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浩瀚,生命庞杂,不同的生命维护着不同的理。
人维护着人的理,人的理是人的道德。道德是人类思想行为的准则,人的好坏,善恶都是以道德为衡量判断标准的,符合人类道德的思想与行为就是好的、善的,否则就是坏的、恶的。在人类道德观念比较强势的时候,如果有人做出违背道德的行为,人就会说此人“缺德”,甚至会被骂为“畜牲”,就是说如果人不行人的理,也就不能算是人了,行到畜牲道上去他就是畜牲了。历史上的佛教、道教、基督教等都教人要重德行善,讲善有善报,恶有恶报。道德对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人不重德对人是有害的、危险的。
然而人随着利欲的膨胀,越来越向“钱”看,再加上“道德值多少钱”、“良心值多少钱”等反道德思潮的冲击,人的道德观念不断弱化,使人看问题做事情越来越不站在道德的基点上,而是单纯的站在个人的利益上了,也就说人判断是非好坏的观念发生了变异。现在很多人就是这样的观点:只要能得到好处、利益就行,能让自己得到好处、迎合自己的人就是好人,也不管得到的好处仁不仁、义不义、符合不符合道德了。你讲“善恶有报”,他说“好人没好报”。其实善恶必报是天理,是一定的,只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中的善是以道德为标准的,而“好人没好报”中的好是以个人利益为标准的,虽然表面是一个字,但内涵标准却不同。因为人的观念发生了变异所以漠视“善恶必报”的道理,造成了“好人没好报”的错觉。也正是人的观念的变异,才造成了人行为的错乱,甚至有些行为都不是人的行为了。
江××1999年7月发动的对法轮功的镇压,是与人类道德背道而驰的行为,是对法轮功的邪恶迫害。其一,对法轮功的打压完全是建立在谎言伪证之上的迫害。人们印象最深的莫过于江氏集团宣称的那些“法轮功学员杀人、自杀、自焚”的血淋淋的恐怖景象,这也是江氏集团封杀法轮功的所谓“铁证”。然而杀人自杀这样的行为是与法轮功的教导完全相悖的,《转法轮》第七讲上来就讲的杀生问题:“杀生这个问题很敏感,对炼功人来说,我们要求也比较严格,炼功人不能杀生”。那么杀人、自杀、自焚等这些原本与法轮功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怎么成了法轮功的“罪证”呢?
其实是江××及其帮凶的栽赃陷害、蓄意嫁祸。拿天安门自焚来说,若是法轮功学员自焚,那就应该是突发事件,那突发事件仅在一分钟之内就扑灭,就是警察背着灭火器巡逻也很难做到啊!若是突发事件怎么能像拍电影、电视那样全方位、多角度、远近距离的把整个自焚过程拍摄下来呢?那只能是提前做好了准备;再者自焚者喉管被做切开手术后四天就能讲话唱歌,现代医学绝对达不到,而且大面积烧伤的患者用白布裹起来违反了基本的医学常识。这些违背常理常规的东西足以让人们看清它欺世谎言的面目。
其二,封锁真象,不让人民看到打压法轮功的真面目。在“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杀”等邪恶政策下,江氏集团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史无前例灭绝人性的残酷迫害:抓人、抄家、罚款、关押、劳教、判刑、坐水牢、电击、背铐、吊挂、坐老虎凳、竹签穿手指、强奸女大法弟子、电击大法弟子阴部、冰冻、热水烫、烟头烧、橡皮棍打、送到精神病院用破坏神经系统的药物摧残、活活打死等等。对迫害真象严密封锁、对出来讲清真象的大法弟子扣上“参与政治”、“反对政府”、“危害稳定”的帽子予以严厉打击。
迫害近五年间,先后有1000多名大法弟子被折磨致死,打伤打残者不计其数,有10万余众被非法劳教判刑。古人云,做了好事不让人知道是真正的善,做了坏事不让人知道是真正的恶。江××对法轮功学员的打压无异于杀人放火,然而迫害的恶行与恶果却用谎言与假象粉饰与掩盖,这正是江氏集团最邪恶、最卑鄙、最下流之处。
其三,盗用国家、政府的名义打压法轮功学员使其具有很强的欺骗、蒙蔽、蛊惑性。现在中国人有一个近乎绝对化了的观念:领导人就代表了国家、政府。然而,从严格意义上讲,谁也代表不了国家与政府,只有国家的法律、法令、制度才能代表,也就是说国家领导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令、制度依法行政时,是能代表国家的,反之不但不能代表国家,反而是对国家的背叛与犯罪。打压法轮功完全是违背宪法、法律的行为。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没有权力强制他人相信或不相信什么。法轮功作为一种信仰,民众有信仰的自由,任何人包括政府都无权干涉,因此打压法轮功是严重违背宪法精神与原则的。同时,对法轮功的指证完全是造谣与诬陷的伪证,也构成了对法轮功的诽谤陷害罪等。所以打压法轮功决不是国家与政府行为,而是对国家、民族、人民的犯罪行为,“国家定了”、“这是我们的工作”、“我们不这样干不行”是追随江××者打压迫害法轮功的借口。
站在法律上讲,打压法轮功是违法犯罪行为,站在道德上讲,是破坏人类道德的行为。是极其邪恶的、已不是人的行为。所以对于打压法轮功来讲,无论其表面表现得“和颜悦色”,其实“凶神恶煞”才是其真正的本质。
然而,时至今日的国人对权势的迷信可以说已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认为权势能左右一切而追随江××迫害法轮功。但再迷信也不可能不知道“邪不胜正”的道理。现如今江××及其帮凶已在世界上十多个国家被以“酷刑罪”、“反人类罪”等被起诉,违法者能逃脱得了法律的追究吗?再者江××也为迫害法轮功而后怕而惶惶不可终日……所以它保得了你一时能保得了你一世吗?人啊,设身处地的为自己想一想吧,作为一个人,不能不给自己留后路,作为一个生命,不能不要未来。如果一个人没有了后路,那他就是走上了绝路,如果一个生命没有了未来,那就是死路。
亳州市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于今年五月份至明年六月份严查五类侵权案件,我市检察机关也已登报声明积极响应,并说这是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尊重和保护人权”的宪法原则,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進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所采取的新的重大举措。可是,在此期间的2004年9月17日晚,薛阁派出所部分职员在现任指导员袁磊(曾酷刑虐待多人)的带动下顶风作案,罗织罪名将接孩子放学回家的白杰非法拘禁,并实施暴力手段殴打白杰,致使白杰受伤不得已送至谯城区人民医院包扎,给白杰的家庭带来严重的创伤,象这样公然违反宪法原则的重大事件仍在我们亳州悲惨的上演,拿着人民血汗却做着如此罪恶的勾当,这种视国家宪法如儿戏的行为,检察机关难道可以置若罔闻吗?
