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法轮功学员杨立明被金城分局非法劳教



【明慧网2004年1月27日】杨立明,锦州凌海市金城法轮功学员,原工作单位:金城造纸股份(责任)有限公司(原名为“金城造纸厂”)。2003年7月11日晚在金城分局门前时,杨立明拿出一张法轮功真相传单给从分局警察季明看,于是季明等人以发传单为名强迫杨立明在一份材料上签字。杨立明不签,被他们硬行拽着胳膊在材料上按下手印。然后押送到锦州凌海市拘留所。在拘留所杨立明绝食抗议金城分局对他的迫害,7月16日被释放。

2003年7月29日金城分局季明等三名恶警又到杨立明家以金城分局副局长找谈话为由,将他强行绑架到车上,送锦州教养院劳教两年。为此家人承受着极大的痛苦。

在此劝告金城个别公安人员:在迫害法轮功的四年多来,你们对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毒打、辱骂、罚款、抄家等,法轮功学员对你们没有怨更没有恨,因为你们不同程度的都受到了江氏邪恶谎言宣传的毒害。你们同被蒙蔽的群众一样都是谎言的受害者。所以希望你们能了解事实真相,支持正义。善恶有报的天理绝对是公平的。

为了制止对法轮功学员肆无忌惮的迫害,我们将把受金钱和权力诱惑而继续迫害法轮功的恶人恶行,向当地群众揭露,使其受到人心的谴责,并在[法网恢恢]网站上记录在案。

金城分局值班室:0416—8285110
金城分局局长:王景山 (办公室) 0416- 8285999
金城分局主管参与迫害的:杨晓春 (办公室) 0416—8285615
金城邮政编码:12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