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两语:对引用师父经文的一点建议

【明慧网2003年7月1日】因为明慧网的文章是在全世界公开发表的,不只是针对我们修炼的人,同时面对所有的常人。所以建议同修们在写体会文章时,运用师父的法,应该加上「师父说:“”」,或在师父的法后面加注师父在哪里讲法,不能不加上“师父”二字。我认为,这也是我们弟子敬法的一个方面。

如果引用师父的法而不标明是师父讲的,只用引号引一下和用其它的符号表示,我们修炼人都清楚,然而常人却不知道,很容易混同于一般的词句。因为常人的文章中一些名人名言,重要的词句往往也用引号等符号表示,目的是能引起人们的注意。这样对法是不严肃的,还容易被人断章取义、篡改、窃法,从而出现乱法行为,后果是严重的。

更重要的一点,我们是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我们今天所做的一切是在创造未来,为未来的人类生存奠定基础,所以我们一定要听师父的话,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一思一念立足法上,大法要求我们一切必须走正。发现不足要立刻纠正。

还有,我发现很多同修的文章在引用师父经文时有错误,原因很可能是记忆不准确,不是对照原文一字不动地抄录下来的。如果是大陆弟子在没有书的情况下所为还说得过去,如果是海外弟子在和平环境中干的就非常不应该了,起码是学法不认真的表现。所以我建议大家在引用师父经文时,一定要对照原文,一个字也不要错;海外弟子有条件的话,还可以直接从大法书籍网页上原话一点不动地拷贝下来。

另外,大法书籍网页上有“文章检索”功能,当记不准师父原话时,或拿不准哪一句经文的出处时,可以使用该检索功能查找,非常方便。
简体“文章检索网页”地址为:https://falundafa.org/search_ch.htm
正体“文章检索网页”地址为:https://falundafa.org/search_ch_b5.htm

一点认识,不全面的地方欢迎同修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