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呼吁全体受难大法弟子的家属不要听信恶警的任何谎言,什么做工作、交生活费、签字之类。你想一想没有迫害,你的亲人怎么会绝食哪?你们每一次对邪恶的配合,就会进一步加重它们对你们亲人的迫害。你们的亲人无罪,你们就理直气壮的要人,强烈要求释放你们被无罪关押的亲人。这才是你们受难亲人的心声,也是对你们亲人的真正帮助。
狱中大法弟子几个月来一直通过谈话、写信、请愿等方式要求释放被非法关押在小号半年多的同修,哪怕是见一面交流一下都不允许。在忍无可忍之下,今年8月1日晚,八监区(即一队)五楼12名大法弟子开始不点名,次日绝食、不穿囚服、不“学习”。当天下午王居艳被不法人员押小号,其它同修被强制背靠站立,晚上背扣坐地上。
四天后,大队长张青华以人格担保说尽快放人,大家才同意吃饭和穿囚服。但直到11日仍不见放人,于是大家又开始绝食。与此同时四楼的18名同修听说后也开始配合。当天晚上(8月11日)王居艳被以回来和大家交流的名义放回,而其它同修依然被非法关押小号。
8月15日同修被灌食,所灌食物中有大量的盐和类似迷魂药的东西。第二天,多数人感到四肢无力、头昏、舌根硬。有犯人说可能是安定药。恶人还要从一天二次灌食增到一天三次。大家拒绝灌食,晚上把灌食用的奶粉倒掉,要求解释迷魂药的问题。但当晚12人被强制加戴戒具,不法人员还狡辩说是保证生命安全!17日狱长刘志强分别在上午、下午回答了四楼、五楼法轮功弟子的问题,肯定的说他没让放迷魂药,也不会有迷魂药。但事后第三天,大家才感到迷魂药的症状彻底消失了。刘还保证灌食次数一天不超两次,二天不超三次,但实际情况丝毫未变。对于戴戒具不让睡觉,他却无耻的说:“戴着戒具你愿意怎么睡就怎么睡,谁不让你睡了?”
大法弟子要求检察院来人明确他们这样折磨大法弟子的法律依据。刘志强一口答应。可实际上他们只是在不停的撒谎,检察院来人根本就不让法轮功弟子知道;外面一来人,他们就把大法弟子藏起来,而迫害一直在继续。
大法弟子绝食进行到二十多天时,很多人鼻子肿的插不进管子,流脓和黑血。天气渐冷,地上的学员还要承受从开着的窗口进来的阵阵冷风的折磨。学员们出现了不同病状,有人发烧,有人淋巴发炎,还有人得了腮腺炎被关入小号隔离。四楼一名67岁的学员因年岁大、血压高被关入了病号监区。即使这样,学员们依然被扣在地上,不让上床睡觉。
现在前后两个小号内关的都是大法弟子,很多已被关半年以上。小号的学员已绝食两个多月,点滴打得血管都脆了,不动都滚针。学员张树哲在关押五个月后因身体问题被放出小号,一个月后因“不服从管理”,被再次关入小号。
哈尔滨女子监狱不法人员们想尽办法折磨大法弟子,随意关押大法弟子,根本没有期限,而刑事犯关押顶多一个星期就放了。大法弟子们不服从站立等惩罚命令,她们就把学员用手铐吊到床的最高处,并用绳子绑起来。
2004年5月份,五监区的大法弟子杨秀华,因不穿囚衣被吊绑于床头,致使两个胳膊到现在还粗细不均。七监区大法弟子自2004年7月份以来一直在遭受迫害,现在仍有7名大法弟子被关在没监控的屋子里,由刑事犯看管,黑天白天的扣着,有时还被吊着。对外严密封锁消息,来人调查就撒谎,并把受折磨的大法弟子藏起来。
狱警为使绝食的学员吃饭,想方设法弄到学员家人的电话,再三让家人来做工作。还扬言:“你们折腾我们,我们就折腾你们的家人。”家里来人她们就要钱,三百、五百不等,还让家人签字:后果自负。为了欺骗学员家属,她们想方设法不让学员与家人见面,骗家属说法轮功弟子不愿见家人。有的家属来了她们也不告诉大法弟子。有的家属拒绝交钱,也拒绝签字,她们就没办法,有所顾忌。
狱中弟子真的需要家人的支持,一起反对迫害。象前文提到的学员杨秀华的家人签了字后,邪恶迫害的更加肆无忌惮,简直没有任何顾忌!家人给的钱根本到不了大法弟子的手,直接就被不法人员扣下。有的大法弟子的存钱卡都被翻走。大家连卫生纸都不能买,即使有时干警同意,犯人赵艳华等也不让,存钱卡一旦被发现就会被抢走。
美丽的松花江、晶莹剔透的五彩冰灯造就了美丽的冰城。然而它旁边的哈尔滨女子监狱里却一天天的上演着人间地狱。但愿更多的善良人伸出手来,尽早制止这一场不该发生的人间悲剧。
附:有关电话
黑龙江省哈尔滨滨江地区检察院举报电话:0451-82359148
黑龙江省派驻哈尔滨女子监狱检察室电话:0451-82030982
黑龙江省哈尔滨滨江检察院举报电话:0451-86663178
黑龙江省哈尔滨女子监狱总机:0451-866840010451-866840010451-86684001
黑龙江省哈女监监狱长:王星(总机转)8001
黑龙江省哈女监监狱政委:8002
黑龙江省哈女监副监狱长:丛新、刘志强(主管保外就医)800
黑龙江省哈女监监狱狱政科科长:杨丽斌:8142
黑龙江省哈女监监狱教改科科长:肖林:8130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1/9/543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