广东三水劳教所。在原七大队,狱警强迫洪浩远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用几万伏电压的电棍二至三根每天电击十小时以上,后来洪浩远因承受不住,违心写了“保证书”,恶警才罢休。过一段时间后,洪浩远清醒过来,不愿屈从于恶人,声明以前被迫违心所写的“保证书”作废。狱警又疯狂地采取各种恶毒的手段进行迫害,禁闭、电击,这次更凶狠。2001年下半年,洪浩远在三水劳教所原九大队(现在是一分所三大队)公开炼功,被狱警用长条板凳殴打,板凳都被打折了,洪浩远身体内脏严重受伤。后又禁闭,电击全身及肛门。在这样的折磨下,洪浩远身体极度虚弱,经常怕冷,内脏疼痛。2002年4月劳教所才将他放回家,原本一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已变得皮包骨、伤势严重。公安部门、当地610还经常到家中恐吓其家人要看管好,不得外出等。
家人送洪浩远到几家医院治疗,但始终不见好转。2003年1月5日凌晨,洪浩远含冤离开人世,家人悲痛欲绝,有冤无处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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