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RS严峻局势下的北京城 |
这些指令是专门开会传达,提到“亡党亡国”等高度。其中“力保经济、打击法轮功、丑化美国”是中央宣传部门要求的主线。
中央宣传部门经常提出新闻要求,来控制舆论,以下是一份北京宣传部的机密文件,根据中宣部要求提出政府对新闻控制的具体要求,北京报刊和其他地方报刊目前仍延用这份文件内容。
(2002年8月1日) 北京市委宣传部新闻处第28期《新闻宣传通报》
1、 市属各新闻单位:按照中宣部有关宣传精神,现将一些宣传注意事项通报、重申如下:
2、 加强金融工作正面宣传。关于中国银行的报道要慎重;关于金融、保险等部门的改革、人事变动和突发事件的报道,要采用新华社通稿。
3、 不报道香港学者张五常的活动及观点。
4、 不随意采访报道赖昌星案件。
5、 对故宫维修不做问题性报道。
6、 涉及股市停市的报道要慎重。
7、 对于美化美国意识形态的倾向要注意。
8、 不参加不报道未经批准的媒体论坛活动
9、 不报道所谓我国失业率接近警戒线一事。
10、 新闻报道中,不要攻击、歧视国产影片。 (原载大纪元)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3/5/27/362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