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女子劳教所恶行录

【明慧网2003年9月10日】贵州省女子劳教所对坚修大法的法轮功学员实行强迫“严管隔离”。吃饭、大小便均在屋里,不许“放风”。因为不让出屋,恶警命令刑事犯负责给大法学员端屎、端尿,打洗脸水,不给法轮功学员生活自理的权利,然后再攻击学员,说“给别人添麻烦”,制造理由折磨大法弟子。有的法轮功学员就是受不了这种纠缠而违心妥协了。

2003年元月,气温在零下几度,恶警们把十几个大法弟子罚到外面站军姿(即保持立正姿势,手势不许移动位置)面壁冻十几个小时,恶警焦霞还叫少给饭吃。对坚定信仰的法轮功学员除罚站外,不准睡觉,关在禁闭室(即一小厕所里)由刑事犯看管。如琮英、周晓维(音)被通宵达旦进行轮番洗脑逼供。

对被第二次绑架来的法轮功学员更是加重迫害,因为她们重新走上修炼道路,标志着恶警强制“转化”的失败,给了恶警沉重的打击。如大法弟子段怀艳,第二次被绑架进劳教所后,经常吃泥水煮的饭,喝不到开水,炎热的夏天,两个星期不让擦澡。

在这里,恶警们每天强迫大法学员干十几个小时的活(早7:30-凌晨1:00),甚至于60至70岁的老人也不放过。经常强迫法轮功学员看拼凑谣言的洗脑录像,还强迫写污蔑大法的“作业”。恶警还组织“揭批会”,逼迫高压下放弃修炼的人写“揭批”,每个念“揭批”的留档,作为欺骗公众的材料。平时不准看电视,但每当有诽谤大法的新闻和“焦点访谈”时,则逼迫看,并写“观后感”。每月一次 “安检”,主要是搜身、搜号、搜查法轮功学员中是否有经文,每个人的床、被褥、枕头、衣物所有的口袋、食品等凡是能摸到的地方,都要翻出来查看。恶警为减少法轮功学员互相接触的机会,每班派三个刑事犯24小时监视,负责写汇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