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02年10月,昆明市五华区永昌派出所的张景光、张黎及居委会的杨菊芬及本单位保卫科长等人再次闯入家中,要将我送洗脑班。当时量血压为255mm汞柱,故未遂。11月又强行将我带到昆明市国内安全局宣布给予所谓的“治安警告处分”。我只是一个法轮大法的修炼者,一直努力做一个好人,从不惹是生非,对这样的好人给“治安警告处分”,真是坏人当道,做好人都不行。
事情仍未了,今年6 月,居委会又要我的照片,准备登记送洗脑班,继续迫害。此外还监听电话,对上网也进行监视,不断电话骚扰,发往境外的信件也没有下落,也不能接收或发送电子邮件。这样下去,他们按首恶江XX“肉体消灭”的恐怖政策,非要将我这患高血压、年近七旬的老人折磨死才罢休。
昆明市公安局刑侦二处电话:0871-3104554(杨处长)
永昌派出所电话:0871-4141957(张景光、张黎)
永兴社区居委会电话:0871-4152924(訾昆、杨菊芬)
老干处电话:0871-4571379 (王XX)
保卫科长:0871-4631112(付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