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当地法轮功学员孙要婷、朱鲜芝、李妙能、王淑民、张素景等人去北京上访,反映法轮功真实情况,2000年6月28日被遣送回乡。
回来后,镇政府不法人员对他们进行非法抄家。孙要婷加工黄油的设备、成品及原料全部被抄走。张建成、李妙能拖拉机配件修理门市部的十几万资产被一抢而空,不法人员抄家时,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明抢明夺。并将张、李二人的修理门市部擅自出租给别人。朱鲜芝被抄走三轮摩托一辆、自行车一辆、电视机一台、台磅一台,录音机一部。
之后,不法官员开始用酷刑折磨这些法轮功学员,用绳子毒打,拳打脚踢,几人被不同程度被打伤,孙要婷被打残,卧床不起,住院治疗多天,还被强行五花大绑挂上牌子,押在大卡车上游街,游遍全镇大小村落,到处张贴恶毒的标语,标语公然写着“谁炼法轮功叫他倾家荡产,妻离子散,无家可归,家破人亡”等。
朱鲜芝自述被迫害的经历:
我于2000年6月28日去北京上访,29日被遣送回来,送看守所非法关押35天后释放,恶人怕我们再去北京,时不时上门骚扰,强令我们去洗脑班。9月28日早7点左右,我刚从地里干活回来,乡政法委书记郅要斌、李占才等一行5人气势汹汹到我家,说是要带我去洗脑班,他们不出示任何证据,闯入我家,直奔屋里,抢走录音机一部,《法轮功》手抄本一本,随后,强行将我带到乡里,10月1日,乡里放假,没人看守我们,他们就给我们戴上手铐。下午3点,我们被以“非法串联”的莫须有罪名送到县公安局,县公安局收到他们抄走的录音机及手抄本《转法轮》后,将我非法拘留15天。11月12日下午,我们一家地里干活,郅要斌、李占才、刘洪勋等一行七、八个人在村支书、村长带领下从邻居林要国家翻墙跳入我家,没找到人。晚上八点左右,郅要斌又带七、八个人闯入我家,随即闯入厨房。当时,我刚做完饭还没吃,他执意要带我走,又伸手抓起录音机要拿走,被我女儿阻拦,说是听歌用的,方才要回。这时我丈夫从外边吃饭回来,一看满院子人,就问道:“今天下午谁翻墙跳入我家?”一个叫刘洪勋的说:“是我”。我丈夫说:“你非法跳入民宅是违法的!”刘洪勋立刻伸手两拳打过来,其他几个又吼又叫,我赶紧上前说:“不要打人,你们不是找我吗?他问一声你们就伸手打人太不应该”。随即,他们把我带走。
第二天,我丈夫去镇政府讨个说法,结果没人答复。他们还制止我丈夫,不让他说话,他们说,“对待法轮功就不讲法律,你告去吧!告到天边也告不赢。”并且威胁我们说:“把你们带到乡政府禁闭,不给饭吃,不给水喝”。我们隔着窗户向别人要水喝,他们发现后就向送水人发难说:“谁让你给他们水喝,不要管他们”。就这样,他们想起来了,就送一次馒头,有时什么也不送。
第三天晚8点钟左右,他们把我叫到值班室,一进门就把门关上,三个年轻人恶狠狠地看着我,刘洪勋二话不说伸手就打我耳光,又踢又打,另两个当帮手,我大声呼救,最后喊得声音大了才有人进来。及东坡说:“你喊啥”,我说他们打人,刘洪勋上前几个耳光说:“谁打你了?”我说:“你看谁打我了”,及东坡扭头出去了。我强忍痛苦问他们为什么打我,他们说:“谁让你丈夫到镇里说我们翻你的家,打你还是轻的,下午没有找到你丈夫,找到他,也不会轻饶他的。”我说:“你们不要打我丈夫,你们把他打残了,我三个孩子没人管,怎么办?”这样,他们才算答应不再找我丈夫的麻烦。最后他们以捏造的“非法串联”为罪名,将我送县公安局非法拘留了15天,之后还不放人,又非法关押16天,我问他们为什么,他们说这是“政府”所为。最后县公安局来人,我向他们反映情况,他们不管,最后,我绝食抗议,他们才放人。
2001年3月一天,政法委书记郅要斌到我家“摸情况”,我在地里干活,他们强行要我和牛文庆见面,我脱不开身,我丈夫向他们求情,他们不但不听,还说我丈夫妨碍执行公务,要强行带走我丈夫,最后,我答应跟他们去,他们才松开我丈夫,他们几人连推带拉把我拉进车。2001年5月3日,不法官员强行办洗脑班,我不想违心地说谎,被迫背井离乡出外打工,可他们还四处抓我,将我绑架之后,他们非法审查了接触过我的亲朋好友,并非法收走了我母亲的自行车。在我外出打工期间,大概在2001年7月20日左右,他们为让我丈夫提供线索,强行非法关押我丈夫7天7夜,第一天夜里,几个人看着,不许我丈夫睡觉。7月31日,我被他们绑架后在偃师市金盾宾馆非法关押三天三夜,十几个人三班轮流看管我,不让我睡觉,三天不让合眼。将我用手铐背铐两个晚上,时间均为2个小时左右,造成我右臂被拉伤。在这期间,我把县政府及公安局的违法行为发往明慧网,县乡干部恼怒之下,非法判了我劳教。
