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6名大法修炼者从牡丹江看守所被劫持到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2002年我们16名大法修炼者从牡丹江看守所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当天下午把我们各自分开,每人都由两名一男一女两名干警带走,就这样16个人一个个的都被带走了,谁也不知别人去哪了。李雪莲被带到楼上一间办公室,被强制蹲下“转化”。恶警一看不能转化,就开始拳打脚踢,有的拿棍子打。干警说上边有文件都必须“转化”,不行就强制;有的干警说监狱打死人是“正常”的,就这样恶警一直毒打我们,直到半夜11点左右。接着又把我们都带到监舍三楼的一个屋子里,每人都带着背铐、瘸着腿、鼻青脸肿的来到中厅。
第二天,恶警又强制给我们剪了鬼头,逼迫我们背报告词。我们不背,恶警叫骂,强迫我们弯腰90度,戴着背铐,撅了一天。这样残酷的迫害就开始了,由恶警王雅利指挥,一律走正步,从早晨走到中午,中午走到晚上,不停地走,走不好就罚走鸭子步(两手抱着头、蹲着、脚尖走路,在指定地点走几十个来回),还有兔子蹦(半蹲、两手抱着头、在指定地点蹦几十个来回)。还有其它动作,如立定站着目视太阳,一动不准动;倒下一个就送卫生所,测测血压,缓过来再架到原地目视太阳。
六十多岁的董林桂,因正步走的不好,被恶警不停地罚兔子蹦、鸭子步,来回蹦,做不了,恶警就拿电棍电。每个人的衣服被汗水湿透了,连续几天不给一点水喝。
晚上被带回三楼还要戴着背铐蹲到半夜,连吃饭、睡觉、上厕所也戴着背铐。上厕所互相用嘴咬裤带,蹲着吃饭别人喂,蹲不住时干警们一起上来打,半夜12点半才允许睡觉。因戴着背铐只能趴着在地上睡,天不亮就起来被迫蹲着,等到干警上班再带出去继续体罚。
因不准洗漱,脸、耳朵上都是盐面子,前7天不让洗漱,不让喝水,前几天一天上二遍厕所,平时请示上厕所,恶警们就说往裤子里拉、尿不让去。这种体罚持续了半个月,因各地法轮功学员大批被劳改,恶警们忙不过来了,就这样把我们都分下队了。
晚上强制转化的恶警有:赵欣、丁玉、宋青、宋永爱、任断红、程凤英、李雪莲、孙桂、李景伟、吴秀华、吴秀红、刘昆、高英、曲玉萍等。白天体罚的恶警有:赵欣、丁玉、宁青、程凤英、孙桂芝、李雪莲、刘昆、董林桂、孙立彬等。
2004年3月初,大法修炼者付照苹因脱囚服,穿便衣去车间,大队长陶书萍指使犯人王凤、吴晓泽、于文华等人把付照苹拉入厕所,这些犯人不忍动手,恶徒囚犯王代群等对付照苹大打出手,毛衣扒下,在其身上写“犯”字,强行穿上囚服后,用手铐扣在桌腿上,只穿单衣。
约1小时后,王代群、李英杰将付照苹带入干警孙立松的办公室,当着干警的面大打出手,恶徒王代群抓住付照苹头发撞暖气管子,用拳头打头两侧,抠眼睛,掐脖子,打乳房,踢下身,双脚踩膝盖,口中一直说“你知不知道我可以摧残你,扒光衣服打你,谁能看出我打你”。
打完后,干事刘红进来问了一次“穿不穿囚服”,打了不知几阵,但身上看不出大伤,只是眼皮被抠得青紫了好几天。
