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份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相继就发生在浙江的一起毒杀乞丐案对法轮功进行诽谤。新华社的文章发表在7月初,是为了向XX党的生日献礼。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在7月中旬播出,是因为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迫害开始于1999年的7月20日,如今接近4年了,要为已走入末路的镇压打打气。这两大喉舌对这项政治任务显然各有体会,它们借杀人犯之口推出的栽赃法轮功的言论完全不同,这就如同两个同案犯居然连串供都懒得做,显然是破罐子破摔了。
新华社的言论是一通梦话,笔者曾建议新华社开除对撒谎工作极端玩忽职守的记者。最近的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则更加离谱。法轮功一贯倡导的修炼原则是“真、善、忍”,可是中央电视台让嫌疑犯一口咬定自己是法轮功学员,修炼的是“不真、不善、不忍”,然后把杀人犯罪说成是法轮功的“精神控制”。笔者当然知道中央电视台的本职工作是撒谎,也知道中央电视台的员工们对本职工作一贯懒散,但中央电视台的员工如此直接了当的“加不”栽赃术简直是对撒谎工作的嘲弄。这样的栽赃术只能骗一骗智商低下的江泽民,观众肯定不会上当。
按照中央电视台的逻辑,一个人如果说了什么词语,那么把这个词语前面加上“不”字则仍然可以算在这个人的头上。如果一个学校教师让学生“好好学习”,那么中央电视台可以把“不好好学习”栽到这个教师头上。如果一位家长让孩子“说实话”,那么中央电视台可以把“不说实话”当作这个家长的教导。按照这个逻辑,中央电视台应该改名为“不中不央”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