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29日22时30分左右,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刑警队两警察驾驶警车在304国道阿拉坦大坝南2-3处,被对面一辆大货车尾部刮翻,两名警察白日吐、鲍钱国被甩出车外,摔在柏油马路上,当场死亡。
白日吐市刑警队副队长,在参与迫害大法弟子时非常卖力,曾经参与绑架大法弟子贾海英(40多名全副武装的警察将贾海英一丝不挂从楼上拖下)。鲍钱国原是看守所干警,在看守所对大法弟子表面伪善,背后监视大法弟子,经常向上面打小报告,使很多大法弟子在看守所遭到严重迫害,数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劳教。
正告通辽地区那些死心塌地跟随江氏集团迫害大法弟子的恶警,如不悬崖勒马,等到恶报临身,悔之晚矣!
山东潍坊监狱警官高树宏,男,40岁左右。2000年刚被提拔为本监狱医院副院长后,为向上级表现自己以便继续提升,居然跟随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监视在本医院工作的法轮功学员。2000年10月份,他被指派到潍坊市市委办的洗脑班去看守、监视本单位被非法监禁、强制洗脑的大法弟子。当时,高树宏气焰嚣张的在洗脑班上说了许多攻击和诋毁法轮功的话。本单位几位被监禁的大法弟子(也都是警官)多次善心的劝说、制止高树宏,告诉他不要这样做,对他自己很不好,会有恶报的。而高树宏对这些苦口耐心的善劝却一脸的心高气傲、不屑一顾的样子。并且在洗脑班回去之后,他在医院里继续非法监控看管在本医院工作的一位法轮功学员。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2004年,高树宏出差开车发生交通事故,他本人受重伤。
在此,再次善劝高树宏及其他为了一点个人的蝇头小利而追随江氏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的人,善恶必有报,乾坤定无私;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前之覆辙,后车之鉴。快快从这教训、上天的警示中清醒过来吧,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明辨是非,停止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恶行为,将功赎罪,为自己的生命真正的负起责任来。
(一)河北省深州市工商局贸易城分局保安队队员宁大英,男,34岁,参与迫害法轮功修炼者,在今年2月份的一个集市上,他及其同伙非法绑架摆地摊做小生意的两位五十多岁的女大法弟子,强行送到公安局非法关押在深州市看守所,两个月后又判劳教,送到河北高阳劳教所。
迫害修炼的善良人,天理不容,善恶有报,宁大英在今年中秋节前突发脑溢血,住院三天死亡。
(二)深州市深州镇东广支部书记卓登岭,自99年7.20开始就追随江氏流氓集团迫害大法弟子,东街村所有大法弟子都被迫罚款每人200元。他还经常派人监督、监视大法弟子的言行,限制人身自由,去年得骨癌,花了几万元,现走路得拄着拐杖,慢慢挪动。
在2004年7月末8月初的一天晚上,大约2点多,长赤派出所恶警张睿带着他的女朋友到红光水库去兜风,行至途中,明明看见的是一条宽阔的大道,却把车子开到悬崖下,当时他的女朋友气绝身亡,而他却遍体鳞伤。住了几天院,被南江县公安局以违纪违章依法逮捕。在出事的10天以前,他为了往上爬,还参与预谋迫害一位大法弟子。这5年多,他迫害过很多炼功人,与恶警姜德光一意孤行行恶。要知道,善恶有报终有时,谁也挡不住修炼人的脚步。奉劝恶人,不要再跟随江氏集团行恶,否则,更大的灾难还在后头。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2/11/554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