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9年7.20以后任610办公室主任至今的五年多来,吴天军在迫害法轮功学员中尝到了升官、发财的甜头。他便得更肆无忌惮、变本加厉的利用手中的权力,干坏事。他无故以株连、通报、处分的手段威胁法轮功学员所在单位的领导,迫使他们服从于他的淫威。他最少可以挣到午餐或晚餐,大吃大喝,以至这些单位的领导为了保住自己的乌纱帽而完全听从他的调遣,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因其迫害善良“有功”,吴天军早就提升为浉河区政法委副书记,全国首批对法轮功学员判刑20多人,其中信阳市浉河区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就占了7人;凡被送劳教有工作单位的法轮功学员的工资都被吴天军拿着,说是保证金,他积极的办洗脑班,被抓去洗脑的法轮功学员都必须交5000-6000元人民币。据初步统计,被吴天军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至少在74人以上,这些人被:拘留、关押、巨额罚款、开除公职、交纳洗脑费,买断工龄、下岗、判刑、劳教、送精神病院、扣工资、养老金、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人身自由受限制等等。
今年10月份,吴天军亲自指挥抓捕法轮功学员,办所谓的洗脑班,至少有二个以上的法轮功学员被迫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其中一位女法轮功学员的孩子仅6岁,在家无依无靠,本人已几年不发工资,丈夫下岗在外打工。
现在,吴天军依然在干着坏事,他为了继续往上爬,显示工作成绩大,有意的把法轮功学员想方设法的送去劳教,判刑,甚至劳教所不接收的人(有严重疾病的人是不能收的),他为了让其收下,不惜花钱请客送礼,买通有关人员,妄图达到他罪恶的目地,能多劳教一个,判刑一个法轮功学员,对他来说是往上升爬的,最好的“敲门砖”。他无视,蔑视法律,干涉法官的司法程序,不按他的意图办事去迫害法轮功学员,法官也得写检查。
俗话说:“50岁知天命,”已有51岁的吴天军不知是否知天命?!一个人为了自己升官发财,无视法律,不顾一切的借用手中有权力,干那么多的坏事,制造不安定因素,在真正的害国殃民。难道殊不知中国还有一句古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