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真、善、忍’法轮大法修炼者,炼功8年使我身心受益极大,多种疾病痊愈,节约了大量医药费,生活快乐幸福,正在按‘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做好人,道德快速回升时,1999年7.20开始,江氏集团镇压法轮功,从此给我带来极大伤害,精神和心理上造成了极大的压力。
下面是我着几年来人身权益受到伤害具体情况:
1999年9月18日我依照宪法规定(公民有上访权)去北京国务院信访局反映三点:法轮功是祛病健身的功法,希望国家允许我炼功;我师父是清白的;释放被关押的所有法轮功学员。
负责接待的人记录后不让我走了,说我被捕了。我说这不是信访局吗?他说这是公安局,随后就通知吉林驻京办事处将我绑架押回吉林市昌邑区通江派出所,又强加“扰乱社会秩序”罪名,把我非法关押在吉林市拘留所15天。
1999年10月5日,非法拘留期满后,因我不放弃修‘真、善、忍’法轮大法,又被派出所劫持去了吉林市昌邑区洗脑班。在洗脑班他们强迫我放弃信仰,不听就拳打脚踢,打嘴巴子,罚站,罚蹲墙根等迫害,一周后洗脑班解散后还不放我回家,又把我劫持到吉林市第一看守所,我绝食抗议非法关押,四天后出现生命危险,看守所的恶警最后怕担责任,才放我出来。
1999年12月27日,我又依法去人大上访,被天安门派出所非法抓捕,不让上访,由驻京办事处劫持押回吉林市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又转吉林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17天,后非法判劳教一年。
2000年1月31日,我被非法关押在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因不放弃信仰又加期2个月,于2001年3月7日无罪释放。在劳教所期间,强迫洗脑,长时间不让睡觉,打、骂、电棍电手、脸等,还长时间罚站,罚蹲,用绳子勒,用拖布杆打,冬天在外边冻,夏天在阳光下曝晒,野蛮强迫灌盐水,等等,我受尽各种折磨。
2001年9月9日,我再次依法進京上访,反映实情,被天安门派出所非法抓捕后被送到北京昌平县公安局,又转送昌平派出所,昌平县看守所等地。
在这期间,邪恶之徒对我進行非法审讯,拳打脚踢,打嘴巴子,电棍电我。我绝食抗议非法对我的迫害,要求无罪释放。看守所强行给我灌盐水,之后又戴手铐,脚镣,扣加身(一种刑具)上下连一起。既不能站又不能躺,也不能坐直,只能蜷缩一团。由于多次强行灌食,9月15日晚上9点多我口、鼻子大量出血,出现休克,他们怕我死在所里,第二天打完吊瓶就把我押上一列去关内的火车,开了五个多小时,乘警就让我在一个小站下车,人生地不熟,又没有钱,几经周折,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才活着回到家。
2002年3月16日,吉林市昌邑区通江派出所片警俎金财刚到这工作,就对我非法抄家,强行搜去我的大法音像带和一些大法的书籍等私人财产。
2002年8月26日,俎金财又到我家说看看户口,我就给他了,谁知强行把我女儿刘冰的户口给注销了(她因炼法轮功被非法判劳教)。
2002年11月7日,俎金财与蹲坑的委主任绑架来看我的妹妹,就因她也炼法轮功,无任何法律手续。
2003年9月,俎金财又非法来抄家,搜走大法录音带录像带,等私人物品,我和他讲道理,他说你去告我去呀!
2004年春节过后,俎金财又到处找我家(因动迁搬走了)他就打电话到我姨家,骚扰,恐吓,把老太太吓坏了。
5年来,昌邑区通江街道、7委主任、派出所、铁合金厂退休办领导,每逢节假日,“敏感日”就骚扰我,并威胁我不要去什么什么地方。
法轮功学员都在努力做好人,更好的人,这于国于民都是好事,信仰自由,何罪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