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7月,江××一手策划的对大法的邪恶迫害开始了,我所在单位上级党委领导多次找我谈话,要求我放弃修炼法轮大法,和中央(江氏集团)保持一致。我向找我谈话的领导讲了我个人、家庭修炼后的受益情况,说明法轮大法好,镇压完全是错误的,给家庭、社会带来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他们说:只能按上级要求办。并不允许我进京上访,我说不去可以,我要以书面形式越级直接向中央反映大法的情况和我个人对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的意见。他们不让我写。当时,市里有规定,哪个单位有法轮功学员去北京上访,处理该单位领导并罚款5000元。
我爱人退休后被聘在街道工作,后来也因为坚持修炼大法而被迫辞去工作。我的两个女儿因为去北京为大法说一句公道话,大女儿被派出所拘留(因绝食抗议,身体虚弱才被放出),二女儿被学校开除学籍。一个好端端的家庭只因坚持修炼“真、善、忍”做个好人,为大法说句公道话就受到这样无端的迫害。
99年10月,因为听到迫害法轮功又要定性升级,我们全家四口人去了北京上访,为的只是行使一个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但在北京,我们只住了一宿,还没来得急去上访,就被市公安局抓到驻北京的一个办事处。刚到办事处,便遭到了非法搜身,××X把我的手机、BP机搜走,并把大法学员随身带的大法书搜走,恶狠狠地撕下李老师的照片,还打了两个女学员。在办事处,当时共有六七十名锦州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不让吃饭、喝水,不许说话,当时,市公安局有一个姓李的警察负责看管。在这期间,不时有大法学员被叫出去审问,有个姓张的女学员被提审回来,眼睛给打青了,大法学员不时向值班的公安干警述说法轮大法好,不应遭迫害,有的公安干警点头赞同,但也有出言恐吓的。两天后,派出所和我单位领导把我们全家从北京押回,然后连夜送到戒毒所拘留15天。在戒毒所,有个姓李的所长有一次对绝食的号里的男学员大打出手。戒毒所还借机敛财,收每个学员400元生活费,探视一次一人五元钱。
15天拘留期满后,我们又被派出所一个姓齐的所长直接送到看守所关押,说是要洗脑,强制转化,我们当时与死刑犯住隔壁,没有任何自由,这里的环境比戒毒所更邪恶,区公安分局的人有时殴打大法弟子。那里由一个姓王的负责,他是区政法委的。当时,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必须写保证书,交2000元押金,由单位、派出所、街道三方同时保出。我的大女儿在被关押期间,公安局欺骗亲友说要送她去马三家劳教,借机勒索2万元人民币。处理此事的有市公安局一处的高××,连个白条都没打。
迫害并没有结束,2001年8月的一天,610办公室的××X带人到我们单位要带正在上班的大女儿走,正巧我大女儿请假,那天没上班,所以没被抓走。但他们并未罢手,又来到我家,抓走了我爱人和一个来串门的功友,并非法抄家。当时,我在班上不知家中情况。第二天,公安局有个姓吴的通知我说让我去公安局,说我爱人在那儿,有事要找我。我的一个亲友陪我去了。到那儿以后,吴姓警察说我爱人和功友在家炼功,所以被带来了,让我交5000元钱将爱人保出去。我说:炼法轮功的就不能串门了,说什么“会功”?当时,亲友没带太多钱,只有2000元,姓吴的说不够,至少得3000,后来,我又借1000元给他,他们才将我爱人放出。我爱人说:××X等人拿电棍对她进行威胁、恐吓,摁她脖子,还用脚踢她,追问我大女儿下落等,我爱人坚决抵制他们,他们把我爱人在拘留所与女犯放在一起,关了一宿。
2002年10月份的一天,我大女儿、二女儿和爱人正在家中,市610××X带着两个手下又来骚扰,他们在门外疯狂敲门,说要带走我大女儿,不开门就撬门押锁。我爱人和二女儿坚决不给他开门,告诉他们如果他们撬门押锁就是私闯民宅,警察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上次,他们非法抓人、罚款,我们还没追究他们的责任呢。×××等人见吓不倒我爱人,进不了屋,就到单位来找我,让我回家开门。我说:我工作时间不能离岗,就是有时间也不能给你们开门。他们找我单位领导,单位领导就让保卫科的人和他们到我家劝我爱人开门,不管他们怎样,我爱人一直没有开门,双方僵持到晚上8点多钟,他们后来自觉没趣,走了。
由于江××集团的邪恶迫害,我大女儿有家不能回,二女儿失去学业,有书不能念,我爱人在一连串的迫害下,精神上承受了巨大的压力,身体状况变得很不好,我也因始终坚持修炼大法而受到所谓“处分”。
法轮大法学员是修“真、善、忍”的,每个人都在努力做个好人,亲身实践“法轮大法好”,他们只不过是把他们的亲身经历告诉世人,却遭到如此不公正的待遇,这太不公平。
这一切迫害都是真实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这场迫害的见证者,如果历史的审判在不久的将来进行的时候,愿所有见证这场迫害的人们都能站出来,揭露这场迫害,将其幕后凶手和执法犯法者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