二、4名大法弟子被劫持从五常第一看守所到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吉林省榆树市环城乡卢家村大法弟子任秀英,于2002年8月30日被五常人民法院非法判刑12年,于2003年7月17日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在此之前,为了抵制无端的迫害,任秀英已绝食近一个月,身体很虚弱,但仍在投监时遭受残酷迫害。那天早上五常第一看守所正所长(姓名不详)与副所长方守极指使五、六个男犯人进号,把任秀英和兰洪英按在铺上,强制戴上背铐脚镣,把她俩抬出去。兰洪英与他们讲道理,他们不但不听,正所长下令让一名男犯用胶带把兰洪英的嘴给封上,我们同车被劫持到监狱的共有4名大法修炼者,分别是任秀英、兰洪英、王文丽、孙亚芳。在被劫持到监狱的路上4名大法修炼者不停的喊“法轮大法好!”司机、男犯轮流打她们的耳光,并用胶带封嘴不让说话。
到了省女子监狱,四名大法弟子又被男犯强行推下车,拉到监狱大门外,当时她们都光着脚,头发被打得很乱。看守所的女管教李林艳与女监交涉回来向所长汇报说,监狱不同意收任秀英、兰洪英、王文丽、孙亚芳四个,怕影响这里的人。所长们就拉着她们到监狱局告状,当天下午又把她们拉回了女监。
检查身体时任秀英不服从,一个女犯叫桑小梅就用银针扎她的手指尖,脚心、虎口、仁中、一边扎一边问。任秀英忍着巨痛一声不吭,女犯就胡说她是精神分裂症,可过后十指呈紫黑色,嘴里都是血。兰洪英是肝炎,王文丽、孙亚芳因头部出血过多也须到外检查,所以4人均不符合投监的条件,监狱拒收。
第二天7月18日,看守所不法人员又用同样的方式把她们四人送去,管教李林艳对狱警说如能把她们4人留下,就请你们去饭店,秋后再给你送五常特产的大米。李又补充说是个人关系,这样监狱不法人员才把她们4人收下,把任秀英和孙亚芳直接关入小号。在新收监区被非法关押了2个多月,于2003年10月末下四中队。
在四中队,任秀英不戴名签、不报数,大队长吴艳杰、陶淑萍指示不让她回监舍,有时到半夜10点,有时到12点。11月中旬的一天,任秀英不报数,吴、陶的指使所谓的五联保犯人把她踢倒在地,当时她腿伤得站不起来,上、下楼得扶着走,恶警陶淑萍却说她是装的。11月20日任秀英下床不点名,组长犯人陈立萍和其他4、5个犯人打她,掐脖子,掐得透不过气来,并从二层铺上将她扔到门外,当时任秀英穿的线衣也被陈立萍、刘敏等人拽掉了,只穿线裤和背心。在走廊任秀英仍不报数,犯人田波揪她头发,拽她背心。当任秀英拿着撕破的背心去找大队长时,队长王玉兰说“活该”。
2003年11月26日,因为抗议迫害,被非法关押在四中队的法轮功学员集体不出工。恶警吴、陶利用所谓的五联保将法轮功学员们强行拖到车间,学员们找她们谈话,她们不谈,下午又把中队里的43名法轮功学员拖到室外,不让穿棉衣,冻了一下午。27日早8点一直站着冻到晚5点,回来坐走廊到半夜12点。
28日早法轮功学员们集体背“论语”,当时防暴队的杨子峰、王亮及四中队吴、陶,还有几名小干警用电棍电任秀英的手、嘴、脸,用板凳打,同修马爱桥头被打得一个大口子,板凳粉碎。任秀英与其他6名同修被关小号,每天2顿玉米粥,24小时戴背铐,有时不让上厕所,挨冻。因长期关押,任秀英身体虚弱仍以绝食方式反迫害。恶警灌食时用“开口器”支嘴,犯人桑小梅用铁钳子撬牙,用管使劲扎,用开口器把嘴撑得很大。
绝食第3天即12月30日,法轮功学员被放回监舍。大队长吴艳杰、陶淑萍说不服从管理,继续背扣站在床头,每天站18个小时到半夜12点。学员们的脚、腿肿的很厉害,有如针扎一样,又站了18天。当时任秀英腿肿得裤子都脱不下来了。
2004年3月8日,七名法轮功学员不穿囚服,被24小时铐在床头并长期体罚站立、不让正常睡觉,不让吃饱,共有18天,中间只睡了2个半宿。长期虐待,当法轮功学员们身体出现危险时,恶徒们就强行打针、逼吃药,之后继续迫害。狱长刘志强说:“他就是法,不服从管理就这样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