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8月24日】2001年初的一个晚上,新津县五津镇派出所及五津镇政府人员大约二、三十人,闯入五津镇城北村法轮功学员江水莲家中,谎称查户口,欲绑架江水莲。刚好,江水莲上街去给女儿购买结婚用品未归,这伙人便埋伏在江水莲家门口不远处,江水莲回家的必经之路旁。此时天已黑尽,大约埋伏了十几分钟,江水莲回家途经此处时,黑暗中二、三十人突然一拥而上,把江水莲绑架。江水莲的丈夫见妻子被这群恶人野蛮绑架,忙上前想将恶人拉开,结果将一警察的领带拉坏了,警察强逼江水莲的丈夫赔偿二百元钱,并且诬陷江水莲的丈夫扰乱公共秩序,罚款二百元,江水莲的丈夫共被强行勒索了四百元钱。
江水莲被公安抓去关押了三个月,交了五千元罚款才被释放出来。由于抓捕江水莲时,被黑暗中突然窜出二、三十人连拉带拖的惊吓,以及在三个月关押期间所遭受的多种高压,精神受到强烈刺激,江水莲出狱时已精神失常。家人带着她去医院治疗,花了几千元钱才有所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