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昌邑市恶警名单和犯罪记录

【明慧网2004年1月2日】

山东潍坊昌邑市看守所恶警恶行

孙海波,女,大约36-38岁,家住昌邑市看守所宿舍楼,(其丈夫在昌邑市纺织机械厂工作)。

几年来,孙海波一直充当邪恶江泽民的打手,因为在当地迫害法轮功特别卖力,现被提为昌邑市看守所的第三把手。它常指使犯人给大法弟子戴上几十斤重的大脚镣,因手和脚几乎连在一起,不能直腰,也伸不开腿,走路时头朝下,屁股撅得很高,身子与腿成30度夹角。(一般男刑事犯戴上这东西,不一会腰就疼得受不了,生活不能自理,吃饭、大小便、睡觉就得有人伺候,不到一天的时间,手和脚就肿起来了,因为铁镣太沉太重)。有的女大法弟子手和脚都磨破皮了,它还逼大法弟子向它认错,不认错就不给卸下来。它还用三角带做的皮鞭狠命地抽打女大法弟子,有的当场被打得脚肿得老高、青紫,鞋子都穿不上。它曾指使犯人把一女大法弟子铐起来,让犯人按着,叫另一犯人把一根粗胶管(不是医院用的那种,更谈不上消毒)硬插在嘴里,再用象漏斗似的东西插在管子上灌食,有的被管子插得大口大口的吐血,老的少的它都不放过。

曾有一个大法弟子抗议、绝食,看守所反映上去后,非法判了三年劳教。孙海波还私自扣押大法弟子的钱、物,每次搜身的钱都装入自己腰包,还诡辩:“谁叫你不主动上交的。”有一大法弟子因讲真象被抓进看守所,快过年了,孩子就花了200元钱给买了一件羽绒服,孙海波搜身时逼大法弟子把羽绒服脱下来,说衣服太新了,不给登记了,以后让家里人带回去,最后这件羽绒服穿在孙海波自己身上。它还丧心病狂,逼大法弟子脱得一丝不挂站在它面前,它变态似的摸人家的前胸。甚至连来例假的大法弟子,它也不放过,逼她们脱下裤头,带例假的卫生纸它也伸开看。

其它恶警的犯罪事实:

朴恶警:男,30岁左右,副大队长,99年7.20前曾在都昌派出所干所警,99年7.20以后常毒打大法弟子,被调到看守所。此恶徒经常打大法弟子耳光、脚踢、不让睡觉、罚站,用三角带做的皮鞭抽打手心、脚心,用铐子斜背铐或者靠在门上,老的少的都不放过。

董恶警:男,50岁左右,卜庄镇人,它妹妹炼法轮功,它都用砖头打。在看守所专门用三角带做的皮带狠命地抽打大法弟子,曾有一个女大法弟子当场被它打得手黑紫,破了皮,肿得有2寸厚。

金所长:男,40岁左右,围子镇金家口人,现担任市看守所第一把手,2002年初曾是南逢派出所所长。它纵容手下任意迫害那些坚定的大法弟子;指使手下随意扣押大法弟子的钱和物;规定大法弟子每月生活费必须交足600元(社会上的刑事犯只叫300元),否则就不给洗、涮等生活日用品。指使犯人给大法弟子戴上几十斤重的脚镣(手和脚几乎连在一起,不能直腰),少则三天,多则半月。有个女大法弟子不肯背看守所里的监规,就是被戴的这样的脚镣。有一天下着雨,这个大法弟子的老婆婆(80多岁了)坐车70多里路来看儿媳,因为戴着几十斤重的大镣直不起腰,只好蹲着要求,让她见婆婆一面,金××就是不让,并恶狠狠地说“我们这个看守所就是专门治你们(法轮功)这些犟脾气的”,说完扬长而去。