白杰自小父母离异,跟随姥姥长大,童年的不幸形成了他脾气暴躁、一副拼命三郎的性格,从部队回来后安排到市工商银行工作,因与领导的关系太僵,导致住房分配的不公正待遇,扬言我住不上谁都不能住,要炸掉宿舍楼,就在这时,他得闻法轮大法,明白了宇宙特性真善忍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任何伤害他人的过激行为都是不可取的,一场即将发生的恶性事故就这样平息了。然而,可悲的是1999年7月,窃国者江泽民为转移国民对腐败深恶痛绝的视线,滥用职权,操纵国家机器,制造事端,撒下弥天大谎,将罪恶的黑手伸向善良的法轮大法学员,同时也把众多的中华民族成员推入了火坑。全国上下乌云密布,不明真象的人们将人类的道义和公理放在了一边,思想里被国家恐怖主义的歪理所左右,居然使邪恶欺压良善的阴谋得逞。五年多来,法轮大法学员在遭受精神和肉体双重折磨的前提下,只是采取不同的平和方式说理让更多的人明白真象,而没有采取暴力恐怖手段去反抗,这足以说明法轮大法学员大善大忍的胸怀是值得所有人称道的,真正破坏稳定的罪魁是江泽民及其追随者,它们才是祸国殃民的不安定因素。现在海外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肤色、不同民族的善良人们明白了真象,当法轮大法带给他们心灵震撼的时候,江xx集团在全球公审江泽民的正义谴责声中骑虎难下,法轮大法学员并没有因为受到非法迫害而在中国大陆销声匿迹,相反,明白真象的人越来越多,法轮大法在越来越多的国度里受到尊重而声威大振,正义和善良永远都不会被邪恶挤垮。人容易被利益驱动,人容易被名声所累,当人明白真象了悟真理之后,所谓的名利又如何能拴住人心呢?
各位检察机关的职员们,希望你们明白真象,不畏强权,撑起头上那片蓝天,彻查五类侵犯人权的违宪行为,无条件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大法学员,将所有违宪罪犯押上庄严的审判台,认罪服法。
安徽省亳州市部分鸣不平人士
在2004年新疆青少年出版社的《教材全解》9年级上册159页,湖北李晓明拼凑了一篇欺世谎言的文章,想到他在毒害孩子们,我大喝一声:如果你是一个人,别再颠倒黑白了!法轮大法洪传60多个国家,获得1000多项来自世界各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褒奖,《转法轮》一书被翻译成20多种语言。任何人把李洪志老师的30多部著作看遍,决不会找到你所说的,危言耸听的宣称:“地球即将发生第三次爆炸,并说地球第一次爆炸是他祖师爷定的,第二次爆炸是他的师傅定的,而这次爆炸是由他李洪志定的,”云云。你说的李老师宣扬世界末日等等纯属虚构,无中生有的造谣,是为了你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呢?还是为了讨好上级完成任务呢?还是整天说假话造谣混饭吃呢?应该你也属于人类,为什么要造谣毒害愚弄孩子们呢?你还有做人的良心吗?以后有何脸面读书做人?李老师在多次讲法中从来没有那样说过,他一再强调:“只有邪教才宣传世界末日的到来”“大劫难不存在了!”法轮功是科学还是迷信,让全世界一亿多人12年的修炼实践结果来说话吧!你不要再助纣为虐了!
为人类社会作出巨大贡献的英国著名科学家牛顿,在晚年走入宗教,研究神学做了一个结论:完美和谐的宇宙来自上帝的统治。对此他还进行了科学的论证。爱因斯坦在《我的信仰》一书中叙述了自己人生的满足:满足于觉察现存世界的神奇的结构,窥见它的一鳞半爪,并且以诚挚的努力去领悟在自然界中显示出来的那个理性的一部分。即使是极小的一部分,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三尺以上有神明,神佛无处不在,善恶有报是天理,谤佛谤法罪比天大,别再害孩子了!假的就是假的,谎言终究是谎言,用时间和实践写的历史终将证明法轮大法是正法,并将流传千古!
我真诚的希望您及您的家人改变现在的观念,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极坏影响。弥补自己造下的罪业,别再毒害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