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两姐妹先后被吉林省女子监狱虐杀

【明慧网2003年9月25日】法轮大法信息中心9月23日报导/吉林省消息,东辽县白泉镇一对坚持修炼法轮功的姐妹杨桂琴、杨桂俊在2002年9月底被判十几年徒刑后,分别在2002年11月及2003年6月在吉林省女子监狱死亡。两姐妹生前遭到的酷刑折磨包括:坐老虎凳、高压电棍电击全身、吊铐、宫针、用点燃的香烟熏头烧脚等。

消息来源说,47岁的杨桂琴于2002年11月13日被吉林省女子监狱四大队二小队警察迫害身亡。狱方拖了两天才通知家属,并只允许两名家属探视遗体,且不许查看尸身,家属看到杨桂琴的遗体也已经被整容化妆、穿好衣服。狱警称杨桂琴是在劳动场所从二楼跳下死亡。而据了解该女子监狱内情的人称,吉林省女子监狱对坚定信仰的法轮功学员一律实施酷刑洗脑,根本不让参加劳动,杨桂琴显然是被迫害致死的。半年后,杨桂琴的妹妹杨桂俊于2003年6月也在监狱被迫害致死。

白泉镇派出所(437-5100110)一男警昨日证实,杨桂俊、杨桂琴姐妹俩都在监狱中死亡。

吉林省女子监狱(431-5375038,431-5375035)的人员昨日拒绝回答记者有关杨家两姐妹死亡的问题,挂断电话,再打不接。

据消息,47岁的杨桂琴是当地警察一直意图抓捕的重点学员。当时因一名被捕的法轮功学员承受不住警察的酷刑折磨,说出资料点,被辽源市当局视为重案。2002年3月12日,市委书记赵振起亲自带领市公安局长等40多人把资料点围住,抓捕了杨桂琴、杨桂俊等15名法轮功学员。

消息说,杨桂琴、杨桂俊被绑架到公安局后遭到的酷刑折磨包括:坐老虎凳、高压电棍电击全身、吊铐、宫针、用点燃的香烟熏头烧脚等,据悉其中宫针一刑,其针体极细,扎到皮肉里不留痕迹,不出血,却极痛,一般人承受不住。警察用宫针扎学员的手指尖、脚趾尖和颈部。

2002年9月,15名法轮功学员被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以重刑,其中杨桂琴14年、杨桂俊13年,两人均被送进吉林省女子监狱。杨桂琴两个月后在狱中被虐杀,杨桂俊9个月后也被迫害致死,两姐妹死亡间隔仅7个月。

明慧网2003年6月10日资料,至2003年4月底,吉林省女子监狱中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达117名,刑期最长的是2001年3月15日长春电视插播法轮功真象的周荣军,被判22年。在监狱的酷刑折磨下,已证实的死难学员有杨桂琴、韩翠媛、王秀云、杨桂俊。由于吉林省女子监狱对外严密封锁消息,有理由相信这些犯罪事实只冰山一角。

吉林省女子监狱监狱长姓武、狱政科长姓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