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元月,我被逼迫去昆明洗脑班,在此之前也有同修被拉去洗脑转化、劳教迫害。我决定离家出走,抵制邪恶,在外流离失所九个多月。回来后不法人员又逼迫我去当地办的第三期洗脑转化班。当时我的腿、脚生了许多大疮,我以此为由拒绝去洗脑班,他们也没有办法。
2003年3月17日下午,单位的邪恶人员伙同恶警十多人,一边打手机试探,假意问好,一边窜至我家门,他们踢烂房门,强行闯入我家。老伴出面制止,被恶警按翻在地,戴上手铐。不法人员们翻出法轮功书籍和真象资料,又照相,又录像,想录口供,被我拒绝。我抗议他们非法搜查、绑架。多名男女恶警强行拖拉推拱抬,把我丢上车。
我大声斥责他们“你们身为警察,不但不保护公民,还打家劫舍,我修炼法轮功不违反宪法,炼功后病痛消除,身心得到净化,这有什么不好。”过往行人惊愕地看着绑架的场面,恶警们闭口不回答。到了看守所,他们把怨恨集中在拳脚上,对我一阵毒打,并将衣裤扣子全部拔光,裤子拉链扯掉,我大声斥责他们“你们不要脸,我还要脸,衣服裤子没有扣子怎么穿”,他们才罢手。
在看守所,我绝食断水20天,每天照常炼功背法,与同室的犯人讲真象。2003年4月6日早晨,恶警骗我“今天送你回家,收收东西。”然后直接说“云南女子劳教所”,见我消瘦,走路缓慢、摇晃,怕劳教所不收,在外住了几天,送我的恶警伪装同情,劝我進食,甚至当成“母亲”侍候,还有意附和,诅咒江泽民害人、不是东西。警察假说此行本不该来,但吃着这碗饭,派着不来不行,拿着“劳教决定书”请我签名,反正签不签都要進去的,帮帮他,因家中有急事,等着快回去等等。我被他的伪善所欺骗,签了名。后知上当,此后任何迫害叫签名,我全都拒绝。
進了劳教所,第一招他们来软的,吃的,睡的,用的都无微不至。但是每当我接受他们的,我就浑身难受,出现头晕、心懒、手麻,难入睡等症状。多次相试都如此,我悟到不能顺着邪恶的路子走。之后,我一概拒绝。
第二招,他们开始强制洗脑。劳教所里有师父的书、经文、讲法。也有假经文等,一些邪悟的人大肆曲解、诬蔑。对这些我一概拒绝,不理睬,心中发正念,横扫乱法烂鬼。
第一招,第二招对我都不灵,开始第三招,恶警态度180度大变。首先欺骗承认是劳教员,背条例,守规章、受奖罚,见管干立正问好,不准炼功。对这些,我全盘否定,告诉他们,我是大法弟子,中国公民,我没有罪,我不是犯人,劳教所的规章制度跟我没关系,我牢记师父的教导:“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接下来就是第四招,酷刑迫害。邪恶之徒指使吸毒人员对我任意毒打,他们为了获得奖励,减劳教期,所以下手狠毒,打头,打太阳穴,揪住头发用头撞墙,叫“撞钟”;狠踢腰部,叫“蛇缠腰”;把我的四肢抬起来向地上砸,叫“飞毯”;推滚楼梯,叫“滚坡”;单间毒打,叫“小号娱乐”。恶警不准炼功,闭眼结印就打,盘腿也打;不管是否炼功,只要坐着闭眼,把手合在一起,打;睡觉腿脚弯形,打;他们想什么时候打就什么时候打。
吸毒人员们问恶警,打死怎么办。恶警说:“打死白打死,不要问我怎么办。”他们一听有恶警做后台,打我更多、更狠,甚至扒掉衣裤毒打。我全身浮肿,腿脚肿得象大象腿一样粗。头晕、脑胀,身上没一块好肉,睡卧难耐,吃不下饭,行走困难,我找管教说理,回答是:我们没见谁打你呀。”那些吸毒犯边打边说:谁打你,谁打你?
我不应该消极承受,否则就是对他们行恶的纵容,我要揭露邪恶的残暴,让人们知道真象。凡是有人来所参观视察,我就对他们大声说“劳教所指使吸毒犯打我,虐待我,要求制止迫害。”最初几次,等视察人员一走,就把我拉進小间,关上门窗,進行毒打。他们打我时,有时我默不作声的背正念口诀,有时大声朗诵:“邪恶之徒慢猖狂,天地复明下沸汤;拳脚难使人心动,狂风引来秋更凉。”(《秋风凉》)几番较量,他们发现打也不起效,以后凡有人来所视察,就把我带离所外。
初到劳教所时,恶警派包教来洗脑转化,我告诉他们,在这个时候,这种环境,不要图一时的安逸而废了千年的等待、万年的机缘,要绝对的信师、信法,师父没错,大法没错。
后来管教得知,怕被洗脑人员醒悟,规定她们不准接近我,不准与我交谈,又把本来在我旁边的洗脑人员全部搬到楼上去,对我换成由吸毒犯组成的二人包夹,24小时不离左右,就是上厕所也不例外。我根本没有自由,吃食粗糙,清汤寡水,数量少,卫生差,常吃到沙子和不净脏物。我抗议这种非人待遇,当着管教的面直说,后来数量上增加了一点。开初它们管得非常严,不准这样,不准那样,我不管这些,早睡早起,点名报到不理,進出阻拦也不管,它们动武施暴也不怕。
对包夹人员,我不记恨他们无端的施暴,照样向他们讲真象。起初她们不理不睬,甚至反施暴力,我照样谈,针对她们染上吸毒恶习的实际谈,有的听進去了,还帮助投送纸条给其它队的同修,还表示待期满后出去也要学炼法轮功;有的不但不听,而去告密。
我悟到:不怕死,不等于等死,否则那不就配合邪恶了吗。师父在《理性》中就说到:“被抓不是目地,证实大法才是真正伟大的、是为了证实大法才走出来,既然走出来也要能够达到证实法,才是真正走出来的目地。”
我想,劳教所不是我待的地方,外面有很多事要等我去做,我要出去讲真象,证实大法。后来,家人来看到我被折磨得几乎认不出来,他们对劳教所提出所外就医。到了医院,我向大夫和群众讲我在劳教所受到的酷刑,他们都感到惊讶。医生对管干说:“她血压高,心脏也有病,如果再受刺激,就会有生命危险。”
所外就医,据知情人透露,已批下来,但所内扣压,不通知我。我也不执著这事,2004年元月20号(腊月29日),我大声朗诵《洪吟》、背经文,声音特别洪亮,惊动了所头和队长跑来看,以为发生了什么事,有的说:“这老奶,打也不是(医生说不能刺激),躲也不是,像这样的春节怎么过”,有的说这样值班也心烦,他们商议:“又转化不了她,她还影响别人,放回算了!”
这样,在2004年元月21号堂堂正正离开了“云南女子劳教所”。感谢师父的呵护,正如师父所说:“弟子正念足 师有回天力”(《洪吟(二)》)
层次所限,有认识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