我于2001年9月5日被非法判劳教,被非法关押在郑州市女子劳教所,入所以后,以修炼人的心性标准要求自己,处处与人为善,乐于助人,不打人、不骂人。可是对我们这些以“真、善、忍”为标准来约束自己的行为的人,郑州市女子劳教所却采用了一系列恶毒的方式:2个人“包夹”1个法轮功人员,限制言行,和坚定的法轮功人员说话都会招来吸毒犯的毒打和叛徒们的谩骂,我曾多次被袁月利、段纪红(吸毒人员)毒打。有一次,我散盘腿坐在床上看电视,被年龄大的王管教看到,用手猛推我脖子两下,我莫名其妙地问:你怎么打人呢?它说:“我就打你”,又推了我两下,我又问:“为啥打我?”这时,段纪红上来给我两个耳光。2001年10月16日,所里开大会诬蔑大法,我写信反映劳教所打人的情况,被郭向荣等几个管教发现,它们围住我,强行将信搜走。10月18日,我被送入二大队,被两名吸毒犯人“包夹”。
以下是劳教所对我的迫害的事实:
1)侵犯人权:我被陈帅和刘X“包夹”,限制言行为、生活起居,不准私自离开陈、刘一步,不准和法轮功学员说话,不准炼功,不准写反映材料,不准看、抄经文。
2)侮辱人格:不按照它们要求的去做,它们就破口大骂,恶语中伤,只要和法轮功学员说话,轻则大骂,重则拳打脚踢,管教看见了视若罔闻。我曾和警察反映,要求解除包夹制度,它们不但不管,还恶语相讥。我多次找到队长、管教反映,却无济于事,打人骂人现象仍有增无减。
3)利诱犯人参与迫害:“包夹”法轮功学员,每月奖“包夹”人员500分,灌食每月奖1500分,就是减期15天,一天100分。元月份,有的被利用参与迫害的犯人“被奖励”高达2000分。
4)强制灌食:我于2001年10月23日绝食5天,11月5日至2002年2月8日止,我绝食长达三个多月,抗议对我们的不公。它们则采取了一系列极其残忍的摧残。无恶不作的吸毒人员为了想早一天被释放回家,每次四五个人把我按在地上,一人按手,一人按脚,一人坐在肚子上,一人按头、捂嘴、捏鼻,把汤灌到我口里。呛得我上不来气,我挣扎着,它们就又踢又打又跺,饭被呛出来,胸口被陈帅跺伤,喘气胸口都疼,左腿关节被大组李建华跺伤,每次灌食后,一个多小时都不省人事,上气不接下气,呕吐恶心,口舌被撬烂。
12月28日左右,吸毒人员胡兆霞拿来金属扩宫器,用来撑我们的口,几次,我被撬得上、下颚骨错位,合不上嘴。合不上嘴它们还骂道:“你装什么,”最后一看真合不上,它们才带我到卫生室医治,医生不耐烦地胡乱按摩几下,还合不上,用针灸扎也不行,最后他们也无能为力,我在痛苦的承受中,自己慢慢按摩,揉搓,嘴上下左右摆动,后来才合上。我不喝水,它们就用盐汤一天三顿刺激,让我喝。绝食七天后,它们插口鼻管,灌汤一次20元,12天后又灌盐水一次20元,强行输液三天,它们采取这些措施,如不配合就拳打脚踢加谩骂。
5)利用加班体罚,磨灭我正信的意志,摧残身心:2002年9月下旬,一天闵玉梅(劳教所二队副队长)让吸毒人员周洁代我们领活,说晚上加班干,到晚上10点下班时,闵玉梅指示周洁不让我、袁相凡、富红霞三位大法弟子无理留到晚一点半,我们才和其他赶活学员一块走。干警黑梦丽因看到我一人散步没有“包夹”跟随,并扣包夹学员的分。干警李景月制造邪恶环境,不准我们发正念,如发现,扣“包夹”的分,让“包夹”打骂我们。闵玉梅强行搜走手抄经文笔记本,江延玲(劳教所二队队长)强行搜走经文毁掉。干警闵玉梅、李景月在我头昏眼睛看不清的情况下,让我领小辫加工,我再三给它们说明情况,她们不但不听,还假惺惺的带我到卫生室说我头疼不干活,让医生草草地给我检查,一量血压正常,就拉我,要去给我上绳。天天有活没活强行让我们来车间加班。她们怕我们炼功,怕我们学法,采取一系列非法行为对待我们,折磨我们。如对他们不服从,就让4、5个吸毒人员围住我们又骂又打的,我们发正念,让值班干警看到,就扣“包夹”人员的分,让它们辱骂、打我们。我们向干警反映。干警别有用心的说:“如果你们不炼功,它们就不打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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