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观察第一案:起诉江泽民
中国宪政协进会是最近在纽约成立的,由王丹先生作主席。去年12月我们在波士顿召开了一次会议,在中国宪政协进会下成立一个“司法观察”组织。与会的有王军涛、陈小平先生等。会上大家除了讨论江泽民的卖国案以外,还研究了许多其它中共领导人所做的违反宪法的案例,准备提出诉讼,代表人民向他们进行追究。
之所以把江泽民的违宪行为作为“司法观察”的第一个案子是因为这个问题太重要了。江与普金订的卖国条约,把过去沙俄对我国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大片领土的霸占合法化了,这是中国历届政府从清朝、中华民国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直都没有承认的。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公众、国际舆论的关注,“司法观察”把它作为第一个案子,委托我来主持。我与严家祺先生合作,共同拟定一个诉状,以“司法观察”的名义,正式起诉江泽民。
**江泽民是比袁世凯还大的卖国贼
对于普金访华后俄罗斯媒体报道,在中俄领土边境上中方后撤五百公里不设防。于浩成分析说:“普金是占了便宜又卖乖,他认为他跟江泽民的谈判得到了很大胜利,居然能够让江泽民承认了老沙俄时期的不平等条约,使大片土地的强占得到合法化。这是他巨大的胜利。公布出来,恐怕就是要对俄罗斯人民炫耀他的执政成绩。当然公布以后对江泽民是很难堪的,不管他承认也好,不承认也好,在此之前他的卖国行径至少没有在社会上公开披露过。”
谈到这个事情的严重性,他说:“钓鱼岛那么一个荒岛,那么一小块地方,大家都那么关心,不用说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面积大概相当两个半台湾这么一大片,或者是相当波兰加上法兰西那么一大片。为什么历届政府都不承认?都把这个条约作为一个悬案放在那里?我小学时念的课本都把这个作为不平等条约,用作爱国主义教育的。大片的土地让苏俄侵占了,大家都是痛心疾首的。江泽民是比袁世凯还大的卖国贼。”
**江泽民违宪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国1982年制定的现行宪法的规定,中国国家主席跟象美国、俄罗斯这些国家总统的地位不一样。中国国家主席属于虚君,类似日本天皇或英国女皇一样的地位。中国的外交权是属于国务院的。所以过去的国家主席,象李先念、杨尚昆都没有象江泽民一样绕世界跑,跟美国、俄罗斯总统建立热线,代表国家访问谈判,甚至签订条约。即使不涉及卖国,江泽民的这些外交活动已经完全是越权的,也是违宪的。当然国家主席可以出访,但只能是礼节性的,不从事实际的外交操作,这是非常明确的。
**要求兑现宪法
中国现在是有宪法,没有宪政;有法制,但没有法治。这是一个很矛盾的现象。中共领导人从来都不重视法律,象刑法和民法这些重要的法律也是在文革后才制定的,而且党从来都是高于法,大于法,凌驾于法之上的。
现在“司法观察”提出宪法诉讼就面临这么一种复杂情况,就是中国大陆现行宪法规定了宪法的实施监督是由人大跟人大常委负责。这个规定是从苏联抄来的,很不合理,自己监督自己,就等于没有监督。苏联也好,中国也好,都是反对别人制约,反对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它就是不要别人监督它,要自己有不受监督的的权力。
他们可以任意妄为,而老百姓却拿它没有任何办法。当然我们也按照宪法的规定,既然是全国人大、常委负责,我们就把诉讼状送到人大,看它怎么处理。中共自己也有“依法办事”的说法,他们的宪法里面也有保障人民权利的条文,总之它的宪法还不是很坏的,有很多条文还是很好的,因此我们就要求它兑现,要求它按宪法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