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市宝坻县的一名个体户,今年三十二岁。我从小喜欢练武,长的身强体壮,力气过人,在当地颇有名气。后来又逐步染上了吃、喝、吸、赌等恶习,经常与人争斗打架,又与同乡和外乡的一些五狼恶鬼勾结在一起,见到不顺自己心、不随自己意的人,说打就打,说骂就骂,群众见了都远远的躲着我走,生怕惹出无名是非,我成了远近驰名的一霸。在做生意中,我凭着平时的横行霸道,欺强凌弱,又有一群弟兄,干了很多坑蒙拐骗,弄虚作假,伤天害理的事。我用金钱打通有关部门,别人不敢惹我,生意中也没有人敢与我竞争,做什么买卖,别人都退避三舍。在我赚的钱中,有不少来历不明,借人家钱,不想还就不还,别人敢怒不敢言。
一九九六年九月,我有缘得到法轮大法,仅仅几个月的时间,使我从思想上、从境界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如饥似渴的一遍遍读着《转法轮》,反复思索着自己以前走过的人生之路,真是后悔莫及。李老师说:“作为一个人,能够顺应宇宙真、善、忍这个特性,那才是个好人;背离这个特性而行的人,那是真正的坏人。”“作为一个修炼者,同化于这个特性,你就是一个得道者”(《转法轮》)。我以前做生意,弄虚作假,就是不“真”,坑蒙拐骗就是不“善”,以强凌弱、打架斗殴就是不“忍”。没有大法,我还不知滑到什么地步上去了,回想起来,真是后怕呀!
通过不断深入的学法,我对大法的内涵有了较深的理解和认识,对自己要求也高了,时刻不忘“真善忍”,谨记老师的教诲:“学法得法,比学比修,事事对照,做到是修。”(《洪吟》〈实修〉)一次我去东北买木材,在结算时想抹掉七千元,这个念头一露头,马上就想到我是炼功人,要做到“真善忍”,这个念头马上就打消了。我的前后变化,最典型的有下面这三件事。
第一件事:过去在做生意中曾先后两次共欠香河县某人七千一百多元,第一次欠三千五百元,第二次欠三千六百元,两笔欠款都写了欠条。但我根本没打算还,所以一拖几年不想还。学法后,我认识到宇宙中有一条真理:不失不得。我得到的是不义之财,而失去的是最宝贵的东西——德,我不能用德去换这种不义之财,就主动给对方去信、打电话,还人家钱。由于时间长了,人家也知道我过去的为人,一直不敢来要帐。当对方来了后,只拿来一张三千五百元的借条,另一张三千六百元的借条找不到了,所以人家就只要了三千五百元。当时我说:还欠你三千六百元,我记的清清楚楚,借条没有了,我也要还,最后将七千一百元一并还给了人家,使对方感动不已,他说我根本就没想到还能拿到这笔钱。
第二件事:我和河北省无极县一个人做生意中也欠他们七千八百元,凭着我原来的影响,又有一群兄弟,有关部门里有为我说话的人,他们怕我,不敢要帐,一拖也是多年。是大法的威力,是李老师的威德把我从迷途中唤醒。我认识到要返回无比美好的家,必须修心去业,铲除产生业力的根源,不再制造新业,赶紧还清老的业债,尽快提高层次,升华上去。我不仅主动与人联系,还清欠款,并向对方弘扬大法,说明这是李老师的大法让我这样做的。没有大法,就没有我今天。尔后自己又拿出一笔钱,买书、买讲法录像带,方便别人学法。
第三件事:一九九七年三月的一天,我开三轮摩托车,把一个停在马路边的车撞坏了,车主当时不在场。要是往常,我要么一走了之,要么把车主找来,责骂对方挡路,甚至脾气上来,把对方痛打一顿,还得叫他赔我损失。如今,我修炼了法轮大法,要用“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遇事要多替别人着想。于是我在现场等了一个多小时。等车主回来后,主动上前赔礼道歉。车主听后破口大骂,我守住了心性,再次道歉。车主一看我态度非常诚恳,态度也转变了,打算把车开走了事。为了表示歉意,我硬是给了他一百元钱,不让别人有一点损失。
随着我学法修心的不断深入,磨难也接踵而来。我主动还款、赔款,严于律己、宽以待人。首先是妻子和岳父不理解,认为人家记不清的,没凭据的就不应该还了;生意也不象以前那样大把赚钱了(因为过去有很大部份是坑蒙拐骗来的)。妻子由埋怨到吵架,最后闹离婚。原来社会上的同路人不理解,讽刺、挖苦,甚至有的还想打我,等等。面对这些,我苦苦的反思着我的往事,我深思着:为什么我过去学坏,没有人管我;如今我要学好,人人都管我?师父说:“人类的道德水准在大滑坡,世风日下,唯利是图,为了个人那点利益去伤害别人,你争我夺,不择手段这样干。”“有的人做坏事,你告诉他是在做坏事,他都不相信”(《转法轮》)。通过学法,我恍然大悟,我已经在人生的道路上,一步步的走到了悬崖峭壁的危险边缘,如果不修炼,等待我的可能就是形神全灭。想到这里,我更加坚定了修炼之心,我要把磨难当作我修炼的关口、提高心性的好机会,坚定的修炼这颗心。我决心更加努力的学法,更加刻苦的修炼心性,勇猛精進的修炼,早日功成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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