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国际”为德国诉讼继续搜集证据 东北三省和山东为重点

【明慧网2004年1月3日】2003年11月,41名法轮功学员在德国状告中国迫害法轮功的官员一案中的诉状中提及被告人16个人的名字,之后在诉状中接着写到:“……特别是在该控诉所提交的附件中列举的对迫害最严重的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及山东省应负责任的省政府官员及610办公室负责人。(该附件中的责任人名单由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提供)。”

2003年12月18日,“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正式发出对辽宁省委书记闻世震,辽宁省省长薄熙来,辽宁省委副书记张行湘,辽宁省纪委书记王唯众,辽宁省政法委书记丁世发,辽宁省省公安厅长李峰,辽宁省“610办公室”主任宋善云,辽宁省“610办公室”副主任张长顺,辽宁省“610办公室”副主任李威的追查通告。九份通告立即发到辽宁省有关地区的有关政府和公安部门。

通告透露,截至2003年11月16日,经国际人权组织证实被迫害致死的辽宁法轮功学员达92人,居全国第四。居前三位的省份分别是,黑龙江,吉林和山东。

通告中列举了中国大陆的媒体文章及有关部门的内部讲话,证明了被调查人参与并组织了当地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通告呼吁知情人收集并保存这九名辽宁省官员迫害法轮功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及贪污腐败、拥有不法资产尤其海外资产的情况。在适当的时机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给追查国际。有条件的可以带到国外邮寄。

据追查国际透露,自“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成立以来,得到了大量的来自海外和中国大陆的举报。举报人中有受害者,也不乏中国各级政府和公安中的正义人士。

当追查国际进一步核查犯罪事实之后,将会把已经掌握的事实和证据提交德国最高检察院,并提交给国际法庭、人权组织和各国政府,对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官员的违法行为进行起诉和曝光,根据一些国家的“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国官员”不得进入民主国家的有关法案,将迫害法轮功的官员的犯罪记录递交各国海关和移民部门备案,阻止他们进入他国。在此项法案还不完备的国家,当相关的中国官员出访此国时,当地法轮功学员可立即凭此证据进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