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一位曾在政府工作的朋友交谈后我终于明白了。他说,89年“六四”后江××一上台,他心中就一片黑暗,从江在“六四”中的表演和这残酷血腥的背景,他知道这是一个大恶人,中国今后要出大麻烦了。可是真正让他看到江××的完全无耻到没有人性的一面时,他还是被震惊得无话可说,那是江××在上任后不久接受外国记者采访,我这位朋友记得是法国记者提了这样一个问题:听说“六四”事件中一位女大学生被关押在四川山区劳改,烧砖,结果被当地农民给强奸了,问有无此事,江××恶气横生脱口而出:这是她罪有应得!
我的朋友说,有一点道德观念的人都不会说这话,其实只要是人都不敢这样说,可是它就出自于堂堂的“第三代”领导人之口,他就敢公然在大庭广众之下挑战践踏人类的道德。江××心中装的罪与罚的标准,比“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还要恶毒十倍:逆我者,不但叫你亡,还要叫你生不如死,受尽世间凌辱。对付“六四”学生是这样,对待没有任何政治诉求、只要一个最起码的可以在公正环境中修炼的亿万“法轮功”群众就更加变本加厉。四年来的镇压事实证明了江的集人类邪恶之大全的丑恶,全国到处都是骂江的憎恶声,可见人心不可欺是一定的。
江××为何不假思索而语出惊人呢?因为这就是他最真实的心态,他上台就是干这个来了,奸污中华民族的精神、强奸中国人民的意志、强奸所有不同舆论者,而警察替他干的只是强奸了不顺其意者的肉体,他当然要为他们张目撑腰了。观其言察其行,江××已经只能用“人间总败类”称呼了。不公不安,制造人间悲剧破坏人民安宁的“人民公安”,用最“神圣”的名义,“执法”犯法,蹂躏人民、践踏法律的“人民警察”,如果没有江××明里暗里给规定的如此之“罪”,与“罪有应得”,他们敢如此有恃无恐吗?强奸的具体犯罪人是没有人性的恶警,而真正的强奸犯非江××莫属。
我的朋友神色黯然地跟我说:中国的法律真是悲哀啊,被最大的罪犯掌握着去犯罪;活在中国悲哀啊,你的精神无时不被强奸;披着人皮不干人事儿的江××把是非善恶全颠倒了,他给人定了兽的标准,中国人再这样下去会怎样?
我告诉他,不必如此消极,江××已在世界上遭到普遍的唾弃,多国在起诉他,国际法庭也将按纳粹法西斯的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审判他;在国内,讨江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听着听着,他的眼里放出光芒,对我说:这全靠你们这些生死不怕的修炼人了。我说:这靠觉醒的所有中国人、靠全世界所有正直善良的人,当然我们大法修炼者一定会不遗余力,将他送上审判台、钉上耻辱柱,还人间公道的。
这时,我们的心很自然地形成了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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