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9月29日】我今年15周岁。小的时候妈妈学习了法轮功,我便接触了一些。后来,我于2001年1月学习了法轮功,在学习的过程中,我的身心得到了净化,身体比以前好,学习也有所进步。可是江泽民由于个人的妒嫉,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而且连我一个小孩也不放过,把我抓到教养院进行精神麻痹,那时我才14岁。这些人实在太残忍了,把我家弄得破得不象样了,造成了经济负担。而且还对我家进行罚款,弄得我家现在条件非常的差,连吃饭都成问题。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江氏流氓集团,只因个人的一点自私心理,来掩盖真相对大弟子进行的摧残,做着惨无人道的事情。并且,我现在上学都成问题,谁不想上学,可是你把我家的钱都罚没了,我还用什么上学?难道这也是一条法律吗?而且这些钱都是我爸和我妈辛辛苦苦的血汗钱,江××还有人性吗?我觉得他们应该为自己做的事情负责,最严重的是他们在迫害好人,不是好人越多越好吗?为什么要迫害,[我觉得]原因只有一个,就是他的妒嫉心理促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