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被迫害的幸存者,我恳请法官、律师及所有善良的人,为我和仍在承受无名苦难的数千万法轮功学员伸张正义,让人权、信仰不再被专制者践踏蹂躏,让无辜者不再受牢狱之苦和被屠杀。今天,我把我的见证写出来向所有的人公布。
我叫李永贤,女,43岁,农民,1961年4月26日出生在四川省彭州市隆丰镇西北村,在没修炼之前,我是一个身体极差的人,风湿、胃痛,还有最让人痛苦的是,在我上小学三年级时,放学跑着回家,右脚大拇趾踢在石头上,当时痛晕过去,从此天天吃药,扎银针,到后来反而脚拇趾萎缩了,每走一步,脚心就痛一下。直到97年幸得大法,才摆脱这一切痛苦,我才真正体会到做人的快乐,修炼的重要。
我元旦节那天看完《转法轮》,晚上就象书中说的那样热得不行,秋衣秋裤全被汗水湿透,而睡在我旁边的女儿一切正常。我第一个念头就是这书太神奇了,我激动得睡不着觉,只等天亮,请妈教我炼功。更奇的是第三天起床,我的头不能动,让我那九岁的女儿帮我穿毛衣,可奇的是头不能动,但没地方痛,能照常干活,一顿饭做好,不知什么时候头又活动自如。第三天的感受真是无病一身轻啊,这是我三十几年来从没体会过的。所以只要我与人接触,都要介绍法轮大法好!
然而没想到,99年7月20日江××掀起了一场铺天盖地的迫害法轮功运动,我在这几年的迫害中,四个春节都是在狱中度过。
法轮功教诲我以“真善忍”要求自己,遇到矛盾向内找,要做一个先他后我,最后达到无私无我的好人。为什么这么好的功法要被“取缔”呢?我百思不得其解,我要用亲身的体会向中央领导、信访办反映。99年7月20日那天,我到省政府去反映情况,刚走到省政府院坝,两纵队步兵把我和其他人赶了出去,说不在此居住统统出去,我说是来反映情况,这时不知是什么人挤到我面前录了像,说:“还戴着法轮章呢。”就这样等到天黑也不让进去,我只好回家。
一、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关押
我认为中国政府对法轮功的打压是错误的。中国宪法第41条规定:“中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我履行宪法赋予公民的义务,于99年12月30日到北京上访,但上访无门,全被警察非法挡出。我只好去天安门广场表达心声。我双手举起“法轮大法好”的小横幅,高声喊“还法轮大法清白,还我师父清白”以表达我的心愿。立即一边一个便衣将我双手抓住,推向面包车座椅过道,把我面朝地背朝天向车壁碰去,紧接着我身上压了很多人,我差点休克。就这样不法警察把我们劫持到天安门分局。晚上把我们送往各地驻京办,由当地政府、派出所来接。
派出所所长沈兴发把我叫出来就是拳打脚踢,打耳光,打得我眼冒金星,耳如雷轰,快站立不稳,驻京办工作人员怕出事,才把我拉屋里去。
过后很久,我张不开嘴,血往肚里吞,腮帮的肉咬掉一寸多长。所长沈兴发、镇长刘延凯勒索我娘家人交出一万六千元钱才放人,不交就送去拘留。就这样2000年新春佳节我被非法关押在监狱中度过。
二、遭任意拘捕,再次上访
2000年春通知我到乡政府去开会,天天逼家里人给我打电话。我到乡政府会议室时已坐满了法轮功学员。派出所所长沈兴发大发雷霆,拍桌子大骂,通通不准炼法轮功,再敢炼抄家、罚款、送劳教,(因我长住成都丈夫家,所以对政府干部、派出所工作人员很陌生)。我仍然坚持要修炼,他们就非法把我送彭州市拘留,还有一位只因和我说句话,也被非法拘留。在拘留所她告诉我:所有会场学员全都罚了款。
