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3月我到北京天安门打出横幅,被天安门派出所抓捕,然后被当地驻京办事处通过关系领回(没算上访人数内,否则省、市、公安机关都要株连,驻京办和北京警察这种交易当然是以金钱铺路)。次日被当地一公安分局领回,非法拘留15天,被迫交行政拘留所伙食费350元钱,交警察100元路费(没给收据)。现在拘留所伙食费已涨到500元,其实吃的就是白菜、窝头。拘留15天后也不释放我,警察把我带到公安分局,让我写不再上访的“保证书”,我不写,他就说局长说了,如果不写就送去教养,一直扣到我下午4点钟,我被迫写了“保证”后,才放了我[注]。
2001年春节,因修炼法轮功的母亲和姐姐到我家(在北京租的一所房子)来串门,后被公安分局大年三十夜间带回,当时我没在家,她们走后派出所总来家中滋事,我没法回家,不修炼的丈夫为了少麻烦也借住他处,婆婆和孩子无人照顾而被送回老家。不久房子不得已退掉。搬家时,派出所去不让搬,丈夫不得已留下手机号后,才让搬走。
2001年6月我在北京西郊又租了一个房子,把婆婆、孩子、母亲接到北京。2001年8月20日下午到北京太平庄附近买东西,分局的一个警察突然从一辆车上下来,领着三、四个男警将我按住,我奋力挣扎,他们很快把我塞入车里,捂住我的嘴并给我戴上手铐。我仍不停的喊并问他我犯了什么罪,凭什么抓我。他们不回答并使劲按住我的头,并不让我看车开到什么地方,我拒绝低头,他们就把我按住,并骑在我的脖子上。车开到一个没有牌子的单位大院,里面站了一群警察,我被推到审讯室,他们问我话我不回答,让我喝水我不喝,我的脖子被压得不由自主地来回晃动。一个30来岁的警察过来狠狠的打了我两个嘴巴子,鲜血立即从嘴角留下来,他们还辱骂我。我被带到一间地下室的监号里,里面住了两个犯人,后来听她们中的一个说这里是国家安全局看守所,我是被窃听、跟踪定住了我丈夫的电话找到的,他们已经跟踪了我三天的时间了,把我家、我丈夫的办公室都找到了才下的手,夜里来提审。我的头仍不停地晃动,一句话也不说,两小时后,没结果又把我拖回到号里。
早晨我躺在床板上,进来一个警察让我停止晃头,我说是昨天他们抓我时压的停不下来,他就说我教你个办法,之后叫来6、7个男警察,两个女警察,按住我给我打针,我拚命不从,僵持二十多分钟,一个女警察说:七、八个男的不如一个女的。他们又上来把我按倒,在我的人中处扎了一针,然后就一群人得胜般地走了。不一会又把我拖出,给我拍照我不从,他们就左一个警察、右一个警察挟着我的双臂,我把头扭过去,其中一个揪住我的头发,拍下了照片。我说:这情景只有在侵略军对中国人才用过,没想到你们对自己国家的人也这样。住了一夜,他们给我发了洗漱用品和行李,出来时,他们又把行李搬走了,可是临行前却要钱,恶警顺手就从我携带的小包里抢走250元钱,也没收据。走时他们用东西蒙住我的头,我就大声喊,一个警察追上来在我脸上乱掐,使我人脸部青紫,也不知被他们带到什么地方,车开到一个大路中,我被带下,车上已经坐着我丈夫和我妈妈,我的年近七十岁的婆婆和三岁的孩子被扔在家里,后来他们和我说已经跟踪到丈夫的办公地点和我新租的房子,因为我在我丈夫办公地点放了几本书和几张真相光盘被搜出,所以恶警就把我不修炼的丈夫也带走非法审问。
我丈夫原来和我的感情很好,我因不放弃修炼,被非法判劳教三年,他还在等我出去。可是后来我无辜被非法判8年,再加上本不修炼的他也被无辜关押了两个多月,在压力下只得提出离婚的要求。4岁的孩子(我被非法关押时才3周岁)被扔在我妈妈的家中,婆婆不得已又回老家安徽了。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被江××拆的四分五裂。我修炼法轮大法没有错,我控告非法迫害我的江氏集团及其爪牙。
[编注]署名严正声明将归类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