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97年得法的,一直是在家里静静地修炼,很少与同修联系,一直到看到2000年师父的新经文后,悟到这么好的宇宙大法受到迫害,确实不应该,于是我决定上京证实大法。终于在2001年1月1日我踏上了天安门广场,当时广场上到处布满恶警,每隔两三米便有七八个恶警,我把写有“法轮大法好”的布条藏在衣袖里,只拿一小角在手心里,等机会打开布条,恰好这里对面有一同修散发真相传单,恶警一齐奔去,我趁机打开布条,立即引来好几个恶警,对我拳打脚踏,把我的肋骨打断了,但我却不感到怎么疼。他们把我抬上警车,来到一处地方(可能是某个派出所),里面已关了四十多位同修,我在里面炼功,当做到“弥勒撑腰”这个动作时,断了的肋骨接上了,我再一次感受到宇宙大法的神奇。在里面,同修们通过切磋,悟到我们是来京证实法的,应该跟警察洪法讲真相,才能达到目的,但为了不被恶警们逐个拖走迫害,我们四十多人用裤带连接裤带,紧紧连在一起,然后要求对话。恶警要求我们出去我们不出去,最后他们进来拳打脚踢,把我们打倒在地,还逐个审问,我只说出了我的省份,便被我省驻京办事处的人领走。
在这过程我一直绝食抗议,当时的北京天气很凉,我冻得快受不了时,便向省驻京办说出出我所在市,便被市办事处的人领走,关在一间房里,里面更冷,当晚我便跳窗走了。(后来悟到,当时不应该配合邪恶说出自己的籍贯,是学法不深的表现)
我人未到家乡,恶警已到家搜捕,因没找到什么,只好作罢。我在进京证实法过程中,深受外地学员对大法的心所感动。有一湖南学员,五次进京证实法,两次因自己没钱是步行去的。我多想把这些事告诉我打工地方的同修呀。在同修的帮助下,我从北京顺利回到我打工的地方。到了那里,我和几个同修买来布条,准备挂布条证实大法。刚做了一部分,恶警便来干扰,其他同修立即把布条移走,我被带去审问了一天,由于我绝食抵制,他们也找不到迫害的借口,只好作罢。
又一次,我到一同修家切磋,没想到他家已被片警蹲坑。我刚坐下,恶警便闯进,我一离开,他们便跟踪,到拐角处,三四人硬把我抬上警车,在我身上搜出真相资料2份和一本《洪吟》手抄本。由于我绝食抗议,他们气急败坏地把我吊起来一阵猛打,吊了四天四夜,吊得全身都酸疼难忍,我依然咬紧牙,不说什么,他们最后只好放了我。
为了不连累亲戚,我离开了打工的地方,回到家乡租了房住下来,因一时与当地的同修联系不上,我用做小生意赚来的一点钱买布条,买铁油,把“法轮大法好”的真理之声传遍每一个角落。慢慢地,我联系上了家乡的同修,后来,由于一新得法的学员在发真相资料时被抓,向恶警供出了我,我和妻子被派出所的两个警察盯梢到半夜,被抓时家里留下三岁、五岁、六岁的三个幼儿,孩子被吓得大哭,没人照顾。前来绑架我们的警察用铐铐住我的手,再用脚用力蹂手铐,直疼得我喘不过气来,最后他们硬抬我到市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又遭毒打,由于我坚持炼功他们把我的手和脚锁在一起(他们称为“鹅锁”)锁了四天四夜,我一直绝食抗议,身体瘦得不象样,但恶警仍不罢休,硬要送我去劳教,因身体虚弱,一直没送去。在看守所非法关了三个月左右后,我便被送至省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
到了那里,我的脚便红肿起来,越来越厉害,他们十几个专家会诊了三次,也得不出结论,送我去市医院却检查不出什么病,最好只好办保外就医将我放了。
我被人扶着回家。恶警此时也十分恐惧,不敢阻我炼功,在家里,他们隔三岔五上门名为探望实是监视。在师父的慈悲呵护下,我身体又恢复正常,再一次体会到大法的神奇和威力。就在我身体恢复正常后,于2002年9月15日夜,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恶警再一次闯入我家,把我们夫妻毒打一顿,然后抓到派出所,家里只剩三个年幼的孩子,半夜啼哭没人照顾。第3天转至县拘留所,由于我绝食抵制迫害,恶警指使犯人打我,他打我时我默念“现世现报”,那个犯人的脚莫名其妙地疼肿起来,他向所长汇报,不敢再打我了。恶警便找来2个社会上的流氓进来打我,把我打得脸肿象面包。我再一次绝食抵制,在身体极度衰弱的情况下,他们不得不再次放我回家,这时距春节只有几天的时间,只是平静的日子过不了几天,就在羊年正月初十恶警再次闯入我家,因我不在家,他们逼妻子写“三书”,被妻子拒绝了。为了避开邪恶的无理迫害,我们一家只好在外流离失所。
在过去修炼的过程中,我深感法轮佛法的神奇。无论什么时候,我们社会都需要真、善、忍。为什么现在说一句真话便要妻离子散、流落他乡,几度生死?这是个什么样的世道呀!大法弟子证实法、救度众生,完全是出于慈悲、没有一点为私的行为,是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唤起世人的正义和良知。
在此正告那些助纣为虐的人:你们为了服从所谓的上级命令或保住自己的官职而迫害这些无辜的修炼人,这行为与为了钱财而杀人害命的匪徒有什么区别吗?善恶有报是天理!历朝历代迫害良善的恶人哪一个有好下场呢?你们放下屠刀吧,回头是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