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人呼吁政府以“反人类罪”起诉江泽民

【明慧网2004年11月17日】(明慧记者章启明、周海伦编译报道)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及人权活动人士要求政府起诉犯下反人类罪的前中国领导人江泽民。加拿大司法部长表示,加拿大不会给涉嫌犯下反人类罪及战争罪的个人提供庇护。

据加拿大温哥华太阳报(The Vancouver Sun)2004年11月13日报道,人权活动人士及法轮功学员星期五一起呼吁联邦政府以“反人类罪”起诉前中共领导人江××。他们已经要求联邦司法部长欧文-考特勒 (Irwin Cotler)对江本人進行起诉。今年年初他们已要求对江个人進行起诉。

维多利亚省律师克拉夫-安士立(Clive Ansley) 在谈到中国政府[江氏集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时说:“已有1100多位记录在案的学员死于监禁或酷刑折磨。”

安士立在温哥华的一个新闻发布会上说:“这都是江一声令下所造成的。”

加拿大人权和民主主任、来自温尼伯的律师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说,加拿大有权起诉发生在境外涉及加拿大公民的反人类罪行。

报道说,麦塔斯律师曾代表法轮功学员及人权活动人士与联邦政府打交道,他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加拿大公民张昆仑教授在回中国照顾他年迈的岳母期间遭到中国官方的虐待。他说,“张教授因为是法轮功学员而被逮捕,并遭到肆意拘留及酷刑折磨。他的遭遇使加拿大政府有权在加拿大法律系统范围内有所作为。”

报道介绍说,江于1999年禁止了法轮功。法轮功学员在22个不同的国家提出对江的民事诉讼,控告其犯下非法拘留、酷刑折磨和虐杀,以及其它侵犯人权罪。

作为中共党魁,江于1999年下令成立了一个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特殊机构。法轮功学员及诸如大赦国际等的人权活动家指出,中国政府[江氏集团]对法轮功学员发起了一场侵犯人权的运动。

张昆仑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他在2000年6月回国期间被逮捕并被判三年劳教。这位蒙特利尔麦吉尔大学的教授说:“他们把一个高压电棍放在我的嘴下,并说他们会撬开我的嘴,把电棍放到我嘴里。”

张说他被判三年劳教。但9个月后在加拿大政府包括当时的总理克雷蒂安(Jean Chretien)的介入下被释放。

据报道,考特勒的发言人说,司法部长支持加拿大尽一切努力保护人权,但他说政府部门或者皇家骑警无法就目前的调查发表评论。

女发言人丹妮斯-鲁德尼可(Denise Rudnicki)说:“部长正式表示,加拿大不会给涉嫌犯下反人类罪及战争罪的个人提供庇护。”

报道说,考特勒9月份致信加拿大法轮大法佛学会主席李迅,感谢他向政府官员提出他的关注。考特勒表示已经收到信函,并已得悉法轮功代表与政府官员的会晤。但他没有就加拿大是否会起诉江××或者允许个人起诉作任何评论。

报道最后引用麦塔斯律师的话说,加拿大政府有义务对江進行起诉,“至少应当允许张昆仑对折磨他的人進行个人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