我觉得政府干部这样的践踏法律、践踏人权,不让人说话,所以2000年12月份我再次去北京上访,被广场便衣塞入警车,载往延庆看守所。
我觉得上访无门,说句公道话也要被抓,所以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这里的警察就把我们衣服脱了,只穿毛衣,鞋拖掉了,只穿一双袜子,逼迫我们在风雪巷道站一排挨冻。那时雪风的声音象狼嚎,吹得我脸象刀刮,嘴是张是合都不知道。
警察坐在空调车里守着我们,看我们冻得不行了,就拉入办公室问,见我们不回答,就打耳光,然后又拉出去冻,冻得不行又拉去烤,就这样反复折磨。
三、感化警察
遭受了几天的折腾,我人虽瘦了,但没有病。一个警察恶狠狠提着我的头发往上扯,我说能解你对法轮功的恨,你就打嘛。他把手松了反而不打了,他说背你师父的洪吟给我们听,我就背了一首《无存》:“生无所求 死不惜留 荡尽妄念 佛不难修”另一个警察说再背,我又背了《做人》给他们听。有几个骂骂咧咧的走了,其余十几个很高兴。
有的问:是从哪里来的?我就说“人是从宇宙空间来的”,是我们变得不好了,不符合那层空间要求标准掉到人类这层来的。他们提了很多问题,我都一一回答他们。他们都说我们不干这行了,我们也想修炼;我告诉他们,我师父讲“百忙之闲可自修”,不管做哪行,只要把心摆正,明辨是非,就会把事情处理好,你们千万不能干助纣为虐的事,你们接触了成千上万的大法弟子,她们都是好人,他们齐声回答:我们知道,所以才不想干这行,以免成为千古罪人。
他们又问谁给钱?你们这么多人上访。我告诉他们:你们看看眼前这些都是老人,妇女,一个个都素不相识,就是为了说句公道话“法轮大法好”,用自己亲身受益的体会,证明报纸、电视说的都是谎言;有的走路,有的农村人靠卖鸡蛋存的钱,大法弟子个个都是省吃俭用自费来的;大部分人是冒着被抄家、罚款、株连九族,她们为了什么?她们为的是什么?还不是为了全中国人民个个都能有个健康的身体,好的思想。如果法轮功被“铲除”了,那以后的人想学都得坐飞机到外国,那是人人都办得到的吗?请你们千万珍惜这千年不遇、万载难逢的机缘。你们离中央领导信访办近,能把我们的心声反映上去吗?
他们都说愿意,还问我可以到你们四川来作客吗?我说只要你们支持大法,我深表欢迎!有的掏出钱叫我买车票回家,我又给他们讲了师父教导我们的得与失的关系。有个眼圈红了说:不知你们回去还要受多少苦难。
四、第四次被关押,在劳教所遭受各种精神和肉体折磨
我被崇州市警察押送回四川。不法人员非法判我劳教一年半。当年春节我在彭州市看守所度过。
刚到四川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就是全身脱光检查,每天面向墙壁,鼻子、脚尖抵墙,两手伸直爬壁,如坚持不住动一动身子,一边一个包夹(吸毒犯)就拳打脚踢。每天干警、犹大、杂案十几人轮番上阵轰炸,加之打骂恐吓。如果没有坚强的意志,心中记不住大法,是很难承受过去的。就是吃饭也不许坐一下,不准和任何人说一句话,看一眼。晚上手脚肿胀僵硬,不准洗脚,每天就这样16小时站着不许动一下。
为了对人实行精神控制,为了彻底剥夺人的道德和精神信仰,让人们屈服于迫害者的淫威,江××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手段有很多种。每天包夹在耳边念诽谤书、转化录音,还逼我们谈心得写体会,如不服从,就挨包夹的打骂。我拒写三书(保证书、决裂书、悔过书)哪怕把手给我宰了也不写,最后包夹没办法,报告队长去,让我蹲小号,强迫坐小凳,不准动,动就打。我每天就在这各种精神和肉体折磨中度过,真是度日如年。