山东潍坊昌邑市610恶警恶人录

陈晓东:男,40岁,在公安局610任大队长,家住昌邑市法院宿舍楼,妻子在法院工作,其父陈百杰,住检察院家属院内。

几年来,陈晓东一直充当邪恶江泽民的打手,为了捞取政治资本和经济利益,在当地大肆抓捕大法弟子,上至六十多岁的老人下至十几岁的学生都不放过,是迫害大法弟子的直接凶手。它不但亲自对大法弟子拳打脚踢,还唆使它的手下残酷迫害大法弟子,把大法弟子上背铐长时间吊起来、脚不沾地,或者铐在椅子上不让睡觉,甚至用上了连刑事犯都不能用的手段残忍地折磨大法弟子,在看守所的走廊里、各审讯室以及整个看守所的院子里都能听到大法弟子被它们折磨发出的惨叫声。

几年来,陈晓东利用职权榨取大法弟子及家属的钱财和物品不计其数,每人被勒索的钱财多的上万元,少的也得几千。谁不给它送红包就送监狱或劳教所,送的太少(几千元)就判他个一年、两年,或者送潍坊或昌邑洗脑班迫害,被罚款在万元以上的比比皆是。有的没钱就被没收房产证做抵押,甚至有些大法弟子家属送了红包,它也不放过,照样送监狱或劳教所(有一大法弟子长期关押不能炼功,旧病复发,家人就交了一万元想保出来,还是被陈晓东送进了监狱)。

几年来,被陈晓东签字送进监狱、劳教所、昌邑和潍坊洗脑班(有个十六、七岁的学生跟着母亲炼法轮功,被它送到潍坊洗脑班)的就有上百人,被它非法抓捕、非法送进看守所、拘留所的更是不计其数。

几年来,在不出示任何手续、搜查证件,在当事人及家属都不在的情况下,陈晓东经常私自撬开大法弟子的家门,非法闯入,翻箱倒柜,搞得一片狼藉,不明真象的人还以为贼在行窃。大到电视机、摩托车、影碟机,小到一支钢笔,只要屋里有的都不放过,旅行包、房产证、存折、录音机、布袋,甚至孩子过年的一元一张的压岁钱都装进了它的腰包。

我们还望同修及知情的善良人士提供详细资料。
其它恶警的犯罪事实:

曹文江:男,40岁左右,住市公安局家属院,对大法弟子不论男女老少拳打脚踢,专门用对付社会上刑事犯的手段残忍折磨大法弟子。在看守所的走廊里、各审讯室以及整个看守所的院子里常常听到大法弟子被它折磨时发出的惨叫声。此恶徒是迫害大法弟子手段最狠的凶手之一。

曹寿文:男。40岁左右,99年7.20开始就在柳疃派出所迫害大法弟子,后又调到市公安局610办公室,是当地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主要凶手之一。

李ⅩⅩ:男,50岁左右,家住李家卜乡,对抓捕的大法弟子不论男女老幼拳打脚踢,是当地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主要凶手之一。

山东潍坊昌邑市公安局、派出所恶警恶人录

张树增:男,50岁左右,城区分局局长,以前曾在围子镇任派出所所长。从99年7.20以来一直迫害大法弟子,它虽然不直接动手抓捕、毒打大法弟子,但是它利用诱骗的方式指挥手下非法抓捕、毒打大法弟子、对大法弟子施以罚款等迫害,是当地迫害大法弟子的真正的幕后黑手。

张言超:男,30岁左右,妻子在交警大队工作。7.20开始就迫害大法弟子,2002年调入610办,以前是都昌派出所所长。它纵容手下对大法弟子任意毒打、折磨、上背铐,打昏后再用水浇醒,不让家人见面,非法抄家、罚款,是当地迫害大法弟子的主要凶手之一。其岳父王复亮,曾任政协主席。

徐伟超:男,30岁左右,曾是奎聚派出所所长,2002年调离(其父也曾在派出所工作,已退休)。从99年7.20开始一直积极参与迫害大法弟子,抓人、判劳教、罚款(最少被罚5000元不等),收受钱物、礼品,连60多岁的老年人也不放过。是当地迫害大法弟子的主要凶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