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安纳州州长宣布“法轮大法月”

【明慧网2003年5月22日】
印第安纳州
州长办公室行政命令
褒奖状

鉴于,法轮大法是提升身体、心灵和精神的古老的中国锻炼方式,他由动功、打坐静修和源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教导所组成,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提倡“真、善、忍”的原则,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自1992年公开传授以来,已经有上亿人在全世界50多个国家修炼,并且,

鉴于,印第安纳州的法轮大法修炼者在缓解压力、身体健康、和心灵净化等方面获得巨大裨益,

因此,现在,我,弗兰克奥.班能(Frank O’Bannon),印第安纳州州长,特此宣布2003年5月为印第安纳州的:

法轮大法月

并鼓励所有居民都来参加这一庆祝活动。

我于2003年5月7日在印第安纳波利斯市的州政府大楼在本证书上签字并加盖印第安纳州印章,以此为证。

印第安纳州州长:弗兰克奥.班能(签字)
见证人:州秘书长 托德罗基塔(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