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枣子河劳教所奖励恶人迫害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11月18日】陕西省枣子河劳教所在陕西省凤翔县,是专门迫害陕西省男性大法弟子的黑窝,对折磨转化大法弟子多的恶警给予所谓的“先进个人”或升职等奖励,而对于同情大法弟子的干警,则进行排挤和打击。据那里的干警透露,凡迫使一名大法弟子接受洗脑,上面就给奖励十万元。在那里邪恶的干警们为了所谓的“名誉”和职务上的奖励,采用了世间最卑鄙、下流、邪恶的手段迫害大法弟子。

恶警们利用吸毒和盗窃的劳教犯人中表现最恶的那些人来对付大法弟子。在恶警的支持和授意下,凡是对大法弟子打得狠的,迫害重的劳教犯人,恶警就给予其“文明学员”或单独减教期、不用劳动等各种奖励办法,使那些邪恶者更加猖狂的肆无忌惮的对大法弟子大打出手。

恶警们为了更狠毒的迫害大法弟子,在各队都搞了一些与劳教人员隔开的单独房屋,把坚定的大法学员关在里面,同时还有安排4-5个吸毒和盗窃的劳教犯人陪着监视,在里面执行着恶警们的旨意。为掩人耳目,这些房子都远离其他人员,窗户上都挂窗帘,一般人不允许进去,门上挂一张“心理咨询室”的牌子。

枣子河劳教所副所长邢一民曾谎言说搞单间是为了给个别大法学员开创一个反省学习的良好环境。然而事实却不是这样,小房间变成了恶人施展其邪恶行为的隐蔽场所,在那里,它们使用了邪恶所有的看家本领,把大法弟子几个月甚至几年的非法关押,不许出屋,一切正当的权利全部剥夺。恶徒们采取打、骂、侮辱,不让人睡觉,冬天睡在地上挨冻,和各种姿势的体罚,无论白天和黑夜经常听到大法弟子的呼喊声。恶警和恶人之所以敢这样干,是因为他们接到邪恶头目的指示“把法轮功人员打死算自杀”。

教育队不法人员用两寸粗的木棍打大法弟子吴新明,竟把木棍打断。生活队指导员冯喜尧用电棍电大法弟子半个小时,电池用完了,又换上新的再电。

大法弟子韩涛在二大队倍受折磨,常昏过去,睡在地铺上,恶人在恶警的授意下,把地上灌满水,水位比被褥都高,睡了一个多月。大法弟子马明海,谢良超,强小宜,宋至等多人在那里被绑在死人床上一个多月。那里的酷刑有长时间吊挂,长时间电击,从指甲缝处十指插入钢针,用钝器外缠布肆意殴打、不留痕迹,绑在死人床上,体罚、侮辱、不许睡觉。

除施加暴力之外,劳教所不法人员们还对大法学员的人身权利进行肆意的践踏。大法弟子在号舍里,无论上厕所、洗漱、劳动、睡觉等等都有监督人员跟着、看着,并且还有“暗哨”,大法弟子之间不许讲话,哪怕是正常的交往也不行;甚至不许大法弟子之间互相见面,如洗手间只要有一个大法弟子,其他的大法弟子就都不让进去。无论是平时站队,还是劳动,都不允许大法弟子站在一起。在办公室与恶警谈话,只能蹲在地上,不许坐。也不许其他各类劳教人员和大法弟子过多的来往,因为它们害怕这些人听大法弟子讲真象,害怕人们能够彻底的认清害人的邪恶真面目。

在2002年,陕西省劳教局发过一本《所务公开》手册,其中一条是“作为人民干警要做到不准打骂、体罚、侮辱、虐待劳动教养人员”,还有一条是“劳动教养人员的人格尊严不受侮辱,人身不受体罚和虐待,个人合法财产有不受侵犯的权利”。针对这个手册,大法弟子质问恶警,为什么要违背手册的规定,为什么要践踏人权,为什么要对大法弟子进行迫害。其中教育中队的副队长杨亚龙理屈词穷的说:“我们没有告诉它们(指迫害大法弟子的吸毒人员)这样做”。其实无需表白,吸毒人员一切行为都是恶警在安排下干的。当质问劳教所“转化办公室”头目杨军时,他无耻至极的回答是“我们所做的都是为你们好”。

我们知道的被迫害的人员及他们所遭受的迫害只是极小的一部分。在此我真诚的希望善良的人们能尽快觉醒,真正的认识到这场迫害的严重性,维护正义,抵制邪恶。

陕西省枣子河劳教所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董家河镇 邮编:721400

所长:张世禄 0917-7485337 前所长: 刘春喜
副所长:邢一民 醋家奇
所办公室 0917 - 7484310
转化办公室主任:杨军0917-7485309 7485306
一大队 电话 0917- 7485083
二大队: 电话 0917-9485225
指导员:胡新奇 大队长: 候伯成
干警:朱党旭 汪军卫 朱西林 王文龙 窦广庆 胡新启
生活队:0917-7485185
指导员:冯喜尧 中队长:刘致琪
干警:张伟龙 王永华 徐海军 魏启明
教育队:电话0917-7485329
指导员:吕连科 中队长:陈超恩 :杨亚龙
干警:杨亚龙 王文辉 王翔 侯海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