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大法弟子被迫害事实

【明慧网2003年5月19日】甘肃甘谷县大法弟子王芝兰,女,48岁,过去常年有病,卧床不起,生不如死。98年3月,有幸借到《转法轮》看了看,从此走上了修炼的路,她的全身病痛不医而愈。正想把这神奇的大法告诉亲朋好友,不料99年720日,江氏邪恶集团开始迫害大法。为了证实大法,2000年她进京上访,一下车就被抓,被遣送回当地公安局,非法拘留一个月,并罚款200元。因身心变化确实很大,想把这么好的法告诉所有的人,于是第二次进京护法,一到广场,就被抓,关了6天,她坚信真善忍,绝食绝水抗议6天,被天水驻京办事处的人接至天水,软禁3、4天后,被转到甘谷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后,又办了10天洗脑班,才放回家。回家后,一直有人盯梢,跟踪。她家成了派出所人员的随便出入场所。抄家搜查,使她的精神长期处于紧张状态。

2001年9月的一天晚上,她已睡觉,一群恶警强行闯进她家,从床上把她拽到沙发上,当时她只穿着内衣内裤,就被带到派出所,背靠着椅子铐了一夜,不让上厕所,只好尿了一地一裤子。第二天晚上送到看守所,她不屈不挠,绝食9天,恶警一看人不行了,怕出人命,才放回家。同年11月恶警又找到家里,再一次诱骗她到公安局,说领导找她“谈话”。结果一到公安局就被政保股苟兵亚直接送到戒毒所。她坚决抵制迫害,绝食两天后被强行灌食迫害。她被逼迫光着脚在水泥地上站着,被打掉了半个牙齿,关了十几天后被非法送去兰州判劳教一年半。因体检结果是心脏病,劳教所不敢要,又被送回甘谷戒毒所关了一天,从其丈夫处索去1500元,才答应保外就医。

张彩琴,女,48岁。因家庭矛盾激化,无法生活,离婚后,心情苦闷,人生沧桑,世态炎凉。1998年幸遇大法。开始修炼后,象变了一个人,乐观向上,修炼精进,从做好人开始,不断向上升华。99年7.20以后,由于邪恶势力不断迫害大法,她要用自己亲身经历向世人讲清真相。于2000年12月进京护法,回来后被当地恶警非法拘留两月,拘留期间受尽种种折磨、打骂。2001年元月被恶警抄家,(连给老人做老衣用的白布都抄走,至今没归还)多次被酷刑逼问。她在看守所抗议绝食一个月。恶警向其女儿所要两千元钱,未能得逞,又说要一千元,后又降到五百,说不交钱不放人,因没能得逞,直到四十天才放人。2003年元月,她给母亲送葬刚到家,还穿着孝服、拖鞋,就被新兴镇法庭的人诱骗,以问话为由叫到门外,又说外边不好问,到车上问,刚上车,车就开走了。被邪恶用及其卑鄙的手段绑架到戒烟所,再没回来,几天后就被送到兰州第二劳教所,恶警用尽了酷刑逼她写所谓的“三书”。但是,强压迫害是剥夺不了大法弟子正法的信念的。她坚持信仰,顽强地承受着各种考验,用自己坚定的正念,维护了大法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