有天楼下开揭批会,不法人员强迫我参加。我站起来抵制,遭一顿毒打。队长经常找我谈话,接触时间长了,对大法有所了解,对大法弟子不那么凶了。这时所上不法人员又要把此队长调到生产科不再管迫害法轮功了,并把我们八队法轮功学员分到七队、九队去。
我被分到九队,队长李琪恶毒的说:我对这些“顽固分子”有的是办法。在盛夏季节,起床就逼迫我们到操场坝晒到晚上十点。我们以前是被关禁闭,现在来个曝晒,脸被晒得火辣辣的痛,双臂密密麻麻是水泡,全身被汗水湿透。晚上水泡痛得不能挨床,我只有默背师父的经文才勉强入睡,天天如此。警察在空调屋里乘凉,有的警察还伤风中暑,而我们在烈日下曝晒却安然无恙。
在劳教所不准我们见亲人、写信、打电话等,与世隔绝。我被超期关押一个月,回家时已面目皆非,成了“黑人”。
五、才出狼窝,又被关入人间地狱洗脑班
回家两天,乡政府610不法人员杨勇等十几人到我家,说你现在没抚养能力,把你孩子送成都丈夫家(丈夫已下岗,婆婆已去世,公公带着每月三百元的生活费住乡下老家),跟我们去趟把孩子户口转了;然后马上又问你还炼不炼功?我说这么好的功法为何不炼?我就讲了北京受冻、楠木寺被晒,你们看我身体没病,难道你们还说法轮功不好?他们说跟我到乡政府去一下,一会儿就回来。我说不去,它们马上变脸,不去绑去,强行把我送到彭州市洗脑班。
我是一个好人无罪无错,才出狼窝,又被关入人间地狱里,我实在不甘忍受这种惨无人道的迫害,于是我绝食抗议,要求无条件释放。然而在中国,法律被不法官员和警察亵渎,我的生存权利都被剥夺。绝食是我付出极大的痛苦,来以此唤醒被谎言蒙蔽的人。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强行灌食是一种非常残酷的酷刑,被灌的我遭受了极大的痛苦。
我来到洗脑班就绝食,天天和这里的工作人员讲法轮功是千古奇冤,你们这些都是被蒙蔽利用的工具。洗脑班头目杨建华扬言:劳教所转化不了你,我们能把你转化。我说我修炼没错,做真善忍的好人没错,为了真理,哪怕付出生命也不足惜!我们在这里炼功背经文被打手看见或被工作人员看见,就要挨打。但我们是修炼人,既要修也得炼,并不惧怕他们的淫威,我们抵制他们念诽谤的书、放诽谤的录像,都会遭到不法人员的毒打。
有一天,不法人员组织跑步,被我拒绝,我绝食十几天了,根本没力气。彭州市秘书长夫人尹显芬说:站起来,面向墙壁,其他法轮功学员全回监室,就用竹杆打我的腿和背,直到竹杆打得粉碎不能用为止,恶徒尹显芬已累得喘不过气,我两腿已紫乌一片带冒血,没一点好肉。他们怕功友看见,把我隔离关入死室,从不开门,每天只从风门看一眼马上关上。
又过几天,她们从风门喊我,声音已很微弱,打手罗科把我拉出去,还有王东、杨建华、尹显芬以及给他们煮饭的厨师等,他们一伙为把我按在椅子上,一边一个抓住我的双手,有的按头,有的摁腮帮,有的拿筷子撬牙,有的捏鼻子,用他们几人喝剩下的茶水灌,使我窒息昏迷过去,等我缓过气来,又把我关入死室。恶徒杨建华说:死了算自杀,死了法轮功当不得一根烂红苕,你死了去找你们乡政府,是他们把你送来的,又不是我到你们家来抓的你。
六、在精神病院被锁在床上十个月
我绝食24天,已是奄奄一息,不能动弹,连声音也没有了。不法人员又把我送彭州市精神病院继续折磨。在精神病院,我们被强行用铁链子把脚锁在床上十个月,血液不流通,脚背痛得发紫;被迫输液几个月,没洗过脸、澡和衣服。偶尔精神病人的家属帮我们用矿泉水瓶子装点凉水擦眼睛和手,试想一个女人几个月不洗脸、澡和衣服有好臭,寒冷的冬天加上铁链子日夜陪伴有好冷。精神压力、肉体摧残导致老年功友王易英精神失常。
身体一天天再垮,而我的心一天比一天坚定。我心中只有大法,全靠大法的威力,师父的呵护,自己的毅力才坚持过来。有一天,洗脑班头目杨建华带着人来叫我们按手印,上面写的什么不知道,我们都拒按,他们就强行按,手指象被掰断一样痛。打手王东说:“我看你比江姐还江姐。”
到后期,血管也看不见了,每天要扎三十至四十针才能输上液。我的整个两条腿脚、两只手臂到处在冒血,苦不堪言。后来,我一天只能输一至两瓶,手肿得象包子,每滴一点就象刀割一样疼痛难忍,背象断成两截。多次血液流入输液线,没人管,我身体弱到没力气喊人,小便在床上又睡干。最后一天已没办法输上液,呼吸困难导致休克,没人过问。第二天上班他们才发现我,副院长廖明芬说:我们请示610,610请示省委,明天开始插胃管。
在我呼吸都困难的情况下,我的四肢被捆在床上,铁链子照锁,省610和彭州市610以及洗脑班不法人员有几十人到现场,有的说李永贤全家都炼法轮功,她是彭州市第一个到北京上访的“危险分子”,有的说比江姐还顽固,有的说插不进胃管切喉管,死了也不放。不法人员们就强行按住我的头插管,呼吸更困难了,口水顺脸流到衣服上湿一片,这是深秋及近冬天,护士拉着胃管灌食时,鼻子和胃痛得我直落泪,说话都艰难,又拉血粪,痛得满大汗,扶床晕厥,整个身体象散架一般,无法形容。而且我的头发脱得只剩一绰指头粗。
约过一周,不法人员将胃管抽出时胃管都黑了,大概2002年11月9日吧,开始灌喂猪的玉米糊,直到2003年5月,又把我转到610洗脑班继续迫害。在洗脑班一天灌一次稀饭,一周五次。民以食为天,如果我们没有天大的冤屈,怎么能食物及水都不要哪?加上他们的折磨打骂,我每过一天都是非常艰难的。这次我一个人被关一间,王易英也是被关单间达半年之久,她精神失常后和我关一间。不法人员哄她吃饭就放她,她吃饭后不但不放,又把她和我分开关,在我俩分别关单间时经常遭洗脑班人员打骂。打人者有曹俊平、钱安菊等。
我心里很清楚,活着的这一天,我也在遵循着“真善忍”的标准而做,我不会向谎言和丑恶妥协!我奄奄一息,一天昏过去几次。洗脑班为了推卸责任,想把我送精神病院,说请最好的医生给你检查。医生来了说:“打针吃药也无效了,肌肉已严重萎缩了。”
我只剩皮包骨,脸黑得象锅底,膝盖在水泥床边刮一条口都看见骨头了,却没有一点血,象僵尸一样,只有一口气。因有个功友从洗脑班回去就死了,他们说:你也活不了,送精神病院去。
从精神病院,我被送回娘家,当时手脚僵硬,生活不能自理。在家人的精心照料下,这条命捡回来了,至今身体还没有完全康复,头发又长出来了,但满头白发了,脸由黑转为青黄,两只脚板还没有知觉。在我被迫害期间,我孩子遭受的打击很大,经济压力迫使她失学,去打工维持生活,现在十七岁的她还要承担我的生活费。
作为一名被迫害的幸存者,我恳请法官、律师及所有善良的人,为我和仍在承受无名苦难的数千万法轮功学员申张正义,让人权、信仰不再被专制者践踏蹂躏,让无辜者不再受牢狱之苦和被屠杀。今天,我把我的见证写出来向所有的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